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泰山之子

 埃德加 賴斯 巴勒斯 作品,第32頁 / 共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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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貝尼斯在那片林中空地勒住韁繩。梅瑞姆還沒有到。黑人躺在草地上休息,貝尼斯懶洋洋地倚著馬鞍坐在馬背上。克拉克舒舒服服躺在一根很高的樹枝上,下面的情景「盡收眼底」。

一個小時過去了,貝尼斯顯得焦躁不安。克拉克已經猜出這位年輕的英國紳士是來赴約,而且猜出約會的是何許人也。克拉克非常高興,因為又能看見那個和梅瑞姆如此相像的姑娘了。

不一會兒,克拉克聽見馬兒走近的蹄聲。她來了!貝尼斯的聽覺與克拉克自然無法相比,直到梅瑞姆走到那塊空地邊兒上,他才聽見好像有什麼響動。他連忙抬起頭,樹影下已經閃出梅瑞姆和她那匹心愛的小馬。貝尼斯兩腿一夾馬肚,急忙迎了上去。克拉克伸長脖子,急不可耐地打量著馬背上的姑娘。可惜那頂帽簷寬大的帽子把她的臉擋得嚴嚴實實,克拉克好不氣惱。現在她和那位英國小夥兒並肩而行了。克拉克看見小夥子把她緊緊摟在懷裏,寬大的帽簷把她們的臉遺了起來。但他想象得出,這一對戀人正在熱烈地親吻。一種痛苦的現實與甜蜜的回憶交織而成的感情在他的心頭奔湧,他閉上眼睛,努力從那痛苦的折磨中解脫出來。

他睜開眼睛,他們已經分開,正熱烈地談論著什麼。克拉克看出小夥子正極力說服姑娘做什麼事情,而姑娘對他的建議事無興趣。克拉克覺得她的許多動作,特別是搖晃腦袋揚起下巴的樣子都和梅瑞姆十分相似。後來他們結束了談話,年輕人又把姑娘抱在懷裏親吻,道別。她撥轉馬頭,向剛才走過的那條小路疾馳而去。小夥子在馬背上望著她。在叢林邊上,她回過頭向他招手告別。

「今天晚上!」她大聲喊道,因為和貝尼斯漸漸拉開了距離,說話時自然而然揚起了腦袋。這一下,她那張美麗的面孔第一次暴露在「殺手』」克拉克的眼前。驟然間,仿佛萬箭穿心,克拉克像疾風中的一片樹葉,瑟瑟發抖。他兩手捂著臉,閉上一雙眼睛。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她已經不見了,只有叢林邊上輕輕搖動的樹影表明她是從那兒離開這片林中空地的。克拉克覺得這絕對不可能,這絕不是真的!可剛才他親眼看見了梅瑞姆——她又長高了一點兒,顯得更豐滿也更成熟了,言談舉止有些微妙的變化,比任何時候都更漂亮,可仍然是他的小梅瑞姆!是的,他看見梅瑞姆死而複生,他看見一個活生生的梅瑞姆出現在他的眼前!她還活著!她沒有死!他看見了她,看見他的梅瑞姆,在另外一個男人的懷抱裏!這個男人此刻就在他的下面,要抓他,好比囊中取物。「殺手」克拉克在手裏惦量著他那根沉重的長矛,擺弄著掛在腰間那塊遮羞布上的草繩,撫摸著掛在屁股後面的獵刀。他下面那個男人叫醒正在打瞌睡的向導,抖了抖韁繩,向北去了。克拉克還獨自坐在樹上,一雙手懶洋洋地垂在兩邊。他暫且忘記了那幾樣武器,也忘記了剛才還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苦苦思索著。他已經看見梅瑞姆身上那種微妙的變化。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時,她還是他的半裸著身子的小「瑪幹尼」——野蠻、粗魯。那時候,他當然並不覺得她粗野。可是看過她現在身上發生的變化,他意識到從前她確實野性十足。至於他自己,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野人。

她的身上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克拉克的眼裏,她是一朵最最可愛的文明之花。想起他曾經為她設計的未來,克拉克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他想把她變成一個人猿的老婆——他的老婆,讓她一輩子生活在野蠻的叢林裏。那時候,他並不覺得這個設計有什麼錯誤。因為他愛她,在他們倆視為家鄉的叢林裏,誰都這樣為自己設計藍圖。可是現在,看到穿著文明社會華貴服裝的梅瑞姆,他意識到自己曾經那樣珍視的「藍圖」、憧憬的未來,竟是那樣可怕!感謝上帝給了梅瑞姆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感謝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阻止他實現那個可怕的計劃。

可是他仍然愛她,一想起那個衣冠楚楚的英國青年擁抱她的情景,嫉妒就可怕地烤灼著他的靈魂。他到底對她打得什麼主意?他真的愛她嗎?也許是真的,像她這樣的姑娘,誰能不愛呢?梅瑞姆愛他,克拉克倒是有足夠的證據。如果不愛,她就不會接受他的親吻。啊!他的梅瑞姆愛另外一個男人!他沉吟良久,極力回避這個可怕的現實,希望想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內心深處,克拉克很想跟蹤這個男人並且把他給殺了。可是,決心難下。他總是想。梅瑞姆愛他。難道自己能去殺她愛的人嗎?他悲傷地搖搖頭。不,不能。後來,他決定去找梅瑞姆,跟她把事情講個明白。可是剛想行動,瞥了一眼自己裸露著的身子,自慚形穢,只好作罷。他,一個英國貴族的兒子,就這樣毀了自己的一生,就這樣把自己降低到獸的水平。他羞於去見自己深深愛戀著的姑娘,羞於把自己火熱的愛獻給她!他不想去見這個叢林裏朝夕相伴的阿拉伯少女,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給予她什麼。

