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的女兒》 - P44

 將軍的女兒

 內爾森 德米勒 作品,第44頁 / 共1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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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車轍印可能就是那個等在這兒見安的人留下的。他不想讓憲兵巡邏隊看見他的車,也不想讓一點鐘左右經過這兒的送兵車看見。那輛送兵車是送一等兵羅賓斯到一公裡外的彈藥庫上崗的。那人一點鐘以前把車停在這兒,然後往回走到第6步槍射擊場,再進廁所等著。等待的時候,他也許用過廁所,也許洗過臉和手,留下了用水的痕迹和頭髮。迄今為止還合邏輯吧?」

「是的。」

「我們走。」我和辛西婭找到了往回的小徑。這條用小圓木一個挨一個鋪成的小徑,在軍隊里被稱做木頭路。路面上沒有留下腳印。我們沿著這條路走了大約100米,穿過灌木叢,一直走到第6射擊場廁所的後面,才停了下來。「好了。那傢伙就等在這兒,在廁所裡面或者在附近。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去彈藥庫送羅賓斯上崗的卡車開了過去,過了一會兒,卡車又開了回來。卡車沒有一直沿著去基地中心的路,而是拐向通往喬丹機場的路,去送哨兵到飛機庫換崗,不然,這車也許會遇上迎面開來的安-坎貝爾的車。這是根據我住在這兒時的情形設想出來的。所以,安-坎貝爾可能沒和送兵車相遇,而是直接開車到了第6射擊場。基於某種考慮,她熄滅了車燈,把車停在了我們在路上找到的那個地方。這樣講行嗎?」

「可以。但這全是推測。」

「對。重演犯罪經過多半都是這樣的,你在這兒是找漏洞的,而不是告訴我我是在編造一切。」

「好吧。你接著說。」

「等在廁所附近的那個人看見她把車停在了路上,他就穿過這塊空地——」我開始朝著大路走去,辛西婭跟在後面。「他走近安-坎貝爾,她這時也許在車裡,也許在車旁。他告訴安送兵車來過又走了,每天的這個時間都是這樣。現在,除了偶然會經過這兒的憲兵巡邏隊,沒有什麼好擔心的了。巡邏隊不見得會到這兒來,這條路到第10射擊場就到頭了,一般車輛不會經過這兒。到這兒來的其他人只可能是哨所的軍官或士兵,不過換崗后他們不會這麼快就來到這兒,最大的可能是他們不願出來巡邏。另一個可能到這兒的人就是哨所值班軍官。而這天晚上,值班軍官就是安-坎貝爾上尉。還接著說嗎?」

「還有一點。為什麼她會開車到這兒來?如果她是為了性愛方面的約會,為什麼不把車藏起來呢?她到底為什麼要躺在離大路那麼近的步槍射擊場上呢?」

「我說不清楚。我只知道她不論做什麼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的,所以這一切都絕非偶然。每件事都是有預謀的,包括主動在一個月夜做值班軍官這件事。因此,她把車停在這兒有她自己的理由,選擇離大路50米的那個地方也是她自己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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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們先不談這個。」

「那麼我接著說啦。我不知道她和那人之間發生過什麼,但是在離這兒不遠的路上,她摘下了手槍,脫去了除胸罩和內褲以外的所有衣服。她腳上粘了一個瀝青黑點。她和那人走在射擊區之間被踩得很結實的小徑上。她的衣服和手槍也許就在她身後的吉普車裡。她,或者是那個人拿著帳篷樁子、事先截好的繩子和一把小錘。他們就在那個射擊靶下面選好了地點。」我們倆放眼向射擊場望去,帳篷依然撐著,防水帆布鋪在地上,形成了一條小路,伸向屍體躺過的地方。我問辛西婭:「到目前為止,聽起來怎麼樣?」

「這案子有它內在的邏輯,可我還沒找到。」

「我也沒有。不過這差不多就是所發生的一切了。」我說,「我們走吧。」我們沿著防水帆布鋪的小路走過去,站在帳篷底下。辛西婭用手電筒照了照安-坎貝爾躺過的地方,照出了一個用白粉筆畫出的四肢伸開的人體輪廓,帶有黃色標記的小旗插在帳篷樁子原來插過的洞里。

