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班上的人?」
「不是。一個大小夥子。快三十了。」
「你怎麼辦?」
「我要他下車。他要我開車。因此我把車發動起來,一邊掛擋,一邊問他想去哪兒。他愚蠢之極,竟然給我指路。所以我掐住他的脖子。由於我出手不重,他開了一槍,打穿了擋風玻璃。隨後我又用肘部打他。兩次、三次。」
「他怎麼樣了?」他說。
「他死了。」
「天啊。」埃文斯說。
「有人做出了錯誤決定,」她說。「你那樣盯著我是什麼意思?他身高六點二英尺,體重兩百一十磅,從這裏一直到內布拉斯加州都有他的犯罪記錄。持槍搶劫,用致命的武器襲擊他人,你能想得到的罪行他都犯。你認為我應該為他感到難過?」
「沒有。」埃文斯急促地說。
「你是這樣認為的,我從你的眼腈裏看得出來。很多人都這麼認為。他們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他只不過是個孩子,你怎麼能這樣做?讓我來告訴你吧。人們不知道他們自己到底在說些什麼。那天晚上不是他死就是我死,我很高興,死的不是我。但是,當然,它仍然讓我感到不安。」
「我同意你的看法。」
「有時我一覺醒來,一身冷汗。看見子彈在我眼前把擋風玻璃擊得粉碎。我意識到自己離死亡是多麼近。我愚蠢。我應該首先就把他殺了。」
埃文斯不說話了。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你有過一支槍頂在你頭上的經歷嗎?」她說。
「沒有……」
「那麼你就不知道那是個什麼感覺了。是不是?」
「讓你很苦惱嗎?」他說。
「確實很苦惱。有那麼一陣子我以為自己不會幹律師這一行了。他們說我引誘他。你相信那些屁話嗎?我從來沒見過他。但就在這時,一位非常好的律師拯救了我。」
「貝爾德?」
她點點頭:「這就是我在這裏的原因。」
「你的手臂是怎麼回事?」
「該死。」她說,「車撞壞了,手臂被碎玻璃劃傷了。」她向服務小姐做了個手勢。「買單怎麼樣?」
「我去吧。」
幾分鐘後,他們走出了餐館。埃文斯在正午乳白色的光線中眨著眼睛。他們沿街走著。
「所以,」埃文斯說,「我猜想你的空手道還真不賴。」
「相當不賴。」
他們來到倉庫。他握了握她的手。
「我真想什麼時候再跟你共進午餐,」她說。
她這麼直截了當,他搞不清這是她的個人意願,還是她想讓他知道這場官司怎麼打下去。因為像貝爾德一樣,她所說的很多話都讓人垂頭喪氣。
「午餐聽起來好像不錯。」他說。
「不會太久吧?」
「一言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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