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春秋左傳

 不詳 作品,第23頁 / 共2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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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欲勿與,石祁子曰:「不可。天下之惡一也,惡於宋

而保於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人歸之。亦

請南宮萬於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

宋人皆醢之。

◇莊公十三年

【經】十有三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於北杏。夏六月,齊

人滅遂。秋七月。冬,公會齊侯盟於柯。

【傳】十三年春,會於北杏,以平宋亂。遂人不至。

夏,齊人滅遂而戍之。

冬,盟於柯,始及齊平也。

宋人背北杏之會。

◇莊公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夏,單伯會伐宋。秋七月,荊

入蔡。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於鄄。


  

【傳】十四年春,諸侯伐宋,齊請師於周。夏,單伯會之,取成於宋而還。

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請納君。」與之

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納厲公。

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

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焰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

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

厲公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曰:「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納我

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願與伯父圖之。且寡人出,伯父無裏言,

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社稷有


  

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苟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

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謀召君者,庸非二乎。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以官

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

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

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

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君子曰:「《商書》所謂『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

滅』者,其如蔡哀侯乎。」

冬,會於鄄,宋服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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