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竟是一片漆黑,家裏沒人。
看看時間,已是九點半,康子歌平時就算有應酬,這個時間也應該到家了,他很看重九點過後的私人時間,哪怕回到家後還會繼續他的工作,他也要換好家居服,到他的書房裏工作,不會留在公司裏加班。
想打電話問一下,才解鎖屏幕,又想起剛剛收到的照片,心中一頓,突然又不想打給他了。回房間洗澡,准備睡覺。
換好睡衣躺下,刷一下朋友圈。
手機破歸破,朋友少歸少,朋友圈還是刷得出來的。
看到墨朵發了幾張健身的圖。有遠景,有近照,最後一張是鬼臉自拍,還是那麼漂亮。
她一貫身材保持得好,不是那種瘦削的好,而是健康、勻稱,很有活力的好。
突然我發現個問題,她這些跑步機上的、器械上運動的遠景,是誰幫她拍的呢?
「親愛的,健身房勾搭上鮮肉了?」我發了一條過去。
墨朵很快回了:「思想真不健康,被蒜泥帶壞了。」
「別裝,你健身的照片是誰幫你拍的?」「別說是私教,我不信。」
果然墨朵回了三個笑臉,又說:「就你慧眼。」
緊接著又是一條:「樂樂怎麼樣了,最近忙,我都還沒去看他。」
這麼遮遮掩掩地轉移話題,絕對不是方墨朵的風格。突然,我有些好奇起來。
「很好,醫生說他最多再留一個星期,就可以出院了。」「別轉移話題,繼續說健身房。」
「神經,我不是經常去麼,有什麼好說的。」
「你說『神經』,就跟我說『屁』是一樣的,心虛。」
「哈哈。」
「快交代,誰給拍的照。」
「隨便拉了一個,旁邊健身的。」
「一定不隨便,這是你泡人家的開始。」
「哈哈,要不要這麼真相。」
「就是這麼聰慧。」
「我承認。哈哈,泡上了讓他請你吃飯,泡不上就算。」
「成交!」
不得不說,今天的墨朵有點認真。
看來這段健身房豔遇,讓她心動了。以前她也會主動出擊,但絕不會說「請我吃飯」之類的話,在她看來,那些人都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合則處之,不合則散之。
安靜了一會兒,墨朵又問:「你和蒜泥還住一起嗎?」
「住一幢房子裏。」我回得算是嚴密。
雖說他經常會死皮賴臉地溜到我房間來,但嚴格說來,我們算不上「住一起」。我只是一個很難拒絕他身體進攻的小女人,這個小女人只能固守一個底線,既然身體頻頻失守,那就讓心靈純潔一點吧。
所以我把他送我的手機和腕表,都完整如新地放在抽屜裏。
如果有一天,我終究要離他而去,或者,他終究會離我而去,那麼這些東西我都要完璧歸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