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搖搖頭,「危險啊,佩辛斯。 別再犯這種錯了,要嚴守邏輯的可能性……所以現在我們已經推測出,兇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 」他微微一笑,「或許這只是一個沒有完全理解的例子。 教皇曾說,所有的意見不合,都是出自於人們無法了解和諧的真義。 誰曉得呢?不過佩辛斯,請繼續,我被你挑起興趣了。 」 「現在,雷恩先生,無論行兇並造成那兩個傷口的兇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可以確定:兇手是用『左』手持刀攻擊參議員的。 」 「親愛的,你怎麼知道?」 「道理很簡單。 刀傷出現在參議員的右手腕,袖扣造成的擦傷則是在更高四英寸的手臂:也就是說,擦傷是在刀傷的『左』邊。 到目前為止清楚吧?現在,如果兇手是用右手持刀,袖扣造成的擦傷就應該出現在刀傷的右邊,這一點做個簡單的測試就可以證明了。 也就是說,兇手若是右手持刀,擦傷就會在偏向右邊;左手持刀,擦傷就會偏向左邊。 這表示什麼呢?由於擦傷出現在刀傷的左邊,因此我的結論是,兇手是用左手行兇的,除非他倒立,而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 「巡官,」老紳士彬彬有禮地說,「你應該以自己的女兒為榮。 太不可思議了。 」他喃喃道,對著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這樣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一顆無價寶石。 請繼續。 」 「雷恩先生,到目前為止,你都同意嗎?」 「在你那套堅定緊密的邏輯面前,我甘拜下風,」他低笑,「到目前為止相當完美。 不過小心,親愛的,你忘了導出非常重要的一點。 」 「我沒有,」我反駁道,「晤,親愛的!我是說,我是故意略過不提,因為我還沒說到那一點……根據馬格納斯典獄長的敘述,十二年以前,阿倫·得奧在阿岡昆監獄服刑時是個右撇子,你指的就是這個嗎?」 「沒錯,我很想知道,你對這一點做何解釋?」 「這個嘛,他進入阿岡昆監獄兩年後,發生了一樁意外,右手因而癱瘓。 從此他就學著單獨使用左手,也就是說,十年來,他一直是個左撇子。 」 父親坐直身子:「就是這裡,」他激動地說,「雷恩先生,這就是令我最困惑的地方。 」 「我明白你在煩惱什麼,」老紳士說,「說下去,佩辛斯。 」 「對我來說,」我朗聲道,「一切很清楚了,我堅持——雖然我承認除了一點常識和觀察之外,沒有任何實際的證據足以證明我的觀點——右邊傾向和左邊傾向(是這兩個字嗎)同樣適用於腳和手。 」 「拜託,」父親呻吟道,「你說的那是什麼鬼字眼哪?」 「爸!我的意思是,天生慣用右手的人,也會慣用右腳;同樣地,慣用左手的人就會慣用左腳。 我知道我是慣用右手,而且我會用右腳做大部分的事情;同時我也觀察過很多人,結果是一樣的。 現在,雷恩先生,我這個假設合理嗎?」 「佩辛斯,這方面我不是權威。 不過到目前為止,我相信醫學理論會支持你的觀點。 接下來呢?」 「好,如果你同意這一點,接下來我的看法是,如果右撇子的右手喪失功能,使得他必須學習使用左手,就像阿倫·得奧十年前一樣,那麼潛意識裡,即使他的雙腳健全,他也會開始用左腳做絕大部分的工作。 這就是父親一直很懷疑的一點,不過相當合理,不是嗎?」 他鎖緊眉頭:「恐怕你的邏輯運用在生理學上頭未必行得通,佩辛斯。 」我的心往下沉,如果這一點被推翻,我整個推理的架構就會隨之崩潰。 「不過,」他又說「從你前面所說的故事裡,另一個事實大有幫助,那就是,阿倫·得奧在右手癱瘓的同時,他的右眼也失明了。 」 「這件事有什麼幫助呢?」父親困惑地問。 「影響大得很,巡官。 幾年前我剛好有機會請教過一位這方面的權威人士,你還記得布倫克一案中,右撇子和左撇子的問題有多麼重要吧?」 父親點點頭:「那位權威人士告訴我,右邊傾向和左邊傾向的理論,在醫學專業領域中,縣被廣泛接受的是視覺理論。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說,視覺理論主張,在幼年時期,所有隨意的運動都仰賴視覺。 他還告訴我,像視覺、手、腳、說、寫相關的神經衝動,都源自於腦中同樣一塊區域——我忘了準確的名稱了。 「視覺由兩個眼睛構成,但每個眼睛本身自成一個單位,但每個眼睛的映像所造成的意識,是完全分離、區隔的。 其中一隻眼睛就像槍的準星一樣,具有『瞄準』的作用,至於用哪個眼睛瞄準,就看你是右撇子或左撇子。 