辛西婭說:「這兒不該派憲兵隊看守嗎?」

「應該。肯特也許疏忽了。」我朝月光下的步槍射擊場望去,50個栩栩如生的靶子立在那兒,就像一排步兵正爭相穿過灌木林。我對辛西婭說:「顯然,這種景象對安-坎貝爾來說是某種象徵——荷槍實彈的士兵來輪姦她,或者來觀看她赤裸裸地被捆在地上的樣子——或者天知道她要去創造或者去表現什麼。」

辛西婭說:「好吧,他們就站在這兒。安只穿著短褲,帶著胸罩。如果他們是同謀的話,就是那男人拿著性交工具。他沒有武裝起來,她與他充分合作。」

「對。他們一起用每條繩子的一頭捆住了她的手和腳。也許就在這時,她脫掉了胸罩和內褲,並把內褲纏在脖子上,因為我們沒發現它們沾有泥土。」

「她為什麼戴著胸罩?」

「我說不準。但也許她沒有經過什麼思考就那麼戴著沒取下來,後來就把它扔到了我們發現它的地方。這是他們早就計劃好的。不過他們有點兒緊張,這一點可以理解。這樣推測行嗎?」

「可以。我甚至說起這些都覺得緊張。」

「然後,他們選擇了這個射擊靶下面的這塊地方,她四肢伸開躺在這兒,他把4個樁子敲進地里。」

「這不會發出聲音嗎?」

「樁子是聚乙烯的,也許他還用手絹捂住樁子,減弱了聲音。風是從一公裡外的哨所方向吹過來的,羅賓斯甚至連關車門的聲音也沒聽見。」

「好吧。」辛西婭說,「樁子被敲進去了,他把她的手腳捆在了樁子上。」

「對。然後他把那根長繩子墊著內褲纏在她的脖子上。」

「那麼,她這時的樣子就是我們發現她時的樣子了。」

「是的,」我說,「只是這時候她還活著。」

辛西婭將一隻手插進褲兜里,眼睛盯著手電筒光已消失的那個地方,顯然是陷入了沉思。她說:「他跪在她身邊,把繩子勒緊引起她性窒息。也許他用他的手指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刺激她,使她達到高潮……」辛西婭補充說,「他也許進行了手淫,不過我們在她身上沒發現精斑。也許他還拍了照。費了這麼大勁兒之後,拍照是很平常的。我就曾經接過一個又有錄音又有錄像的案子……」停了一會兒她又接著說,「好了……她得到了滿足,他也得到了。她想鬆開繩子,可就在這時,出於某種原因他朝她撲過去,把她勒死了。也許他這麼做是早有蓄謀的,也許憑良心說是他在行動過程中失手把她勒死的。」她看著我,「是這樣嗎?」

「是的。我想是的。」

「但這並不那麼簡單。」辛西婭提醒我說,「她的衣服、身份牌、西點軍校的戒指和手槍都不見了。」

「我知道,這是個問題。」我說,「我們回到紀念品問題上了。」

「對,它們一定是被拿去做了紀念品。但是你知道,如果我剛在步槍射擊場殺死了將軍的女兒,不論是蓄意謀殺還是一時失手,我決不會把她的衣服放在我車裡,帶著這些足以把我送到行刑隊面前的證據到處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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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是嗎?但請你記住,她的手錶還戴在手上,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不知道,」辛西婭答道,「也許沒有意義。」

「也許。我們走吧。」我們又沿著防水帆布鋪的路走回安-坎貝爾停車的路上。「好,」我說,「那個男人走回車旁邊,拿走了她的軍服、頭盔、身份牌、襪子、靴子和其他東西,卻把她的手提包留在了汽車座位上。」

「他也許把手提包忘了。男人經常這樣。我以前見過。」

我們朝那個廁所走去。「那人拿著這些東西,穿過草地,走過露天看台,經過了廁所,找到了那條木頭路。他是不會走大路的。」

「對。」

「好啦,如果他們是1點15分開始的,那麼這時大約是2點15分,就算再多給他們幾分鐘,但不能再晚了,因為羅賓斯在2點17分時看到了車前燈的燈光。」

「她敢擔保那不是安-坎貝爾的汽車的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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