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去。」
孩子把它拿在手裏,巴斯利姆又看了一遍上面的文字:「男性兒童,注冊號(留在大腿上)8XK40367。」他想起拍賣商那時說的一句話,「九毛錢,你滾出去!」他又看了看索比,驚異地發現索比的個頭已經比自己高出一頭了。「把我的文身針拿著,我要把你變成自由民。我一直有這個想法,但好像又不是那麼著急。可是現在我真要這麼做了,明天,你就到皇家檔案館注冊去。」
索比低下頭。「這是為什麼,老爹?」
「你不想自由嗎?」
「呃……這個……老爹,我喜歡跟著你。」
「謝謝你,孩子。但是現在我不得不這樣做。」
「你的意思是要趕我走?」
「不,你可以留下,但只能作為一個自由民待在這裏。孩子,你知道,一個主人對他的奴隸是要負責的。假如我是一個貴族,你幹了壞事,我就要被罰款。但既然我不是……噢,失去一條腿和一只眼睛。要是我再少了一條腿,我想我是沒法活下去的。所以,如果你要去學齊吉的行當,我最好還是先讓你變成自由人,我可擔不起這個風險。你得自己去冒險,因為我失去的已經太多了,從現在起,我最好不要再失去什麼了。」
他毫不留情地講完了這些話,但就是一個字都沒提起: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很少這麼嚴酷。實際上是這麼處理的:犯了法的奴隸會被沒收並重新賣掉,賣掉的錢再用於賠償別人的損失。如果那個主人是個平民百姓,法官又認為他對奴隸的罪行負有事實上和法律上的責任,那麼他同樣也要挨上一頓鞭打。不過巴斯利姆的話仍舊表明了法律的精神:既然主人擁有奴隸的一切,那麼,他自己就要對奴隸的行為承擔責任,甚至可能因為奴隸的行為被判處極刑。
聽了這些話以後,索比嗚嗚地哭了起來,這是自他倆認識並一起生活以來的第一次哭泣。「不要扔掉我,老爹,請你別丟掉我!我非跟著你不可。」
「對不起,孩子。我已經告訴你了,你還可以住在這兒,不一定離開這裏。」
「求求你了,老爹,我再也不去偷東西了!」
巴斯利姆抓住他的肩膀,說:「你看著我的眼睛,索比,我要和你訂一份協議。」
「啊?你說什麼呢,老爹,只要……」
「你先聽清楚了再說話。我現在不要你在紙上簽字,只是想叫你答應我兩件事。」
「啊?好的!什麼事?」
「別急。第一件事,你要保證不再偷別人的東西。既不能去偷轎子裏有錢女士的錢,也不能去偷像我們這些窮人的東西,一方面是因為太危險了,另一方面……嗯,實在是因為太丟人了,當然,我認為你還不知道『丟人』是什麼意思。第二件事情,你要保證對我永遠不能撤謊……任何事情都不能說謊。」
索比不太願意地說:「我保證。」
「我不光是指你一直向我隱瞞錢的事情,而且也是指其他任何事情。順便講一下,床墊並不是藏錢的好地方。你聽我說,索比,你知道我在整個市裏都有熟人。」
索比點了點頭。為了給老人辦事情,他曾經到雜七雜八的地方去過,見過許多他不認識的人。巴斯利姆繼續往下說:「如果你以後再偷東西,我最後總是會發現的。要是你對我說了謊,到頭來我也會發覺的。跟別人撤謊是你的事,但我要告訴你:一旦一個人背上了說謊的壞名聲,以後他可能再也沒有什麼話可說了,因為人們不會去聽他的諾言。不過沒有關系,只要我得知你又偷了東西,或者發覺你又在向我撒謊,我馬上簽字,把你趕走。」
「好的,老爹。」
「這還沒完,我要一腳把你踢出門去,我帶你來的時候,你身上有什麼東西,出去的時候也給你留下什麼東西——一塊圍腰布和一大片紫斑。到了那時候,可以說我和你的關系就算徹底結束了。要是我以後再看見你,我會朝你影子啐唾沫的。」
「好吧,老爹。哦,我再也不幹壞事了。」
「但願如此,睡覺去吧。」
巴斯利姆躺在床上沒有睡著,他在擔心自己這樣對待孩子是不是太嚴厲了。但應該詛咒的是這個世界,這個殘酷的世界。他不得不教育孩子要好好做人。
不久,巴斯利姆聽到了一種像是耗子咬東西的聲音。於是,他屏住呼吸,靜靜地聽著。不一會兒,他聽見孩子悄悄地起來,走到桌子旁邊,接著便聽見了硬幣放到木板上發出的微弱的叮當聲,然後又聽見孩子回到床墊上去的聲音。
孩子開始打鼾的時候,巴斯利姆才感到自己可以放心地入睡了。
第三章
巴斯利姆老早就開始教索比學習薩爾貢語和國際語了,同時輔之以巴掌和其他激勵手段,因為索比對文化知識方面的興趣幾近於零。但是,齊吉教他行竊的勾當和索比在一天天長大的事實,使巴斯利姆意識到,時間不等人,尤其是小孩子,隨時都會發生變化。
索比說不清自己是什麼時候發現老爹不只是(或者不完全是)一個單純的乞丐。按說,老爹在教導他時用了那麼多不可思議的手段:錄音機、放映機、睡眠指導機,這些本來應該讓他明白過來。但到了那個時候,老爹所幹的事和說的話已經不再讓他感到奇怪了——看來老爹不僅知道任何事情,也能辦好每一件事情。索比認識許多乞丐,足以看出老爹和他們的區別,但他並不在意,老爹就是老爹,這就好比太陽就是太陽,雨就是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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