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靜靜地注視著真衣的眼睛。
雙方都一動不動。
「請坐下,副部長檢事。」
過了一會兒,真衣指指椅子。
摩木在椅子上坐下,垂下了頭
摩木健太郎離開旅館時已是半夜
他走後,志乃和真衣喝著啤酒。
「揭穿秘密了呀。」
志乃不知怎麼回事。
「根本沒秘密。」
真衣笑了。
「為什麼?」
「因為……」
真衣用餐巾擦擦嘴。
疑點在於誘拐者沒有打一個電話,也沒有寫信,要是為了賺錢是不會這樣的,而且也不會要檢事的女兒,若是因憎恨而誘拐,肯定會殺死孩子。
摩木從一開始就準備吵架,只想聽聽有關女兒的案件。如果是在聽完後生氣就很正常,但摩木還沒有開始聽就發火,這是因為知道女兒是安全的。但如果尋找回來,自己或家裡其他人就將作出犧牲,所以他很生氣,又無處可發。照理說,他不會坐立不安,應該積极參加誘拐搜查,但摩木卻整天把自己關在房子里,因為女兒是安全的。自己要做出什麼犧牲才會讓女兒回來,摩木就為此而悶悶不樂的。
「一開始就有疑問,所以我叫他要老老實實的回答,這也是故意讓他生氣,不過並沒想到那樣見效。我有特技是一種催眠暗示,那就是我注視著對方的眼晴,這樣,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老實回答我的問題。嗬,這雙眼睛!」
真衣目不轉睛地看著志乃的瞳孔。
「討厭,停止吧。」
「要是我問,你會回答你是公安特種隊的秘密搜查員。是吧?」
「我要回答!」
「所以,也就原諒了你,」
直衣笑了,握住志乃雪白的手。
3警方首腦和市長的五代冤讎
一份典契:
一、本人將妻子種於亥年的二月十九日到丑年的二月十九日典出為奴,以借用金子一兩五分。
二、及至抵押期滿,本人歸還借金,由債主方負責譴送吾妻回家。尚若人已走失或逃亡,由債主承擔尋人責任,並作經濟賠償。
種在二十多歲時便去了妹背市左衛門家幹活。典契上寫得明白,她實際上就是當僕人。在這期間,主人可對其任意打罵,令其晝夜幹活,等等。
種的丈夫摩木吉三郎卻在典契中沒有寫這些。
吉三郎和市門衛有親緣關係,所以契約上沒有詳細寫明「可任意處置」等,而只寫了時間只有二年這些內容。妹背家裡反正有很多男女下人,用為有親緣關係,故市左衛門答應讓種干其它輕活。
實際上市左衛門是想佔有種,市左衛門對她早已垂涎三尺,無論如何也想將她弄到手。終於忍不住了,便派人在收穫前偷偷往吉三郎家裡的田裡放了把火,燒光了全部莊稼。這樣,市左衛的陰謀便得逞了。
種一邊是下女,一邊又是市左衛門的小老婆。
吉三郎知道后非常生氣,自己的老婆每晚躺在市左衛門的懷裡。並在二年中不能回來。
吉三郎儘管生氣,卻毫無辦法。
吉三郎知道市左衛門僱人燒了他的田地,但又沒有證據。
是吉三郎真想殺死市左衛門。
這時,官府宣布嚴禁買賣人口。
嚴禁買賣人口,以輕重論罪。重者判處死罪。
這一通告可寬永十年發布的。
但典契並不是賣人,故典契有效,對方已是有錢人,吉三郎對此毫無辦法。
第18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