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我感覺自己找到了一個絕好的機會來提錢的事兒。
康子歌認真地看著我:「我可是真心要還你的錢的。是你不要。」
「你還錢的動機不對。」
「還錢就是還錢,哪有什麼動機?」
「應該是你欠我的房款,然後你還給我。而不是……」我臉一紅,心一橫,「而不是發生了那種事之後,你來給我錢。性質不一樣好麼?」
康子歌搖搖頭:「女人的思維邏輯,大概我是很難明白了。」
是啊,別說他不明白,就是我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在這件事上如此堅持。
不就是一個形式嗎?不就是他一個說法嗎?
就算他當時話說得不好聽,我只當他是還錢,直接拿下不就得了嗎?
不得不說,我也蠻作的。
也許,曾經的清高和現實的殘酷,讓我變得在某些事情上保持了別扭的執著。我知道自己作。可我就是想作,怎麼辦?
不由的,我望著對面的康子歌,腦子裏一個想法,噬咬得我生疼。
塗芳芳。你以前不是這麼愛作,難道,因為對方是康子歌?
女人也是看人「作」的。
這就是女人的思維邏輯。
「反正,你也看到了。樂樂在醫院,還得過幾天才有結果。才能確定下一步的治療方向。我見不著他的面,只能每天通過醫生或護士的轉述,才能知道他的情況。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地去支付醫藥費。可是,我的錢在哪裏?在你那裏啊……」
康子歌挑挑眉,由著我繼續往下說。
「最近的兩萬,是墨朵幫我付的,因為我沒錢了。下回再來催繳單的話,我就不知道上哪兒去找錢了。所以我要去會所彈琴掙錢,雖然收入不高。多少可以補貼一些。」
沉默半晌,康子歌終於問了一句實質性的:「孩子爸爸也應該承擔才是,怎麼能都讓你一個人杠?」
我搖搖頭:「還是算了吧,我都不願意見到他。」
「塗芳芳,你真的挺弱的。你看似要強,其實,每一次要強都只會讓你更加吃虧。」
這很康子歌,直戳人心的康子歌。
面對這樣的男人,那些生硬的要債的話終於還是沒好意思說出口。
我端起碗:「呵,都快涼了。吃宵夜。我做給自己的宵夜。不去想那些亂七八糟的,影響胃口。當然,你要是何時良心發現,主動把錢還給我,我會胃口更好。」
康子歌臉色冷然:「兩百零九萬九千嗎?起碼最近沒打算還。」
我歎道:「剛剛白說了。講那麼可憐,也沒打動你。」
這話是自嘲,對自己狠不下心的自嘲。
康子歌卻說:「樂樂的病,我不是醫生,治不了。但是你不會沒錢付醫藥費的,放心吧。」
「打算給我再介紹一份兼職?」我取笑他。
不還錢,還說大話。
「如果你願意的話。」
「正當職業,我就願意。我白天還閑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