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1 “金絲雀”
位於中央街的紐約市警察局大樓三樓的刑事組辦公室里,放著一個很大的檔案櫃。檔案櫃里斜插著無數綠色的刑事案資料索引卡,其中一張標示著:「瑪格麗特·歐黛爾。西七十一街一八四號。九月十日。謀殺:晚上十一點左右遭人勒死。屋內洗劫一空,珠寶被偷。屍體由女僕艾咪·吉勃遜發現。」
寥寥數句冰冷簡單的敘述,記載的卻是這個國家犯罪史上最讓人震驚的刑事案之一。這件刑事案充滿矛盾、令人困惑,犯案手法獨特,屬於智慧型的犯罪,就連檢警雙方中經驗老到、思慮續密的檢察官和刑警都感到棘手。每次的調查都只傾向於一種結果:瑪格麗特·歐黛爾被謀殺的可能性不大。然而,被勒死橫陳在客廳沙發上的女孩屍體,卻說明了上述可笑的結論並不正確。
在歷經毫無頭緒、讓人困惑的挫折之後,這件刑事案終於曙光乍現,露出許多疑點,並且顯現出許多人性潛在的黑暗齷齪面,以及被絕望、悲劇磨蝕到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步的人心。故事的本身就像一般激情的通俗劇情節,充滿浪漫的嚮往,這與改編自巴爾扎克小說《人間喜劇》中描述貝倫·紐辛珍和艾瑟·凡格賽的偉大愛情,以及鬱鬱寡歡的托皮爾死亡悲劇的戲劇版情節相似。
瑪格麗特·歐黛爾是百老匯出身的性感尤物——一個閃閃發光的角色。她彷彿是虛幻漂渺充滿歡愉的俗艷戀曲中的代表人物。在她死前的兩年,可以這麼說,她一直是這城市夜生活中最耀眼的,最受歡迎的公眾人物。如果是在我們祖父母的那個年代,以她現在受歡迎的程度,也許會被冠上這類頗堪質疑的稱號——城中瑰寶。不過現在有太多人志願加入這個圈子,而且在這龍蛇混雜的生活圈裡充斥著太多的黑道派系和暴力集團,以至於不太能容許任何一個競爭對手脫穎而出。不過,劇團宣傳人員中,不管是資深的老鳥還是新手的菜鳥,都對瑪格麗特·歐黛爾寵愛有加,她的名氣自然而然地就在這個屬於她的小小世界里大了起來。
而她的壞名聲,部分原因則是來自於她和一兩位歐洲王儲私下有染的八卦傳聞。在演出舞台劇《布里多尼女僕》一炮走紅后,她曾出國待了兩年。這出叫好又叫座的音樂喜劇,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她從默默無名的小角色捧上了明星寶座。有人或許會不屑地認為,她的宣傳人員正好可以利用她不在國內的這段期間,拿她的八卦緋聞大肆宣傳。
她的美貌也或多或少對她的名氣大有幫助。毫無疑問,她是屬於五官分明、有點美艷的那一型。我記得有一天晚上在安樂斯俱樂部看過她跳舞——這傢俱樂部由惡名嗯彰的萊德·雷根經營(作者註:安樂斯俱樂部後來被警方勒令歇業;而萊德·雷根因為盜竊重罪,現正在辛辛監獄服刑),是出了名的在午夜過後還想找樂子的人的最佳去處。姑且不論她那秀色可餐的容貌,當時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她那獨特的魅力。她個子中等、身材纖細,有著獅子般的高貴氣質,而且我覺得她有點冷漠,甚至可以說是高傲。這或許和傳聞中她與歐洲王儲有染的聯想有關。
她有著與那種專門侍候權貴富豪的交際花相同的典型的豐厚嫣紅的嘴唇,以及一雙像是羅塞蒂畫筆下聖潔少女般虔誠的大眼睛。這個融合感官誘惑和靈性於一臉的奇怪組合,就像是各個年代的畫家試圖對《永遠的瑪格達蘭》這幅畫提出的觀點一樣。她的臉就是屬於這一種類型,容易挑起人的慾望又帶點神秘,藉此征服男人的心,進而控制他們的喜怒哀樂,讓他們不顧一切地為她做任何事。
瑪格麗特·歐黛爾的綽號叫做金絲雀,這是從她參與演出的一出精心編排、諷刺社會的鳥類芭蕾舞喜劇得來的。參與演出這出喜劇的所有女孩都得裝扮成各式各樣的鳥,而落在瑪格麗特身上的角色就是金絲雀。她穿著黃白相間的綢緞,加上她那一頭金黃閃亮的頭髮和白裡透紅的皮膚,使觀眾的眼睛為之一亮,人人都視她為具有無與倫比魅力的上帝的傑作。報章的劇評對她讚美有加,觀眾對她更是喝彩不斷,不到兩個星期的時間,「鳥芭蕾舞劇」就更名為「金絲雀芭蕾舞劇」,而歐黛爾小姐的行情也跟著水漲船高,就這樣成了芭蕾舞劇中的女主角。在這同時,有人還為她特別的魅力與才華量身訂做、重新編寫了一段獨舞的華爾茲曲目和一首新歌(作者註:由狄思瓦特別為她編寫)。
在諷刺社會的芭蕾舞喜劇這一季演出結束的同時,她也辭掉了法利斯劇團的工作。接下來她在百老匯夜生活這個舞台輝煌演出的期間,熟悉且廣受歡迎的金絲雀綽號就這樣一直跟著她。因此,當她死狀甚慘的屍體被發現,而且又發生在她住的公寓里的時候,這宗刑事案很快就家喻戶曉了。在這之後只要提起這件事,大家總是稱它為金絲雀謀殺案。
