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野架起照相機,對著山峽的風景,頻頻按動快門。 他看見河邊有一塊形似鳥龜的石頭,那寬闊的背部可以站人。 於是,他對朱實招呼道。 「你爬到那塊石頭上看看。 」 「能爬得上去嗎?」 「不用擔心,看,你腳底下的石頭象台階似的,你踩著那些石頭就能爬上去。 」 「真的。 」 朱實按照另朋友的命令,站在了石頭上。 「哎,挺好,再向河邊退一點兒……」 「真可怕呀!? 「嗯,就在那兒吧。 」 就在日野話音剛落的時候,朱實忽然揮起手裡拿著的紅色防寒服,象是要朝日野這邊扔過來似的,同時叫了起來,「那,那是什麼?……」「喂,怎麼了?」日野見女朋友臉色驟變,吃驚地問。 他想,朱實是不是碰到了蛇或是其它什麼東西。 在懸崖哨壁上,常有不合季節的兩棲動物或野獸出現。 「是人!」 「人?」 「水裡有個人,已經死了!」 「什麼,是人的屍體?」日野提高了嗓門問道。 「是呀,不只一個人,有兩個人!」 「在哪兒?……」 這是個意外的發現。 爬山時,常常會碰到鳥獸的屍體,但碰到人的屍體,這在日野還是頭一回。 登上岩石,從鳥龜頭部右邊向下看去,問流里的一片淺灘上摞著一另一女兩具屍體。 「是一男一女,……也許是殉情……」日野說道。 「大概是從那裡跳下來的吧?」朱實仰頭指著右上方凸向山谷的懸崖說道。 那上面通有柏油馬路。 「是埃」 日野拿起照相機,照下了這兩具屍體。 這種搶拍的照片弄好了有可能在新聞攝影競賽中獲獎。 日野拍了十多張照片后,拉著朱實來到公路上。 約在十分鐘后,他們把發現屍體的情況報告了警察。 -- 秦野警察薯派出的警方人員經過驗屍,查明了死者的身分和死因。 然後,他們給小田原的「布魯希」公寓打了電話,因此,木島也得知了這一情況。 於是,警視廳與神奈川縣警開始進行聯合破案。 經過調查,弄清了一些疑點。 首先是死者的身分。 男屍衣服上寫有「谷口」,另外,裝在他胸兜里的筆記本上有一個本人住址姓名欄,那裡記有「布魯希」么寓房間的電話號碼。 由此斷定,這個自稱谷山、住在「布魯希」公寓的男人就是谷口,這已經很清楚了。 然而,重大的疑點在於死因。 起初,警方和發現屍體的日野、朱實一樣,認為是單純的殉情。 但在對死者胃內食物進行化驗時查出,胃內尚末消化的糕點渣里含有氰化物。 究竟是糕點本身含有氰化物,還是同時飲用的咖啡里下了氰化物?這個問題尚未查明,但總而言之,這兩個人是服毒致死的。 既然如此,這兩個人應當是在現場服用下了毒的糕點的。 然而、在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可據以為證的包裝容器。 同時,死者巾女性的頸部骨折,可斷定是從高處墜落而死。 男性也是遍體摔傷。 如果這二人是殉情的話,那則應當是先在現場附近山崖的道路上服毒。 然後再從山崖上跳下來。 警視廳與神奈川縣警聯合破案第一次會議在秦野警察署召開。 會上,木島警部長官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公路上沒有物證,因此,服毒后跳崖的說法缺乏說服力。 我們應當堅持起初考慮到的有第三者插手的想法。 」 本來,決定進行聯合破案就是出於谷口、遠山二人之死是「他殺」這個基本印象的,因此。 大多數人都贊成木島的這一見解。 會議上還披露了對屍體進行法律解剖的階段報告,根據這個報告,二人的死亡日期應是三月初。 「……從這個事件與我們正在追查的友納議員遇刺事件的關係上看,這個事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即在友納事件的動機和兇器問題上,我們一直把今天這兩個破害人當作嫌疑犯,而這兩個人當時已經死亡。 明確地說,己經披毒死了。 其後,在友納議員披害時,兇手為了將罪責強加繪谷口、遠山二人,布置了假現常能夠做到這一點,說明此人對發生在這之前的事件非常了解。 」 木島警部長官在破案會議上發表了熱烈的講話。 那麼,究竟有誰知道友納由人和谷口之間的關係呢? 於是,在友納事件中,兩隻狼狗吃了有毒的食物,被非常輕易地毒死這件事,又擺到了桌面上來。 很可能是毒死這兩條狼狗的人毒死了谷口和遠山,並把他們胸屍體運到秦野的山裡,扔在了山谷下面。 兇手往往會表現出某種不可思議的傾向,用棍捧打死過人的,在殺其他人時往往也用棍棒;用繩索勒死過人的,第二次殺人還準備繩索。 這無疑是因為使用某種兇器一旦成功,罪犯在心理上就會對這種兇器感到放心。 第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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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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