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屍體》 - P1

 任性的屍體

 土屋隆夫 作品,第1頁 / 共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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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哪怕是一次也好,真想能有涉足殺人現場的機會。身歷其境地站在血跡未乾的現場,親眼仔細觀察一切——從開始寫推理小說以來,我常有這樣的企盼。

我知道這種幾近幸災樂禍的想法實在是不應該。可是,我向同行的作家們探問的結果,發現他們也都著這樣的企盼。所以,不應該的並不僅僅是我一個人而已吧?

舉例來說,在推理文壇上以極端尊重女性而聞名於世的相川哲,也對我的發問皺著眉頭這樣回答:「我沒有這樣的念頭。由幻想的世界踏進現實里——這樣的事情我不喜歡。我瞧不起有這種殺伐之氣而喜歡湊熱鬧的人。」但,在這之後他壓低聲音,支吾其詞地告訴我地卻是這樣地話,「不過……倘若被害者是個女人,而這個屍體又是一絲不掛地……這就另當別論了……這句話是純粹站在藝術角度而言的……我不但不反對自己有這樣的遭遇,甚至於盼望能有這樣的機會哩。」說畢,他還眼睛充滿光輝地握著我的手說:「但願我們能早日有這樣的幸運呢。」

以前干過新聞記者的阿野洋對我同樣的提問,不經考慮就回答說:「現場?我當然很想呀。實際上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到屍體了。」接著他又說;「最好是案子剛剛發生后的現場——也就是說,自己是第一個發現事件的人。已有大批刑警人員趕到,那樣的情形就沒有意思。我希望的是自己第一個來到現場。我能很快地發揮自己的觀察力和推理頭腦——然後就是銳利的直覺。這一切都在剎那間進行。接著,我的唇角上泛起會心的微笑。我知道!這個傢伙是『三億元事件』的黨羽之—……要是遇上這樣的事情,不是太愜意了嗎?而實際上我們都在步電視或周刊雜誌的後塵,實在叫人泄氣哩。」這當中的前面一段,他是以神采飛揚的神態說的。

「殺人事件?那太好了!」作家西村正太說得更是乾脆利落,「可是,這種事情等著不一定會降到頭上來的。乾脆自己動手干,怎麼樣?你可以把太太拿來作為被害者,這樣你就有親臨犯案現場的機會,同時也會嘗到兇手會有的恐慌感覺——你不認為我這個點子很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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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場提供這麼寶貴的意見,實在令我太感激了。

但,你當然不能全面接受他們所說的這些話。因為推理作家,包括我在內,一般來說都是膽怯而經不起刺激的。他們有寫出血淋淋故事的本事,可是,當他們看到真正的屍體時,有幾個不會嚇得魂都沒有呢?

前述相川氏所說的「希望能有機會看到全裸美人的屍體」,其實也是他習以為常的違心話之一,他這個人是連活著的美人兒都不敢正視的。面對美人時,他總是要露出靦腆相而不敢抬眼——他就是這麼個料子。

因此,盼望有機會遇到殺人事件——這只是毫無現實性的空想而已。這些人明知道不可能遇到這樣的事情,卻以沉湎於無害的幻想而自得其樂。

可是……

這不可能遇到的事態居然發生了!我是說,殺人事件就在我的眼前展開了!

有句話說至誠通天。可是,菩薩怎麼會滿足推理小說作家痴人說夢般的祈求呢?縱然是為了生活,卻在紙面上殺害無數男女,更有些人還恬不知恥地歌頌完美犯罪的偉大之舉——我想這是菩薩對像我這樣的人的一種懲罰吧?

總之,現實的殺人事件發生了。

屍體就倒在我的眼前數步之外。

站在犯案現場的我,一直直視著被害者的行動,將他直到斃命的情形全都一覽無遺。

而我卻指不出兇手是誰!

原來,推理小說作家的推理能力全部是騙人的。但我也有我的自負。我起碼可以整理記憶,用來探索命案的蛛絲馬跡。

不管怎樣,這個事件非早日破案不可。因為我已不是單純的目擊者,而是受到牽連被視為嫌犯,怎麼能夠不洗雪自己的冤情呢?

這起殺人事件到底是怎麼樣發生的?

下面就聽我娓娓敘述詳細的經過吧。


第二章


依時間的先後順序,我想我應該先談大約於二十天前發生的事情才對。

我記得這好像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時分。我之所以對時間的記憶不很準確,是因為當時的我連日鬧著睡眠不足,在心浮氣躁的情形之下,煙抽得凶、酒喝得猛,所以,精神狀態有些朦朧的緣故。

這是有原因的。

當時我在《寶石雜誌》的要求之下,正要寫一篇小說,而截稿日期就在數日之後。可是,作品不但一行都沒寫出來,連對題目的構想都沒有。

松本清張氏曾經以「耳朵幾乎要流出血來」一詞形容作家這個時候的痛苦,實際上這種痛苦是夠凄慘的。伏在案前,呻吟獨語、放歌狂笑——這樣的人不像是個瘋子嗎?

還是寫不出來。不如趁早對雜誌宣布:請他們原諒吧。

說老實話,我心裡這時已萌起放棄的念頭。我本來就是文章寫得很慢的人,在剩下不多的日子裡完成七十張稿紙的作品,真是談何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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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索稿時如果說「這次請您寫黃一點兒的東西」,那我就不會受這麼大的煎熬了。

將臉孔貼在「因慾火上升而如痴如醉的女人的細白柔軟而冒著汗的大腿之上」,同時抵著「令人恍惚的神秘之林」,「沉湎在羽化登仙之境」——如果要寫這類描繪男女情愛的文章,我十分在行,哼著小調都能以一瀉千里的速度寫出來。

如果要我寫這類文章,我有一輩子都寫不完的材料。因為我在這一方面有30年的經驗,當然能駕輕就熟。

但,《寶石雜誌》的編輯部為我準備的是「有獎徵答·兇手是誰?」這麼一個標題,要我寫本格推理猜謎小說。

最令作者頭疼的莫過於這類猜謎小說。

這種作品我以前試過兩三次,結果每次都歸於失敗。

既然是猜兇手是誰,一下子就被猜到謎底的作品當然不能算上乘。所以,作者在謎案的設局上非特別費一番心思不可,同時,也得為詭譎之設計而絞盡腦汁:意想不到的兇手,收場前天衣無縫的一大轉變,讀者完全被作者戲弄一場而有一個人猜到謎底——作者一定要做到這樣的地步才能叫座。

然而,作者這個時候不能以打一次勝仗而沾沾自喜。揭曉后,讀者們以排山倒海之勢寄來的抗議信會令你手足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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