我參與金絲雀謀殺案的調查——或說得更貼切些,一旁看熱鬧——是我這一生中難忘的經驗之一。當時這件刑事案發生的時候,約翰·馬克漢是紐約地檢處檢察官,一月才剛走馬上任。我必須鄭重地提醒你,在他的四年任期當中,他以成功偵破不計其數的刑事案而聞名,然而外界經常加在他身上的稱許卻讓他感到厭惡。因為,對一位重視榮譽的男人而言,要他獨攬不是個人獨立完成的所有功勞,本能上自然就會排斥。事實上,在大部分他參與的著名刑事案中,他扮演的只是從旁協助的角色。而破案的真正功臣是馬克漢一位非常親近的朋友,不過這位朋友一直不願公開這個事實。
這個人是一名年輕的社會貴族,基於不公布真正姓名的關係,我姑且稱他為菲洛·萬斯。
萬斯有許多讓人驚訝的天賦和才能。從某一方面來說,他是藝術典藏家、功力精湛的業餘畫家,以及在美學與心理學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雖然是美國人,但是大部分時間他都是在歐洲接受教育,說話時仍帶有輕微的英國腔調。他有一大筆龐大的家產,而大部分的時間他都在盡家族賦予他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不過他既不是一個遊手好閒的人,也不是半吊子。他憤世嫉俗而且態度冷漠;那些認識他不深的人,都認為他是媚上欺下的勢利小人。不過真正認識萬斯的人,像我,一眼就能看出這個人外表下真實的一面。我知道他的憤世嫉俗和冷漠來自於他敏感孤獨的天性,但他絕對不是在裝模作樣。
萬斯還不到三十五歲,樣子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像,帥得讓人印象深刻。他的臉頰清瘦,有稜有角;不過他臉上嚴肅冷峻的表情,往往是他和朋友間的一道隔閡。他不是沒有感情,不過他的感情,大體而言,是知性的。他經常因為他的唯美主義遭到批評,但我卻發現他很少表現出對唯美或是心理方面問題的熱中與沉溺。無論如何,他給人的印象依舊是以他一貫的冷漠態度看待世俗的一切事物;老實說,他對人生的看法,就像是缺乏熱情的冷漠觀眾,冷眼旁觀一出不屑一顧的戲劇。儘管如此,他卻是求知若渴,而且生活中的枝微末節都難逃他的法眼。
就是這種聰明才智以及旺盛的追根究底精神,導致他對馬克漢的刑事案調查工作充滿高度的興趣,雖然他並不是刑事案調查人員。
我保存了一份萬斯以法院顧問身份參與所有刑事案的完整記錄,不過我想我無權把它們公諸於世;然而就在馬克漢參加選舉失敗從此退出政壇,以及萬斯去年遠赴他國定居后,我獲得他們兩人的同意把這份記錄完全公開。萬斯只堅持不能公布他的姓名,其他則沒有任何限制。
我曾在某件謀殺案中提到(作者註:此指「班森謀殺案」),因為案情特別而讓萬斯投入刑事案調查,並且在面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他如何破了艾文·班森遭到槍殺的神秘案件。目前的這個故事則是有關他破了瑪格麗特·歐黛爾遭到謀殺的刑事案,這件謀殺案發生在同年的初秋,當時造成的轟動比這之前的任何刑事案都要來得大(作者註:包括羅伊一雷普刑事案、桃樂絲·金刑事案,以及接下來發生的霍爾一彌爾斯謀殺案;但是金絲雀謀殺案被認定和南·派特森一「凱薩」·楊事件、舊金山發生的達倫謀殺布蘭琪·拉莫與米妮·威廉斯案、墨里努『比霜下毒案,以及卡里·哈理斯嗎啡謀殺案一樣受矚目。在引起社會大眾高度興趣方面,轟動程度則不下於發生在秋河的波頓雙人謀殺案、融雪事件,以及艾維爾槍擊事件、羅杉叟謀殺案)。
錯綜複雜引人好奇的案情,是萬斯為什麼會接下這項新調查任務的原因。當時馬克漢飽受反政府報紙攻擊的困擾已經好幾個星期了,它們批評他根本無法將警方交到他手中的黑道罪犯定罪起訴。由於政府禁酒的結果,一種危險而且完全不受歡迎的新興夜生活形態在紐約竄起。許多財力雄厚的酒館,他們自稱是俱樂部,沿著百老匯大道和它附近的街道一家一家開了起來。後來在那個地區發生的犯罪事件數目多得驚人,不外是為情為財;也就是說,這些不良場所成了犯罪的溫床。
後來,在紐約上城的一間家庭旅館發生了珠寶搶劫謀殺案,經調查發現是在一傢俱樂部籌劃的;接著又發生兩名追查此案的刑事組幹員背部中槍、陳屍在這傢俱樂部附近的不幸事件。由於這兩件事情的發生(作者註:這裡所提到的是艾禮樂·凱格麗夫人的命案。她是一位有錢的寡婦,住在西九十六街的亞頓旅館。九月五日早上她被發現遭歹徒用不透氣袋子罩頭窒息而死,很明顯,歹徒從西四十八街一家規模不大但消費很高的塔客俱樂部一路跟蹤她回家。兩名後來被殺死的探員麥達德和凱尼森,警方認為,可能因為他們掌握對兇手不利的有力證據而引發殺機。在這件命案中,兇手從凱格麗夫人公寓偷走的珠寶價值在五萬美元以上),馬克漢決定擱置辦公室的其他事情,親自插手處理不斷升高到讓人無法忍受的犯罪情況。
002 雪地上的腳印
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馬克漢作出決定的當天,他、萬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樂部,我們坐在角落的包廂里。我們經常一道來這裡,因為我們是這傢俱樂部的會員,而馬克漢則把這裡當做是他辦公室以外的辦案總部(作者註: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樂部,也是家豪華旅館;它的會員大多來自政界、司法界和財經界)。
