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要是(我們這樣說吧)他在星期一認為張三是個很聰明的人,大概不會在星期二卻認為他是個完全低能的人吧?除非有很好的理由讓他有這樣的想法。」
法官柔和的聲音讓法庭里一片沉寂。
「勞頓先生,我必須堅持要求你不準再誘導證人。」
律師很羞愧地喃喃說道:「遵您的指示,」然後繼續問道,「現在,喬丹小姐,讓我們回到一月四號的傍晚,在那天傍晚六點鐘,有多少人(就您所知)在那棟房子里?」
「有胡彌先生,還有戴爾和我。」
「還有其他人住在那裡嗎?」
「有的,胡彌大夫和一名廚子,一個女傭。可是廚子和女傭那天晚上休假。而我打算如果可能的話,要在六點十五分左右到聖普瑞德醫院去接胡彌大夫,因為我們準備從那裡直接開車到索塞克斯——」
「不錯,喬丹小姐,」律師插嘴說道,撫平了她的緊張情緒,「大約六點十分的時候,你在什麼地方?」
「我在樓上,收拾行李。胡彌大夫問過我可不可以替他收拾個箱子,因為他沒有時間從醫院回來拿行李;而我反正要收拾我自己的旅行包。」
「正是,我們很了解。我相信大約六點十分的時候,你聽見門鈴響吧?」
「是的。」
「你怎麼樣呢?」
「我跑到樓梯那邊,從欄杆望下去。」
「你有沒有看到被告進門來?」
「看到了,我,我從欄杆下方看到的,」證人說著臉紅了起來,她緊接著加上一句,「我想看看他的長相。」
「很自然的事。你能不能形容一下當時的狀況?」
「戴爾開了門,那——那邊的那個人,」她很快地看了一眼,「走了進來,他說他叫安士偉,說胡彌先生正在等他來。他的帽子掉在地上,戴爾說要幫他拿帽子和大衣,他說他寧願把大衣穿著。」
「他情願穿著大衣,」律師慢慢地說,「那他的態度如何呢?」
「他的話說得很生氣。」
「然後呢?」
「戴爾帶著他穿過門廳,轉進通往書房的小走廊里。他走過的時候抬頭看了我一眼。他們進了書房,這就是所有我看到的事情。我回到樓上把行李收完,我不知道該怎麼想。」
「只要告訴我們你做了些什麼就好了,喬丹小姐;那樣就夠了。讓我們再往前到離六點半還有幾分鐘的時間,那時候你在哪裡?」
「我戴上了帽子,穿上大衣,提起了行李下樓去。戴爾先前就奉命到蒙特街的修車廠把車子開過來,停在門口。我原以為他會來叫我的,可是等我下樓之後,卻什麼人也沒看到。我走到書房門口,想問問胡彌先生在我動身之前還有沒有什麼最後的話要帶去,或是還有沒有什麼指示。」
「他沒有什麼『最後的話』,喬丹小姐,」勞頓先生擺出一副毫不客氣的冷酷態度說道,「你怎麼樣了呢?」
「我正打算敲門,卻聽見門後面有人說:『起來,你該死的。』」這幾個字又很不協調地由她嘴裡吐了出來。她說來頗為尷尬,就像一般人在公眾場合說那些時一樣。
「還有別的嗎?」
「還有,我想他還說:『從地上爬起來,說話!」』
「聲音很大嗎?」
「相當的大。」
「是嫌犯的聲音嗎?」
「現在我知道是他的聲音。當時我聽不出來。我聯想到那天早上我聽到胡彌先生所說的話——」
「你有沒有試著開門?」
「試了,試了一下。」
「門是從裡面閂住的嗎?」
「呃,我當時並沒有想到是從裡面閂住的。反正是鎖住了。」
「然後呢?」
「就在這時候,戴爾戴著帽子,穿著大衣,由那頭轉進小走廊里來。我跑到他面前說:『他們在打架,他們彼此要殺對方。快去攔阻他們。』他說:『我去找警察來。』我說:『你是個膽小鬼!跑到隔壁去把傅來明先生找來。」』
「那當時你在做什麼呢?」
「在跳上跳下吧,我想。他不肯去;他說怕萬一出了什麼事,只有我一個人在屋子裡不好,最好還是我去,所以我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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