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童話》 - P24

 危險的童話

 土屋隆夫 作品,第24頁 / 共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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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松永健三已成多餘。我正欲告辭時,這位老闆娘,極力挽留,要我既然來了就該喝杯茶才走。她並說她也正口渴想喝。並且由貨架拿出昂貴的和平牌香煙來請客。

盛情難卻我只好坐下來了。這時男主人從裡面出來,很禮貌地招呼之後,說有一件事要拜託我。原來他家共有:三十歲的老大,以及二

十八 二十六歲等三個女兄。他略微顯不好意思地說,能不能把要介紹松永家的對象,介紹給他家的女兒。這一下,差一點嚇破了我的膽子。我那有女婿候補人,只不過隨便亂扯而已。只好支吾其詞地應付著。這時,老闆娘拿出三張照片放置我面前,是女兒們的相親照片。


她說照順序,應由老大先嫁。但此時此刻不必考慮那麼多,只要對方中意那一個都可以的。並且一個個地介紹她們的學歷與星座。老大學洋裁,老二是算盤高手……簡直是強迫推銷。

她要我先告訴她,對方的姓名地址。讓她能去拜訪認識。並要我向對方聯絡見面的方便時間等等,把我的冷汗都逼出來了。事至如今,也不能亮出底牌,說我其實是上田分局的刑警,是為偵查命案而來的事實。只硬著頭皮說,近日中再度正式來貴府拜訪做搪塞,狼狽不堪地出來。

今後一段期間,丸山鎮方面是鬼門關。如果有朝一日被那位好人似的老闆娘見到,我非被撕成碎片不會被罷休的。

——瀧井偵查主任之筆記

1.投書明信片附著之污漬,判明為機械油。刮剝掉的文字無法再生與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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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墨水指紋,對照分局檔案指紋,無相同者。

3.木曾刑警持回的打火機、鋼筆採取的陣場夫婦指紋與投書的指紋不符。

4.山野刑警帶回火柴盒驗出的指紋(江津子母親)亦不一致。

5.由命案現場採取的二十餘種潛在指紋,與投書的指紋也不相符。

6.已派鑒定人員至縣警局,做核對之中。結果明天可知曉。

7.對於投書,木曾刑警之意見,深具價值。不輕言放棄江津子涉嫌主張、不可灰心。

8.動機?

9.兇器?

10.行兇時刻,那條巷子處於密封狀態。除居民之外,無外人出入事愈明顯(探訪沒有中斷)。

1l.地檢處指示,除戒子外,務求其餘物證之發現。本局並沒有放鬆。

12.偽鈔案件,縣警局來函照會。之後沒有再使用之跡象。孩子玩笑之主張佔優勢。

當晚。

上田分局值夜室的電話聲響。打盹中的值班員,揉揉惺忪睡眼接聽,霎時間他的臉孔興奮不已。

「什麼?找到了?」

他那隻拿桌上便條紙的手,奇妙地抖顫著。他吞下口水,調整呼吸道:「你請說。」

電話是由派遣至縣警局的鑒定員打過來,報告找到指紋符合者的。值斑員在便條上,迅速潦草地抄寫下來。

明信片採到的指紋,對照結果與前科犯征部用吉(現年三十五歲)的指紋符合。

征部,出生於長野市北堀。在各處,從事以觀光客為對象的紀念攝影照像業。這當中,昭和二十六年,因猥褻罪判刑六個月。同二十九年,因強暴未遂,判刑一年三個月,曾在長野監獄服刑。現在遷居於妻子故里,北佐久郡望月鎮。據傳仍同樣從事照像業。他與木崎江津子,或須賀俊二之關係,縣警局檔案無記錄。


第七章 投書


打開窗戶看一看

天空中正搭有

七彩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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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一到了晚上

彩虹便消逝不見了

那是存心不良的太陽

拆掉的緣故

他不讓月亮

渡過虹橋

來到你處的啊

唉!可憐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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