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春秋左傳

 不詳 作品,第13頁 / 共2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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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蠡也,謂其備‧鹹有也。奉盛

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

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

親其九族,以致其‧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

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隨侯

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夏,會於成,紀來咨謀齊難也。

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於鄭。鄭大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

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

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

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

「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雲:『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

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大子

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


  

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秋,大閱,簡車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大牢,卜士負之,士妻食之。

公與文姜、宗婦命之。

公問名於申‧。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

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

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

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

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


  

「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於齊,公告不能。

◇桓公七年

【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鹹丘。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七年春,穀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夏,盟、向求成於鄭,既而背之。

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於郟。

冬,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

◇桓公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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