那晚,馬克漢說:「真是糟透了,這個城市有一半的人認為我的辦公室是缺乏調查能力的高級信用社,因為我提不出將壞人繩之以法的足夠證據或是有利證據。」
萬斯悠然微笑並拾起頭,嘲弄地望著他。
他用一種懶洋洋的語調回應了馬克漢的話:「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關鍵——找不到讓一般大眾相信的辦案證據——想要說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難了。你知道,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師並不是真的需要證據,他們要的是博學的專業知識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腦太過簡單,以至於受限在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沒有那麼糟,」儘管過去幾個星期以來的壓力,似乎已經影響到他慣有的沉穩個性,馬克漢還是和顏悅色地反駁著,「如果沒有證據法則,無辜的人經常就會陷於極度不公平的判決深淵中。在我們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應該受到保障。」
萬斯微微打了個呵欠。
「馬克漢,你該去教書的。你在回應批評時,對措詞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過,我並沒有被你說服。你還記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綁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認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當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現在老鄰居面前,他被認定死亡的狀態在法律上也並沒有因此改變。他確實還活著的這個明顯事實,法院卻認為它不重要,和原案沒有關係。……於是,有人在這州還是個瘋子,到了另外一州卻馬上恢復成正常人,這種情形在這個美麗的國度里大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個不熟悉司法體系正常運作的門外漢來了解這其中的細微差別。所謂的門外漢呢,總是被一般常識所蒙蔽,他會說,站在河岸邊的瘋子就算到了河對岸,他依舊是個瘋子。因此,這些門外漢會百分之百錯誤地認為,如果一個人有生命,他就是活著的。」
「何鬚髮此長篇大論?」馬克漢反問,這一次他有點惱火。
「似乎正好說中了你的痛處。」萬斯平心靜氣地解釋著,「警察不是律師,而他們已經陷你於水深火熱之中。……為什麼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學院上課呢?」
「你管的事可還真多。」馬克漢反駁說。
「幹嘛藐視我的建議?你要知道這是有好處的。一個缺少法學素養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時,他會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證,而死咬著那些可能真相不放。
法院里聽到的只是一堆沒用的證詞,最後作出的判決並不是根據事實,而是根據那套複雜的規則,結果經常讓明明有罪的罪犯無罪開釋。事實上,很多法官會對被告這麼說:
『我知道,而且陪審團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鑒於法律上得有認定的證據,所以我只能宣布你無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馬克漢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議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課程,真不知大家會怎麼想。」
「那麼,容我引用莎士比亞作品中屠夫的話:『讓我們殺掉所有的律師吧。』」
「很不幸地,這是必須面對的現實,烏托邦理論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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