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顯然,在過去的15分鐘里,地方助理檢查官哈里-佛里奇是在消磨時間,他漫不經心地翻動著講稿,重複提問著同一個問題,還不時地窺視著審判庭牆上的掛鐘。
突然,他直起身子,轉向佩里-梅森,按官方禮節鞠了一躬,說:「我的調查完畢,請你訊問吧,梅森先生。」
梅森站起身來,立即意識到自己已被導入圈套。
「假若法庭允許的話,」他和藹地說,「現在的時間是星期五下午4點40分。」
「什麼意思?」法官埃根以生硬的態度問了一句。
「僅此而已,」梅森微笑著說,「我突然意識到法庭會在我訊問證人期間宣布休庭。我覺得我的訊問可能會延長一些時間,是否可以推遲到星期一上午進行……」
法官埃根在沒有陪審團的一般性法庭調查中總是特別地注意禮貌形象,但是,當法庭中坐滿了聽眾,又有陪審團在場時,他卻總是表現出非常的專橫。作為一名精幹的政治家,他早就具備控制審判庭和威震辯護者的能力。雖然他被律師們所怨恨但是卻贏得了選民們的崇敬。
「梅森先生,」法官說,「法庭將按時休庭。法庭有法庭的規章,不能以辯護人的意願行事。還有20多分鐘的時間。審判員們都想趕快結案,回去工作。請訊問吧。」
「好吧,先生。」梅森馬上轉向辯護席開始整理講稿,並利用這幾秒鐘的寶貴時間考慮對策。
證人席上的女證人顯得非常聰敏,除非律師能夠動搖她的證言,否則法庭就會宣布被告有罪。梅森已經掌握到一項令人吃驚的事實,他希望這一事實能夠引發出人意料的效果。
但是,時間太短促了,5點前不可能在現場營造出可以利用的氣氛。如果他在這緊張的20分鐘里不著邊際地訊問,勢必會使陪審員們一致認定女證人證言的表面價值而在周末解散陪審團。
梅森終於下定了決心。
「拉維娜夫人。」他謙恭地微笑著。
證人席上精心梳扮過的女士微笑著示意了一下,她的笑意似乎表明她樂意接受對方精彩詳盡的調查。
梅森問:「你已經確認本案被告即是那名攔路搶劫的案犯,是嗎?」
「是的,梅森先生。」
「你第一次見到這名被告是在何時?換句話說,你一生中第一次是在什麼時候見到他的?」
「搶劫案發生的那天夜晚。當遇到紅燈時,阿徹先生停下車來。突然,被告似乎從天而降,猛地拉開車門,用一支左輪手槍頂住阿徹先生的面部,不慌不忙地搶走了他的錢夾、鑲鑽領卡和我的坤包。一切進行得那麼迅速,以致我還沒有明白髮生在眼前的事情時,他已跳上一輛小車向相反方向駛去。」
「那麼,阿徹先生追過去了嗎?」
「當然沒有。阿徹先生沒有那麼傻,那傢伙帶有手槍而阿徹先生則是赤手空拳。阿徹先生駕車駛過十字路口,將車停在一家藥店門口,給警察局打了電話。」
「你在幹什麼?」
「我一直在車中等著。」她說,「一直等到我覺得不能再等下去時。」
「等了多長時間?」
「我想足足有5分鐘吧。之後,來了一輛無線通訊巡邏車。」
「然後呢?」
她說:「當阿徹先生向警察報案的時候,有一位我認識的女士駕車駛來,並認出了我,她將車開到前面停下來。我叫過一名過路人,讓他告訴阿徹先生我回別墅了。如果警察有什麼情況需要說明的話,我可以隨時到場。」
「你為什麼不等一等,向警察說明情況?」
「阿徹先生會告訴警察想了解的一切情況。我還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要處理。警察是受雇於納稅人並為納稅人提供方便的。如果有情況要問,找到我很容易。」
「搶劫發生時你和阿徹先生在一起嗎?」
「當然,梅森先生。這一點我已經重複回答多次。」
「離開阿徹先生你到哪兒去了?」
「別墅。」
「等一下,你所說的『別墅』,指的是拉維娜別墅嗎?」
「梅森先生,如果需要特別明確的話,就是拉維娜別墅二號。」
「別墅歸你所有?」
「產權不歸我,我租用,但別墅本身歸我,可能應該說,歸我管理。」
「搶劫案發生時你和阿徹先生行駛在通向別墅的途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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