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酋長》 - P12

 印第安酋長

 卡爾 麥 作品,第12頁 / 共1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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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騎士風度!這位『青角』要充當騎士!太棒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邊笑邊接著說:

「聽著,先生,拋棄您這種愚蠢的虛榮心吧!一個真正的牛仔做事,不問是不是夠騎士風度,而是問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這種情況啊。」

「今天!為什麼?」

「我選公牛,因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臉上露出不解,驚異的神情,接著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這個年輕人是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連我的勇氣也懷疑吧,因為我選了頭母牛?」

城市假期 Amocity!

  

「這倒沒有,雖然我認為盯住一頭強壯的動物更勇敢。」

「為了吃公牛肉嗎?您多聰明啊,先生!」這頭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歲了,一張皮、好多骨頭、筋兒,而它的肉硬得像鞣過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幾天,也還是啃不動。每個有經驗的牛仔都會選母牛不選公牛,因為母牛的肉更細,什兒更多。您看您這個『青角』,我沒空兒注意您,您是怎麼莽莽撞撞對這頭公牛發動進攻的?」

我就給他講了一遍。講完之後,他睜大了眼睛看著我,又搖搖頭,最後要求我道:

「到那邊把您的馬弄回來,我們需要它來馱肉。」

這個命令我聽從了。老實說,他的表現使我很失望。聽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辭。我以為我該得到一個哪怕是小小的承認,可他卻什麼都沒說,而是派我去找馬。儘管如此,我沒生他的氣,我畢竟不是一個為了得到稱讚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馬帶回來時,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練地把大腿上的皮剝掉,正在往下割裡脊肉。

「這樣,」他說,「今晚我們就有烤肉吃了,這塊裡脊用您的馬馱,只有您、迪克、威爾和我有份兒,別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讓他們到這兒來運這頭牛吧。」

「如果在這之前它沒被禿鷲和其它野獸吃光的話。」

「您這會兒又是多麼聰明啊!」他諷刺道。「我們當然要用樹枝把它蓋起來,再壓上石頭。這樣就只有熊或別的大個兒猛獸才能碰到它。」

於是我們從旁邊的灌木上砍下結實的枝子,又搬來大石頭。我們把牛蓋好,肉馱在我的馬背上。

「那公牛怎麼辦呢?」我問道。

「公牛?能用它幹什麼呢?」

「它對我們一點兒用處也沒有嗎?」

「毫無用處。」

「牛皮也沒用嗎?」

「你是鞣革工嗎?我可不是!」

「我從書中讀到過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來。」

「怎麼,您讀到過嗎?喏,如果您讀過,那大概就是真的,人們關於大西部的描寫,都是真的,千真萬確的,嘿嘿嘿嘿!確實有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獸的牛仔,這我也干過。可這不在我們眼下操心的範圍之內,我們可不能為這麼沉重的牛皮耗費力氣。」

02、克雷基·佩特拉


我們上路了,雖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時之後就到了營地,它離我有生以來頭一次打死兩隻野牛的那個山谷並不遠。我們走著回來,而且沒有了塞姆的那匹馬,這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有人問是怎麼回事。

「我們打野牛來著,我的馬被一頭公牛撕成兩半兒了。」塞姆報告說。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裡都說著這個詞。「哪兒?在哪兒?」

「從這兒走將近半個小時。我們帶回了裡脊肉,你們可以去運其餘的部分。」

城市假期 Amocity!

  

「我們去,我們去!」拉特勒喊著,就好像他和我之間什麼也不曾發生過似的。「那地方在哪兒?」

「順著我們走過的路回去,你們就能找到那個地方!你們的眼睛足夠使的,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有多少只?」

「二十隻。」

「你們打死了多少?」

「一頭母牛。」

「才一隻母牛?其它的哪兒去了?」

「跑了。你們可以去找,我可不關心它們想上哪兒去,也沒問過它們,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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