都會篇

 埋下一座城關了所有燈

崔查德 作品,第12頁 / 共1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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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雲起平靜的說:「你先加檔。」

當抱玉的身影消失在車窗的背後,傅雲起把頭仰靠在座位上,深深呼出一口氣。

他竟真的讓車從她身邊目不斜視地開了過去。

人都說男人有兩個靈魂,一個是獨攬群山的王者,用來白天和敵人廝殺;一個是脆弱的嬰孩,用來深夜在角落裏無聲宣泄。但是傅雲起,只有一個靈魂,天大的事情只能讓他分心,變成午夜賓利車裏的半分鐘走神。

周抱玉僵硬著身體,看著他不動聲色地把車窗搖起來,然後消失在車窗玻璃的背後,黑色玻璃上倒映出頭發淩亂的自己。

晚飯還沒有吃,而每一間餐廳都擠滿了客人,暖洋洋的暖氣從窗口蔓延到街上。很多情侶都在街上手牽著手,像是要慢慢地走著看細水長流。無論是穿著牛仔褲羽絨服的學生,還是穿著品牌服裝的人們,都在歡樂的街上漫步,整個城市想被撒了金粉一樣發光。

聖誕的鐘聲在遠處響起來,飄蕩在浩浩蕩蕩的江面上。

第二章 肉食主義者(7)


「喝酒麼?」裴斯宇說著,自顧自地從榻榻米上起身,將櫥櫃頂層珍藏的紅酒拿了出來,八二年的拉斐,個性溫柔婉細,較為內向,花香果香突出,芳醇柔順。又拿出兩個高腳杯,將紅酒緩緩倒進去,杯內立刻就呈現出一種深寶石紅色,邊緣光亮透明、香氣濃鬱。

他將杯子遞予她,微笑著:「嘗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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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盡歡輕輕抿了一口,酒體的確絲滑香醇。

聖誕的鐘聲久久回蕩不絕於耳,她想要再倒一杯,就被裴斯宇拉過去,「我來。」許盡歡退後一步,那個略帶酒窩的可愛笑容浮上她的嘴角。

「你還挺大男子主義的。」盡歡抿了一口,咧著嘴笑笑,嘴唇薄薄的,看起來非常俏皮。

「那當然。」裴斯宇挑了挑眉毛,表情有點生氣,像是對方問了個答案很明顯的問題。

他們在這樣一個夜晚叫了炸雞喝著紅酒,裴斯宇還進了廚房,許盡歡忍不住訝異,這個紈絝子弟難不成還要為她洗手作羹湯?

她坐在客廳的地毯上,地暖源源不斷地往屋子裏輸送充足的熱氣。她目不轉睛的看著他的修長背影,白色襯衣,灰色休閑長褲,她心底陡然升騰起一陣慌亂。

向來號稱閱盡人間風月的「百人斬」,難不成這次要栽到眼前這個男人手裏了?

他是著名的專欄作家裴斯宇,他就是她日日幻想著自己要成為的那種人,站在寫作界的頂端,不需要做槍手自己的作品就能夠得到權威的認可,住在自己喜歡的房子裏,窗簾、碗筷、地毯選擇喜歡的樣式,可以一覺睡到中午也沒人管,坐在床上吃薯片掉一床的渣也沒關系。

而這些,都是她曾渴望過的。

現在,她懂得了,自己想要的,一直堅持的,無非就是自由。而眼前的男人,他做到了,也恰恰正是她想要的自由。

這世上一定存在著另外一個你,做著你不敢做的事,過著你想過的生活。很明顯,裴斯宇就是另外一個許盡歡,所以她喜歡他,從看到他第一眼起,她就知道了,她喜歡他。那種感覺,就像清泉之於麋鹿,他將是她一生的渴慕。

許盡歡沉吟著看他在廚房忙碌的背影,她聞到了香氣,他速度真快,已經做好了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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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頭,見她正坐在地毯上看他,他笑著將晚餐端出來,放在桌上,碗碟與桌面觸碰,發出清脆的聲響。

其實只是因為炸雞披薩什麼的垃圾食品吃光了,夜色正濃,兩個人又覺得餓,裴斯宇這才毫無章法的去了廚房。許盡歡抬頭看了眼,無非是把香腸撒上蒜片烤了,用外賣剩下的湯煮了碗面,放到了她面前。

他一臉壞笑語帶狡黠:「我會做飯這件事千萬別告訴別人。」

許盡歡有片刻的愣怔,她知他非善類,隨便和女人去酒店開房的男人能有多好?不過是個肚子裏有點墨水的富二代,學了一身把妹伎倆,玩世不恭遊戲人間。

她一遍遍在心裏這樣勸著自己,卻還是沒藏好揉碎在這瞬間中的心動。

「對了。」她呼嚕呼嚕地吃著面,咽下幾口湯,「你有沒有,喜歡的女孩兒?」她問完之後也沒敢看裴斯宇,只是把目光投向電視機旁的落地燈。她的睫毛緊張地抖動著。

「哈,幹嘛問這個?」裴斯宇笑著,臉龐的線條變得溫和起來,「難道你看不出來麼?」

許盡歡白皙的臉頰在燈光裏紅了起來,「看不出來。」她尷尬地聳聳肩膀。

「我還以為你知道,」裴斯宇低著頭,有點不好意思,但隨即大方地勾過盡歡的肩膀,「這不是很明顯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