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春秋左傳

 不詳 作品,第3頁 / 共2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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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三月庚戌,天王崩。夏四月辛卯,

君氏卒。秋,武氏子來求賻。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

於石門。癸未,葬宋穆公。

【傳】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於姑,故不曰薨。不

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

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

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

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

有《采繁》、《采‧》,《雅》有《行葦》、《‧s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

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

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

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

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

宋穆公卒。殤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

『殷受命鹹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冬,齊、鄭盟於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於濟。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

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籲,

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諫曰:「臣聞愛子,教之

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u,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

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

能‧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

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

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籲遊,

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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