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維持這樣一個所在,困難一定很多。」
「當然不可能一個人吃肉。」他承認。
「我想你也認識不少這裡的顧客。」
「常客——只認識常客。」
「進酒有困難嗎?」
「不多。」
「我有個客戶,為了車禍想和人打官司。你知道什麼好律師嗎?」
「是不是你現在在進行的案子?」
我只是笑一下算回答。
「對不起。」
「有沒有好的車禍律師你認識?」我問。
「沒有。」
「想來本城應該有較好的。」
「應該。」
我說:「好酒,我也感激你的招待。我想你不希望我回我的桌子去。」
「沒關係,賴先生,隨你的便。玩一下,輕鬆一下。希望你愉快。要離開的時候,不要管帳單。站起來走就是了。也不會有帳單給你。只是有一件事,不——要——再——來!」
他用酒和談話拖住我。現在酒也喝了,話也完了。他也允許我回老地方去。那麼,他為什麼熱心要我離開幾分鐘呢?多半是寇太太和那男的已經離開了。
我把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站起來,伸出手來:「很高興見到你。」我說。
「謝謝你,請隨便,賴。玩一下。我也祝福你,不論你現在在辦什麼案子,都會有好結果。也請你記住到別地方去辦,不要來這裡辦。」
他鞠著躬送我離開辦公室。
我又回到老地方的大廳。
我根本不必看,看一下只是為證明我判斷正確。
寇太太和跟她在一起、穿雙排扣發西裝、不會笑的男人已經離開了。
我看自己的表。
時間是3點45分。
沒有見到我的香煙女郎,所以我問一個僕役:「賣香煙的在嗎?」
「是的,先生,馬上來。」
一個女郎向我走來,大腿,圍裙,木盤,但不是她。
我又買了包香煙問:「另外一位呢?」
「碧蓮?喔,她今天早1小時下班。由我代她。」
兩桌之外我的女朋友不斷在看我。我走過去,沒要求跳舞,只是閑聊了一會。我告訴她們因為沒有扶養妻子和子女所以要被逮捕,我正設法交保,不知她們能不能幫點忙。
我看到他們很感興趣,但不知所措。僕役又過來,告訴女士們凌老闆的致意,問女士們要不要遷到我的桌上去,並說連她們這桌也不會收費,由老闆請客。問我們要不要開瓶香檳。
女士們瞪出眼睛,以為看到或聽到什麼了。其中一人說:「老天,你一定是溫莎公爵。」
她們都笑了。
我笑著對僕役說:「代我謝謝凌老闆,我感激他的盛意,我今天已喝得差不多了。也許你可以給我朋友來點酒,反正老闆請客,我實在有事要先走了。」
「是的,先生,沒有帳單,凌先生關照過了。」
「我知道了,不過小帳總是要的。」
他想了想,有點窘,但堅決地說:「請勿介意,最好不要了。」
我點點頭。向3個呆若木雞的女郎一鞠躬。走出大廳。
我在衣帽間拿回帽子,管衣帽間的女郎高興地接受我2毛錢的小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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