如果作為準星的那隻眼睛失明,瞄準的機能就會轉到到另外一隻眼睛。 」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慢吞吞地說,「換言之,右撇子會用右眼瞄準;而如果他的右眼失明只剩下左眼,瞄準的機能就會轉移過去,而且會影響他的生理活動,使他變成一個左撇子?」 「大致上沒錯。 當然,據我所知,習慣的因素也要考慮在內。 不過得奧使用左眼已經有十年了,左手也是一樣。 如此一來,我相當確定,基於習慣和神經的影響,他也已經變成慣用左腳了。 」 「吁!」我說,「我真是太走運了!從錯誤的事實導出正確的答案……如果過去十年阿倫·得奧果真是慣用左腳和左手的話,根據的殺案現場的證據,就出現了一個重大的矛盾。 」 「你剛剛說過了,」雷恩先生鼓勵地說,「兇手一定是左撇子,這和得奧相當吻合。 那麼你所謂的重大矛盾到底是什麼。 」 我顫抖著手點燃香煙,「我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得出這一點。 之前在敘述案情的時候,我曾經提到壁爐的灰爐中有一個腳印——右腳的腳印。 從其他的證據推測而知,有人燒了些東西,然後用腳踩熄余焰,這就解釋了那個右腳腳印的由來。 而踩熄余焰——這一點誰敢否認的話我就扯光他的頭髮——踩熄余焰純粹是一種不自覺的行為。 」 「這一點毋庸置疑。 」 「如果你要踩什麼,你會用慣用的那隻腳去踩。 噢,我承認,有時候因為站的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慣用右腳,也可能會用左腳去踩,不過這不適用於壁爐前踩熄余焰的那個人。 因為就像我前面說過的,我們在壁爐前面的地毯上發現了一個左腳印子,正好就在前面所說壁爐那堆灰燼的正前方。 這就表示燒紙的人所站的位置可以自由運用兩腳,不會有任何不方便,那麼他是用哪只腳踩余焰?右腳!所以他是慣用右腳的人,依此類推,一定也是慣用右手了!」 父親困惑地悶哼了一兩聲,老紳士嘆口氣問道:「這一切又導出什麼矛盾的結果呢?」 「導出這個:兇手用左手持刀,但踩熄余焰的卻是個右撇子。 也就是說,可能有兩個人涉案,行兇殺害參議員的是左撇子,而右撇子則燒掉那張紙並用腳踩熄。 」 「這麼一來,其中又有什麼不對呢,親愛的?」老紳士柔聲道,「如你所說,有兩人涉案,那又怎麼樣?」 我瞪著他,「你不是認真的吧?」 他咧開嘴笑了,「認真什麼?」 「當然,你在開玩笑!讓我說下去,這個結論對阿倫·得奧有什麼影響?我想,無論得奧和這樁命案有什麼關係,他絕對不是燒紙共踩熄余焰的那個人。 因為就我們剛剛推論出來的結果,他應該會用左腳去踩,而現場發現的證據卻是右腳印。 」 「好極了。 現在,那張紙是什麼時候燒的?桌上的那疊便箋是剛拆封的,只用掉了兩張。 佛西特參議員致命傷口所噴出來的血濺得書桌上到處都是,在吸墨紙上有一個直角形狀的血跡,那個直角形狀是一疊放在吸墨紙上面的便箋所留下的。 可是,當我們發現時,現場那疊便箋最上頭的紙卻是乾淨的——上頭沒有血跡。 這怎麼可能呢?如果參議員遇害時,那張紙在最上頭,就一定會沾到血跡,因為下頭的吸墨紙都沾到血了。 由此可以推斷,參議員傷口的血大量噴出時,那張紙一定不是放在最上頭。 換句話說,有另一張沾滿了血的紙,原先是在最上頭的,後來被撕掉,留下的是我們所看到的那張潔白的紙。 」 「沒錯。 」 「那兩張用掉的便箋,之前我們已經說明了其中一張的下落:放在寄給芬妮·凱瑟的信封里,而且一定是佛西特遇害前自己寫好的。 那麼唯一不見的那張便箋——就是在壁爐里燒毀的那張,父親已經親自證明過,是從桌上那在便箋撕下來的——一定被撕掉了,而沾了血跡的便箋也不見了。 」 「但如果這張不見的便箋上頭沾了血跡,那麼一定是在『謀殺之後』才被撕掉的,因為便箋最上頭那張應該有血跡才對。 而且,這張便箋在謀殺之後還被燒掉了,然後余焰也被踩熄了。 誰燒的,兇手和燒紙的是同一個人嗎?如果兇手就是燒紙並踩熄余焰的人,那麼我已經證明,得奧不可能是燒紙並踩熄余焰的人,於是他也就不是兇手!」 「等一下!」老紳士輕輕喊著,「佩辛斯,不要推演得太快。 你假設兇手和踩熄余焰的是同一個人,可是你能證明嗎?你應該知道,有一個方法可以證明。 」 第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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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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