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走進前廳,圍著中間的一張桌子坐下來,警長打開了一個方形錫盒,把一些東西放在我們面前。 這裡有一盒火柴,一根兩英寸長的蠟燭,一支用歐石南根製成的ADP牌煙斗,一個海豹皮煙袋,裡面裝著半盎司切得長長的板煙絲,一塊帶金錶鏈的銀懷錶,五個一英鎊金幣,一個鋁製鉛筆盒,幾張紙,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緻、堅硬,上面刻著倫敦韋斯公司字樣。 「這把刀子很奇特,」福爾摩斯說著,把刀拿起打量了一會,」我想,刀上有血跡,這就是死者拿著的那把刀子吧?華生,這樣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吧。 」 「這就是我們醫生所說的眼翳刀,」我說道。 「我也這樣想。 刀刃非常精緻,是作非常精密的手術用的。 一個人帶著這樣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沒有把它放到衣袋裡,這倒是很奇怪的事。 」 「我們在他的屍體旁邊找到這把小刀的軟木圓鞘,」警長說道,「他的妻子告訴我們這把刀原本放在梳妝台上,他在走出家門時把它帶上了,這本來不是一件得手的武器,可是或許在這種時刻這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 「非常可能。 這些紙是怎麼回事呢?」 「三張是賣草商的收據。 一張是羅斯上校給他的指示信。 另一張是婦女服飾商的三十七鎊十五先令發票,開僕人是邦德街萊蘇麗爾太太。 發票是開給威廉-德比希爾先生的。 斯特雷克太太告訴過我們,德比希爾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來信件有時就寄到她這裡。 」 「德比希爾太太倒很闊綽呢,」福爾摩斯看了看發票說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羅。 不過,這裡沒有什麼可查看的了,我們現在可以到犯罪現場去了。 」 我們走出起居室,一個女人正在過道等著,她走上前來,用手拉了拉警長的衣袖。 這個女人面容憔悴,瘦削,顯出近日來頗受驚嚇。 「你抓到他們了嗎?你找到他們了嗎?」她氣喘吁吁地說道。 「沒有,斯特雷克太太。 不過福爾摩斯先生已經從倫敦到這裡來幫助我們,我們一定盡全力去破案。 」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園裡見過你,斯特雷克太太,」福爾摩斯說道。 「不,先生,你弄錯了。 」 「哎呀!我可以發誓。 你那時穿著一件淡灰色鑲舵鳥毛的外套。 」 「我從來沒有一件這樣的衣服,先生,」這個女人答道。 「啊,這就完全清楚了,」福爾摩斯說道,道了一下歉,就隨著警長走出來了。 走不多遠,便穿過荒原來到發現死屍的地點,坑邊就是曾經掛著大衣的金雀花叢。 「我聽說,那晚並沒有風,」福爾摩斯說道。 「沒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 「既然是這樣,那麼大衣決不是被風吹到金雀花叢上,而是有人放到這裡的。 」 「對,是有人掛到金雀花叢上的。 」 「這倒很值得注意。 我發覺這裡有許多足跡。 不用說,從星期一夜晚起,有好多人到過這裡。 」 「在屍體旁邊曾經放了一張草席,我們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 「太好了。 」 「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隻長統靴,菲茨羅伊-辛普森的一隻皮鞋和銀色白額馬的一塊蹄鐵。 」 「我親愛的警長,你真高明!」福爾摩斯接過布袋,走到低洼處,把草席拉到中間,然後伸長脖子伏身席上,雙手托著下巴,仔細查看面前被踐踏的泥土。 」哈!這是什麼?」福爾摩斯突然喊道。 這是一根燒了一半的蠟火柴,這根蠟火柴上面裹著泥,猛然一看,好象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不能想象,我怎麼會把它忽略了。 」警長神情懊惱地說道。 「它埋在泥土裡,是不容易發現的,我所以能看到它,是因為我正在有意找它。 」 「怎麼!你本來就料到可能找到這個嗎?」 「我想這不是不可能的。 」 福爾摩斯從袋子里拿出長統靴和地上的腳印一一比較,然後爬到坑邊,慢慢匍匐前進到羊齒草和金雀花叢間。 「恐怕這裡不會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長說道,「我在周圍一百碼之內都仔細檢查過了。 」 「的確!」福爾摩斯站起來說道,「你既然這樣說,我就不必再多此一舉了。 可是我倒願意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略微走一走,明天對這裡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我想,為了討個吉利,我把這塊馬蹄鐵裝在我衣袋裡。 」 羅斯上校對我的夥伴這樣從容不迫、有條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煩,看了看他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長,」羅斯上校說道,「有幾件事,我想聽一聽你的意見,特別是,我們要不要向公眾聲明,把我們的那騎馬的名字從參加賽馬的名單中取消。 」 「當然不必了,」福爾摩斯果斷地高聲說道,「我一定能讓它參加比賽。 」 上校點了點頭。 「聽到你的意見,我很高興,先生,」羅斯上校說道,「請你在荒原上走一走之後,到可憐的斯特雷克家找我們,然後我們一起乘車到塔維斯托克鎮去。 」 羅斯上校和警長已經返回,福爾摩斯和我兩個人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 夕陽冉冉隱沒到梅普里通馬廄後面,我們面前廣闊無垠的平原上沐浴著金光,晚霞灑射在羊齒草和黑莓上。 可是面對這絢麗景色,福爾摩斯卻無意欣賞,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華生,這樣吧,」他終於說道,「我們先把是誰殺害約翰-斯特雷克的問題暫時放下,目前僅限於尋找馬的下落。 現在,假設在悲劇發生的當時或在悲劇發生后,這騎馬脫韁逃跑,它能跑到什麼地方去呢?馬是愛合群的。 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蘭馬廄,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馬廄去了。 它怎麼會在荒原上亂跑呢?假使如此,它一定會被人看到的。 吉卜賽人又為什麼要拐走它呢?這些人品常一聽說出了什麼亂子,總是躲得遠遠的,唯恐被警察糾纏不休。 他們是不會認為能賣掉這樣一匹名駒的。 要是帶上它,他們要冒很大風險而且一無所獲,這一點是非常清楚的。 」 「那麼,馬在哪裡呢?」 第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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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系列(福爾摩斯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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