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1.
我被學校退學了。
雖然學校堅持認為他們只是勸退,退學主要取決於我個人的決定。可從頭到尾我什麼決定也沒做,就卷著鋪蓋被趕出了寢室。
我平日里也算個性情溫和、樂於助人的人,同學吵架勸勸架,同學打架拉拉架。
後來有同學告誡我,不要老是去把勸架的同學拉開,這樣容易引起公憤。
關於退學,校方給出的理由是:上課時間,教唆其他同學破壞學校公共財物。
事實上,那是在一節我們完全不知所云的外語課堂上,同桌汪克稍稍發揮了一下想象力,從英語老師的皮膚顏色和嘴唇厚度聯想到了NBA球星喬丹,突發奇想提出讓我教他打籃球。
我這個人向來講究效率,立馬起身帶著他到操場上,教他怎樣用籃球「砸」籃框。汪克不知著了什麼魔,一口氣連丟帶拋,連著扔了二十個球,無一入籃。
籃筐發出陣陣「哐啷哐啷」的聲音,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們在這裡打鐵。
汪克一氣憤,用力把籃球一扔。
這一次,他的準度讓我想到了王義夫,正中操場角落裡一輛本田轎車的引擎蓋。
「咣——」引擎蓋立刻凹下去一塊,汪克不慌不忙地分析道:「聽這聲音,明顯這車用的鐵還沒籃框好。」
我說:「你不去當鐵匠真是浪費了。」
我倆公然曠工的行為讓英語老師面子有點掛不住,向校長施壓要求處分違紀分子。
主要原因是汪克砸的那輛車的主人,就是他。
一位怎麼看都像教體育而不是教英文的教師,能長期霸佔這個職位,想必上頭有人。
迫於壓力,校長在幾天後的早操前公布了處分結果。我被勸退,校長當著全校人的面狠狠地「勸」了我一通,讓我成為了炮灰。汪克雖然砸了老師的車,但校長認為老師將操場作為停車場也是不對的,所以汪克記過。
在這件事上我的確犯了錯,錯在沒有事先弄清楚汪克和校長的父子關係。
我成為了校長丟炮保子這步妙棋的犧牲品。
離校當日,我受到了偶像級的歡送,不明真相的一小撮同學都以為是我自己毅然決定退學的。
自動退學這樣的事情就好比在馬路上見義勇為,大家都想做卻沒膽做,一旦有人做了,大夥都覺得你是個人物。
自認為了解我的幾個同學私下議論著:這小子辦事效率真不是吹的。
更讓我吃驚的是,我竟收到了進入該校以來的第一份禮物。
一個眼中充滿著無限敬仰的男同學,將一件紅色的外套塞給了我。回家一看,這衣服的尺碼壓根就是童裝,沒法穿。
若干年後,我逛街時發現這件衣服的牌子原來叫美特斯邦威,海報上的廣告語這樣寫道:不走尋常路。
好友汪克心感愧疚,過來拍拍我的肩膀,遞給我一物,說:「這是我十歲的生日禮物,據說還值幾個錢,反正我對它也沒興趣,既然他們不讓你拍球,那你就回去拍拍照吧!」
從此,我有了一件可以打發無聊光陰的單反相機。
一定程度上,這架價格不菲的相機在心理上挽回了些許退學的難過和失落。
2.
從寢室搬出來以後,我才體會到群居的好處,獨居的房租就是很大一筆開銷,大到我都沒錢吃飯了。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獨行的野生老虎那麼少了。
不得已,我只能變賣手頭僅有的值錢物品。我平時興趣愛好不多,收集古董舊幣算一個,好不容易找了套廉價的一居室,我用幾枚和這房子一樣年紀的錢幣,代替了房租,順利入住。
賦閑家中的我,除了逛逛網上的論壇之外,弄清楚這台單反相機的各個功能就成為這段時間裡我的頭號消遣了。
論壇里總會有些奇奇怪怪的新聞,我也喜歡研究稀奇古怪的事情,在找相機使用說明的時候總會被一些新聞所吸引。
艷照門和周老虎這兩則與照相機有關的帖子,人氣非常勁爆,有意思的是,兩個帖子的主角起初都竭力否認,拍了艷照的死活不承認照片里那是自己,沒拍到老虎的咬定照片是自己親手所為。
結果事實勝於雄辯,兩個愛吹牛的主角最終一個丟了工作,一個丟了自由。
社會真是變了,變得就像女人的胸部,只要當事人抱著打死也不說的大無畏精神,除非硅凝膠自己掉出來,否則人民群眾只能和警察一樣,極難區分出真兇和假胸。
另外,我還比較關注另一個叫做「探尋上海灘價值千萬寶藏」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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