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以前是我不好,但我是真的愛上你了,說玩弄你,只是年少輕狂心高氣傲的堵氣話。 我現在知道錯了,我愛的人一直都是你!只有你!所以,你也別再賭氣,別再任性,別再折磨我們彼此了,好嗎?」原本氣焰高漲的男子此刻放下了自尊和高傲,苦苦哀求自己深愛著的女子。 在場唯一沒有回過頭的兩個新人,異口同聲對牧師吼道:「婚禮繼續!」 牧師連忙回過神來,連忙宣讀著台詞,眼神卻還不時偷瞄禮堂門口跪著的男子。 宣誓完畢。 在場的卻沒有一個人鼓掌、歡呼。 因為門口一直目不轉睛,看著兩個新人牽手,說著「我願意」,交換戒指的方毅,硬生生的吐了一口血。 血是紅豔豔的顏色。 比在場所有的粉色加起來都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深刻。 血是紅豔豔的顏色,男子的瞳孔也泛著同樣顏色的血絲。 「路依依!你嫁給他,你會後悔的!!你根本不愛他!你愛的是我!你會後悔的!」 美麗的新娘依舊微笑著,迷倒眾生。 俊逸的新郎依舊微笑著,包容一切。 一場以血紅色見證的婚禮,成功的舉行完畢。 路依依相攜季軼倫,微笑著向禮堂門口走去。 一步—— 年少輕狂心高氣傲?男人,這就是你成熟以後的借口麼? 兩步—— 我是對你動過心,也在被你傷害之後還一度相信你。 三步、笑容更加明豔。 在你說你愛我,要和我一輩子,卻又同時和其他女子糾纏不清的時候,沒想到吧?我親眼看到了呢。 十步、美麗的新娘微微仰起頭。 你現在一定比當時的我更痛吧? 二十步—— 如果早一點,你早一點說會和我結婚,就算是說著哄哄我,我也會等。 三十步、笑容更加美豔動人,一抹晶瑩滑落絕美的笑容,滴進下巴。 可是我,已經有了選擇了呢。 三十一步—— 相攜的兩人從還跪在地上的俊朗男子身邊擦身而過,眾人不約而同的繞過他,紛紛走出了會場。 路依依:年少輕狂的時候我愛過、恨過、痛過、原諒過、一再相信過。 甜蜜的謊言入了耳進了心,卻傷了己。 方毅,和你轟轟烈烈的愛過,我沒後悔。 但我玩不起了、因為我怕了。 季軼倫是我安定的最終歸屬。 或許此後的餘生我都不會愛上他,也可能會愛上他。 第1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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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別跑:撿個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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