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那麼複雜,只是因為他口袋破了。潘恩警官跟他的管家談過了,她看起來好像有點隨便,沒把他衣服縫補好。她也承認,高曼神父偶而會把紙或者信塞在鞋裡,免得掉進法衣的里襯。」
「兇手卻不知道?」
「兇手根本沒想到!他想要的,可能就是那張紙,而不是一點點零錢。」
「那張紙是做什麼的?」
李俊從抽屜拿出一張紙。
「只是幾個名字。」他說。
柯立根好奇地接過來看。
奧瑪拉
山德福
巴金遜
海吉斯——杜博
蕭
哈門斯華
塔克頓
柯立根?
德拉芳丹?
醫生的眉揚了起來。
「我發現上面也有我的名字?」
「這些名字對你有什麼特殊意義嗎?」巡官問。
「一點沒有。」
「你也從來沒見過高曼神父?」
「沒有。」
「那你幫不了我們的忙了。」
「知不知道這個名單有什麼意義?」
李俊沒有直接回答。
「晚上七點左右,有個男孩到高曼神父家,說有個女人快死了,想見神父,神父就跟他去了。」
「到哪兒去?你知不知道?」
「知道,很快就查出來了。本哈特街二十三號,房東太太姓柯平斯,生病的女人是戴維斯太太。神父七點一刻到,在她房裡待了大概半小時。救護車趕到的時候,戴維斯太太剛剛去世。」
「我懂了。」
「我們知道,高曼神父接著到一家叫『東尼之家』的小咖啡店。是個正正噹噹的地方,沒什麼不對勁,供應一些差勁的點心,沒什麼客人。高曼神父點了杯咖啡,後來顯然摸摸口袋,找不到他要的東西,就向店主要了張紙,」他做個手勢,又說:「就是這一張。」
「後來呢?」
「東尼端咖啡給神父的時候,他正在紙上寫字。沒一會兒,他就走了,咖啡幾乎沒動(這點我可不怪他),大概已經寫完這張名單,塞進鞋子里。」
「沒有什麼人在店裡?」
「有三個流里流氣的男孩坐在一起,後來又有一個年紀比較大的人進來,自己坐了一張桌子,不過沒點東西就走了。」
「跟在神父後面?」
「很可能,東尼沒注意他是什麼時候走的,也沒注意他長得什麼模樣,只說他是個不起眼的男人,看起來和一般人沒什麼不同。他想那個人大概中等高度,穿件深藍色的外套——也可能是咖啡色。皮膚不大黑,也不特別好看。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說他跟這個案子有關。誰知道呢?他沒出面說他在東尼那兒見過神父。我們正在徵求那天晚上七點四十五分到八點一刻之間見過神父的人跟我們聯絡。到目前為止,只有兩個人出面,一個是女的,一個是在附近開藥店的藥商,我馬上就要跟他們談談。神父的屍體是兩個小男孩八點一刻在西街發現的——你知道那條街嗎?其實只是一條小巷子,一頭跟火車站相通。其他的——你都知道了。」
柯立根點點頭,然後指指那張紙。
「你對這個有什麼感想?」
「很重要。」李俊說。
「那個女人臨死前告訴他一些事,他儘快把這些名字記下來,免得忘記。問題是——要是那個女人懺悔的時候要他保密,他還會不會這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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