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十宗罪4

 蜘蛛 作品,第96頁 / 共1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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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孩不是吸血凶手!

然而,這個獸孩並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頗費周折。

六十年代初,探險家阿芒橫跨撒哈拉時發現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叢裏,阿芒看見羚羊群中有一個年約12歲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頭發藍中呈黑,梳理整齊。羚羊孩蹦跳幅度驚人,頻率很快,善於攀登懸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語言」的交流方式當然是遵循羚羊群體的法規,舌舔、足踢、擺頭、甩耳。羚羊孩嗅覺靈敏,常伸長脖子,皺起鼻孔,觀察周圍的動靜。他的視覺看起來非常發達,能望到遙遠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斷斷續續進行。羚羊孩經常伸出舌頭,或舔自己身上的傷口,或舔飲朝露與淺水,有時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侶鼻對鼻地嗅來嗅去。這是交流情感還是傳遞信息,人們不得而知。羚羊孩專食草葉,對疼痛和寒冷沒什麼反應。同羚羊一樣,他躺在泥中打滾,用自己的尿水和糞便標明自己的領地。

民警覺得,從年齡上判斷,這個獸孩有可能是那個失蹤的孩子。

世界各地都有獸孩出現,目前已經發現的有:狼孩、猴孩、熊女、羚羊孩、狗孩、豹孩、鳥孩、豬孩等,這種野獸哺育人類幼童的事件絕不止一件,各地發現行為古怪頗具動物習性的野人或獸孩已屢見不鮮,獸孩是人類史上的一種特殊現象。

小逼燈把胳膊平舉,擋在身前,保持這個姿勢戰戰兢兢走進審訊室,老逼燈拿著一根鐵棍跟在後面給他壯膽,其他幾個民警在門口嚴防死守,避免獸孩趁機逃走。小逼燈剛一進去,獸孩就撲了過來,老逼燈扔下鐵棍就跑,審訊室裏傳來小逼燈的慘叫。

小逼燈對老逼燈說:我讓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們准備救我啊。

民警找到了丟失孩子的夫婦,他們提到這個孩子,除了掉淚之外,不願意說更多的話,他們也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會變成了獸孩。

母親敲敲窗戶,喊了一聲乳名,蒙圈,小蒙圈。

操蛋局長粗暴的在小逼燈屁股上踢了一腳,督促他快去。小逼燈不知道從哪找到一個頭盔戴在頭上,脖子纏著厚厚地白毛斤,還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著,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蘇眉說:怎麼獲取他的咬痕呢?

畫龍說:局長,你不一定是他對手。

小逼燈擺著手說: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包斬說:很簡單,做個咬痕對比就是了。


  

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萬苦抓到的獸孩是無辜的,他和向陽村吸血案無關。

第四十五章 歸家之路


七歲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蟬,以為能抓住夏天。

十七歲的那年,吻過他的臉,就以為和他能永遠。

就像五月天的歌中唱的那樣,十七歲是一個美好的年齡。

每一個少年都光芒四射,有著無可抗拒的誘惑力。那麼陽光,但是一種莫名其妙的傷感情緒又在雨天蔓延;多麼憂鬱,冷得像冰,然而心裏有火焰在日日夜夜地燃燒。人生中的第一次戀愛也許就是在十七歲的時候,悄悄地經歷了多少驚心動魄的心事,那個雙子座的滑板少年,在夜裏,在晚風中,在花瓣凋落的街道上,穿過如水月光下的公園,路過亮著燈的便利店,一直來到你的樓下,只為了和你說幾句廢話,然後吹著口哨在你面前走過。

用隕石撞擊地球般的勇猛只為給你蝴蝶親吻花朵似的溫柔。

打出來!墮出來!流出來!就是不能生下來!


  

寧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個。

小蒙圈僥幸的活了下來。

山坑之上就是漫無邊際的大興安嶺,他已經忘記了回家的路。

一人結紮,全家光榮;

他們家總是吃豆腐,白菜燉豆腐,茄子燉豆腐,豆腐土豆湯,小蒙圈有時說,媽,咱能不能不吃豆腐了。

每當敲門,他就會很害怕,安靜下來,一動不動,這時,母親便耐心的給他洗澡,喂飯,教他走路和說話。母親像照料幼兒一樣照看著已經十七歲的孩子。

DNA檢測結果證實了這個獸孩不是吸血凶手,而是熊姓夫婦十年前丟失的孩子。

另一名計生委幹部隔著屋門說:海燕呐,你都有個小子了,咋還想生呢?

他漸漸地成長,活動範圍也越來越大,十年過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獸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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