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魔鬼》 - P20

 星期五的魔鬼

 西村京太郎 作品,第20頁 / 共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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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東西嗎?」龜井把從佐伯房間搜查來的君原久仁子的泳裝照片放在桌子上。

「從我房間偷出來的?」佐伯不滿地問。

「不是偷,是以物證收存的。」

「什麼物證?跟我上情人旅館的可不是這個女人。」

「我知道。這是君原久仁子,十九日星期五被殺的女人。」

「從報紙上己經知道了。」

「你怎麼會有她的泳裝照片?」

「有照片也構成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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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拍的這張照片?」

「八月底,在王子飯店拍的。我因為工作太忙,沒有時間去海濱,所以利用星期日到飯店的游泳池去玩玩,我和她早就相識,她常到我們店去。在游泳池遇見她,拍了照片。」

「你很喜歡她嗎?」

「你問這個幹什麼?」

「你拍了她的泳裝照片,又鄭重地收藏起來,這不說明你很喜歡皮膚晒黑的比基尼泳裝照片嗎?」

「我不清楚你這話的意思。」

龜井笑道:「問你的愛好啊,你大概喜歡健康的晒黑女人勝過皮膚白皙的女人吧?」

「實話說,兩種女人我都喜歡。」

「兩者都喜歡嗎?」龜井說完頓時嚴肅起來,問,「你對普通的性關係不能滿足吧?勒住女人的脖子,見她痛苦,你才會興奮吧?」

佐伯一聽惱羞成怒,象發瘋的野獸一樣吼道:「你說的象什麼話!我是正常人,不是變態人!」

「可是,你十八九歲時曾勒過女人脖子,以強姦罪被拘捕過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發怒才勒住她,從那以後再沒犯過。」

「你一怒就會勒女人脖子嗎?這次你也是一怒就勒人脖子吧!」

「不,是撕打時,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是律師要你這樣說的嗎?」

「我說的是事實的真相,你們仔細調查自然就了解了。」

「我們當然要調查的。」

審訊就這樣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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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井從審訊室出來,正好與十津川走了個碰頭。

「佐伯的情況如何?」十津川問。

龜井聳聳肩,說:「女的突然要錢,佐伯勃然大怒才動手。他死咬定他們在打架。」

「這是東田律師授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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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麼想。可是,很難證明他是星期五的漢子,目前,幾乎沒有確鑿證據。」

「你說得不錯。」十津川點頭說,「可是,目前除他以外,還沒有嫌疑犯。而且,二十六日,在東京都內,除吉川知子外,再沒有年輕女人遭到強姦被害。給我們寫匿名信的人,在星期五不會不幹的,因此,佐伯不能被解除懷疑。但也正如你說,目前還沒有確鑿證據。

「看來只有以強姦案收審,作為連續殺人案的突破口。

「可以這樣。但以東田律師為對手,很難拖延拘留時間。最多只能拘留四十八小時。在這個時間內,我們必須證明他是殺人兇手。」

「實在不行,乾脆就以這次的強姦案起訴。如果他是星期五的漢子,至少可以防止下一次的命案。」

「關於這一點,東田律師的話確實令人擔心。」

「東田說了什麼?」

「他說如果對佐伯起訴,只能使我們背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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