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一
米納瓦·溫特斯利普小姐是個遵紀守法的波士頓公民。雖然她的浪漫歲月早已逝去,然而美好的事物仍會使她心動不已,就連太平洋小島上的那種帶有殘暴色彩的美也毫不例外。有時,當她喜愛的交響樂隊在波士頓的音樂廳里奏出新奇的、無與倫比的音樂時,她會感動得近乎窒息;而此時,她漫步在這迷人的海灘上,也有著同樣的感受。
她最喜愛晚餐前、熱帶地區的暮色還未降臨時的懷基基灘。一縷夕陽灑在戴蒙德角,高聳的椰樹投下又長又暗的樹影,閃著金色波光的巨浪漸漸從珊瑚礁上退去。幾個戀戀不捨的晚歸泳者,點綴於水中,盡情享受著海水那如情人般的愛撫。一個苗條的棕色皮膚少女從容穩健地站在最近的一個浮漂的跳板上。多美的身材!年過半百的米納瓦小姐不禁被一種難以名狀的嫉妒所刺痛——是青春,青春就猶如一把利劍,它筆直、自信、騰飛。那修長的身影如離弦之劍升起,又落下,乾淨利索、恬靜祥和,美妙絕倫的跳水!
米納瓦小姐瞥了一眼走在她身邊的這個男人。阿莫斯·溫特斯利普對美是敏感的,追求美已是他生活的第一準則。他出生在這個島上,不了解除舊金山本上以外的其他地方,卻毫無疑問地具備典型新英格蘭人氣質——從白帆布衣里透出的新英格蘭人氣質。
米納瓦小姐以建議的口吻說:「阿莫斯,你還是回去吧,家裡人正等你吃晚飯呢。謝謝你為我做的那許多。」
他說:「我陪你走到圍欄那兒吧。要是你厭倦了他和他的那些無理行為,就到我們這兒來,我們會很歡迎你的。」
「謝謝你們的好意。」她以她獨有的伶俐、爽快的方式回答著。「可我真的該回家了。格雷斯在為我擔心呢,當然她是不會理解我的。不過我承認我的行為也確實會遭人非議,我在檀香山待了四周,又在附近這些島上逛了十個月。」
「有那麼久嗎?」
她點點頭。
「我自己都很難解釋。每天我都莊重地發誓說『明天』一定要收拾行囊。」
「然而明天卻總也不會到來。」阿莫斯說,「你已被這熱帶風光迷住了,確有一些人會這樣的。」
「我想你是指那些意志薄弱的人。」米納瓦小姐唐突地打斷他,「你可以去問比肯街的每個人,我不是那種軟弱的人。」
他說:「這是溫特斯利普家族人的性格,既想當個清教徒,卻又總巴望著能偷點兒懶。」
米納瓦小姐遙望著遠處奇妙的海岸線,答道:「我懂。這正是他們中許多人走出塞勒姆港去闖天下的原因。留下的人覺得那些冒險者做的是真正的溫特斯利普家族人不該做的事,而與此同時,他們也嫉妒他們——或許這也是由於那個性格的原因吧。」她點了點頭,「有點兒像吉普賽人的特徵。正是這種家族特有的性格使你父親來到這兒,做了捕鯨人,從而你出生在了這個遠離故土的地方。你知道你本不屬於這兒的,阿莫斯。你本該住在米爾頓或者羅克斯伯里,每天早晨背個小綠公文包去波士頓的公司上班。」
「我常這麼想。」他認同,「誰曉得呢?或許那樣的話,我早就做出點兒成就來了。」
他們走到帶刺的鐵絲網前,這裡是一道與祥和的海灣氣氛很不協調的圍欄。它整齊地一直延伸到海邊;一個浪頭打來沒過盡端的那根圍欄,然後又退下去。米納瓦小姐微微一笑。
「好了,到了阿莫斯地域的終點了,丹的地域開始了。」她說,「我會找準時機繞過那根圍桿的。如果修的圍欄能隨海浪起伏而移動那就好了。」
「我想你會在丹那兒你的房間里找到行李的。」阿莫斯對她說,「記住我跟你說的話——」他突然間沉默了。一個穿白上衣的矮胖男人出現在圍欄另一邊的花園裡,他正快速向他們走來。
阿莫斯·溫特斯利普愣了一會兒,他那通常黯淡的眼裡流露出一股無名的怒火。「再見。」他說完轉身就走了。
「阿莫斯!」米納瓦小姐厲聲叫道。他沒停步,她則上前幾步跟著他。「阿莫斯,」真胡鬧!你已經堅持多久不和丹講話了?」
他走到一棵角豆樹下停了下來。
「三十一年了。」他說,「到去年八月十日為止已有三十一年了。」
她說:「這已經是足夠長的時間了。你現在應該排除心理上的障礙,向他伸出友誼之手。」
「該讓步的不是我。」阿莫斯說,「米納瓦,我想你對他這個人和他的生活方式還不太了解。他不止一次地污辱了我們。」
「怎麼會呢?丹是個很受歡迎的人。」她反駁說,「他是值得尊敬的——」
「而且很富有。」阿莫斯憤恨地加了一句,「而我卻很窮。是的,這正是現實。但我們還有來生,我想到那時丹會得到他應得的那份報應的。」
儘管米納瓦小姐是個堅強的人,她還是不免為他那瘦削的面龐上流露出的憎恨而感到陣陣恐懼。她意識到再爭論下去也與事無補。
「再見,阿莫斯。」她說,「但願有朝一日我能說服你到東部來。」
他像沒聽見似地匆匆沿著白沙地走了。米納瓦小姐回過身來的時候,丹·溫特斯利普正站在圍欄那邊向她微笑呢。
「嘿!你好啊!」他喊道,「到鐵絲網這邊來享受生活吧,我們都很歡迎你的。」
「丹,你好。」
她趁潮水退去的時候繞過了圍欄,到他的那一邊去了。他握住她的雙手。
「見到你我很高興。」他說,目光中閃爍著喜悅的光芒。是的,他的確很會與女人相處。「我這些天獨自住在這老房子里感到很孤單,正需要個女孩兒來給我的生活帶來活力呢。」
米納瓦小姐哼了一聲。
她提醒他說:「我已經穿著套鞋在波士頓度過了很多個冬天了,你那樣的奉承是不會把我搞得神魂顛倒的。」
「把波士頓忘了吧。」他極力勸說道,「我們現在在夏威夷,還都年輕。看著我。」
她滿臉狐疑地望了望他。她曉得他已有六十三歲了,但只有那額邊微卷的白髮會讓人看出他的年齡。他的面頰被波利尼西亞的常年日晒搞成深古銅色,但卻沒有一絲皺紋。那厚厚的胸膛,強健的肌肉,這一切都會讓人誤認為他是個四十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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