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死亡谷的女人》 - P7

 來自死亡谷的女人

 夏樹靜子 作品,第7頁 / 共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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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一下子成了孤零零的一個人,如果說還有財產,就像我剛才說的,有那麼一塊礦山,還有一處五十來坪(合180平方米——譯註)的土地和一處破舊的房子。這些都是我父親名下的,當然我有繼承權,如果繼承下來,我倒也可以維持下去。可那畢竟是一下子吞沒了我們全家的礦山呀,我怎麼有心去經營呢!於是我便封了山。」

「轉給別人了?」

阿俵關心地問道。

「我把家和土地賣了,也就值150萬日元吧,而且賣的是全部繼承權。」

「礦山呢?」

「還那麼呆著呢!」

「因為不打算賣掉?」

「那一帶有一大片山林,現在賣不了。不過,也總有人來打聽,說是想買。南國市的不動產商也來問過,但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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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因為那片山林里有我們家的墓地唄。我丈夫的遺體還沒有找到呢!還有我父母、弟弟的遺體,總得有個地方存放呀!那片山的土裡都浸透了我們家的血肉,難道那座山不是我們家的墓碑嗎?」

「礙…」

「我可不能為了錢把那塊山地賣掉。我打算好好活下去,就下決心一個人來到了東京。」

阿惠說著說著嗓門兒又提高了。阿俵不吭聲了。過了一會兒,他用不再談這個問題的口吻說道:「原來這樣,我全明白了。非常感謝你對我講了這些。」

說著,他又給阿惠的杯子里倒滿了酒。

「你知道了吧,我是個過去有著痛苦經歷的女人。你是初婚,我可不是。和我這樣的女人生活一輩子行不行,你可要好好想一想。」

「我沒有什麼可猶豫的,一開始我就這樣說了吧?」

阿俵毫不猶豫地答道。

說著他又來到阿惠身邊,用雙手摟住她的雙肩。

「嫁給我吧!比起你一個人來,兩個人在一起會更快地平復你的創傷。」

「——可是,還不能結婚呀!」

阿俵不悅地皺了皺眉,但馬上又換了一副想起了什麼的樣子:「那天你說過要等六年,如果我等了六年,或六年之後……這是什麼意思?」

「因為我丈夫沒有被確定是死亡啊!我必須在法律的約束下生活,因此在法律上我還是個有夫之婦。」

阿俵聽了這話,像被人猛然一擊般地瞪大了眼睛。

「來東京之前,我去了一趟南國市警察署,去通知他們我變更新地址的事兒。在那兒我碰上了一個刑警,這個人在事故之後的調查中對我的遭遇特別同情。我同他打招呼,並感謝他對我的關心。他對我講,我去了東京后,若遇上可心的人在七年之內也是不可以結婚的,他提醒了我。」

「要七年?!」

阿俵十分吃驚。

「是啊!他還說,他在年輕時受過司法培訓和考核,所以對法律比較熟習。根據民法的規則,在對方失蹤、生死不明七年後才能被法律承認『死亡』,而因戰爭、沉船等自然災害發生時的失蹤,一年後便可宣布法律上的『死亡』。」

「什麼叫自然災害?難道爆炸事故還不算嗎?對於你丈夫,一年後還不行嗎?」

「因為對我丈夫的生死還有其他的懷疑呢!只有我一個人可以證明那天早上他們是一塊兒出門上山的,沒有第二個證人,而且在事故現場附近也沒有發現證人。從這一點上,完全可以推測有可能我丈夫在事故發生的當時不在現場,因此可以解釋他並未進入到這場災害中。」

「這麼說,非要等到七年後……」

「嗯。——不然,我也不會一直苦苦地等下去的。我記得那個刑警這樣對我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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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從現在算起來,還有六年零二個月呀!」

阿俵雙手挽在一起陷入了沉思之中。他一會兒把臉埋在手中,一會兒又用手支著下巴,雙眼凝視著半空。

「明白了。」

過了一會兒,他低聲說了一句。

「我會等一切都合法后再和你結婚的。只好等了。」

「……」

「不過,我可等不了六年再和你一塊兒生活。如果你也有心,是不是搬到我這兒來住?

不,要不給你再租一處更大的公寓住?「

阿惠的嘴角開始流露出了微笑,一口潔白、健康的牙齒露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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