已經有好多年了,險惡的環境阻止他回到父母身邊。

後來,他又變得傲骨凜然,泯滅了最後一點重返文明社會的希望。兒時的冒險精神使得他把自己的命運和巨猿阿卡特聯系到了一起。在那座海濱旅館殺死無賴康頓,又使他因為懼怕法律的懲罰而遠走叢林。以後,無論白人還是黑人不但不願意與他和睦相處,還總是刀槍相見,使得他在可塑性極強的童稚時代,心靈便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他開始相信,凡是人都跟他作對。後來碰到了梅瑞姆,她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他需要她的友誼,渴望她的愛情。梅瑞姆被搶走之後,他是那樣痛苦,覺得和任何人的來往都極其乏味,都是一種折磨。後來他不止一次想:木已成舟,既然自己心甘情願地成了一只野獸;那麼就像野獸一樣生,野獸一樣死吧。

現在,後悔也晚了。梅瑞姆還活著,而且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的縮影突然出現在他的眼前。克拉克十分痛苦。死亡本身不曾把梅瑞姆從他的心中奪走,進步與文明卻使她從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在她的新世界裏,她又愛上一個與她同類的男人。克拉克明白,這是對的。她不是為他——個裸體的人猿而生的。是的,她不是為他才來到這個世界,但他仍然屬於她。如果不能得到她,不能給她以幸福,至少要盡最大的努力幫助她得到幸福。他准備跟蹤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首先弄明白他對梅瑞姆並無惡意。這以後,盡管嫉妒折磨著他的心,為了梅瑞姆,他將暗中保護他。不過,願上帝保佑,如果這個年輕人錯待了梅瑞姆,他可絕不會有好下場!

他慢慢地站了起來,舒腰展背,鐵拳舉過頭頂,雙臂結實的肌肉在棕色的皮膚下面像小山一樣隆起。樹下有什麼響動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來是一只羚羊跑到這塊林中空地。克拉克立刻意識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頭野獸。而剛才,心中奔湧著的愛情似乎使他變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

羚羊正從空地走過。克拉克跳到對面那棵大樹下面。他的動作那麼輕捷,就連羚羊這樣敏感的動物也沒有聽見他已近在咫尺。克拉克解開盤在腰間的草繩——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種武器,用起來已經相當熟練。他現在出去打獵,只帶兩樣武器:獵刀和草繩。因為這兩件既輕巧又便於攜帶,長矛和弓箭比較笨重,平常他總是把它們藏在一個很秘密的地方。

現在他右手拿著索套,左手拿著盤成一圈的長繩。羚羊離他只有幾步遠了,克拉克從藏身之地一躍而出,套索也同時從枝蔓糾纏的灌木叢中甩出。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條長蛇,在它頭頂盤桓,然後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克拉克猛收長繩,拉緊索套。然後他把繩子在腰間系好,右手輕輕一抖,那只還在拼命掙紮的羚羊便一個跟頭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國西部那些玩繩技的家夥那樣,自個兒走到倒下去的動物旁邊,而是甩開兩條粗壯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獵物拖過來,然後像豹子席塔一樣,猛撲上去,鋒利的牙齒緊緊咬住它的脖子,獵刀同時刺穿它的心髒。克拉克收拾好草繩,叢羚羊身上割下幾大塊肉,爬到樹上,心平氣和地吃了起來。吃飽之後,他朝附近一個水坑蕩過去,痛飲一番,便呼呼大睡起來。

他心裏當然明白,梅瑞姆和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還要幽會。因為姑娘臨走時說的那句話:「今天晚上!」他是聽見了的。

他沒有跟蹤梅瑞姆,因為從她來去的方向判斷,她找到的那個「避難所」一定在平原那邊。他不想讓姑娘發現自己,因此,不願意在那沒遮沒擋的一馬平川尾隨在她的身後。只要和這個年輕小夥兒保持「接觸」就夠了,他現在要做的正是這件事情。

對於一般人來說,在莫裏森·貝尼斯先生離開林中空地這麼長時間之後,再確定他在叢林裏的位置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對於克拉克,情況就不同了。他估計這個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營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別的地方,也還是逃不脫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個徒步行走的黑人結伴同行的騎馬人實在易如翻掌。即使過去好幾天,克拉克電能循著他們留下的蹤跡,一直找到頭。何況他們離開此地僅僅幾個小時,對於克拉克,簡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裏森·貝尼斯回到宿營地並且與漢森互致問候之後才幾分鐘,克拉克就已經無聲無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樹上。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沒見那個年輕人再離開宿營地。克拉克心裏納悶,梅瑞姆到底來不來這兒呢?過了一會兒,漢森和一位黑人奴仆騎著馬島開宿營地。克拉克只是注意到了這個事實,對除了那個英國青年之外的任何人的行動他都沒有特別留意。

暮色降了臨,年輕人還在宿營地呆著。吃過晚餐之後,他抽了好多煙,在帳篷前頭焦急地踱來踱去。不停地吩咐黑奴往火堆裏加樹枝。有一頭獅子咳嗽了一聲,他連忙鑽進帳篷,再出來時手裏拿著一支步槍。他又讓黑奴往火堆裏扔了些樹枝。克拉克看見他神情緊張,滿臉恐懼,差點兒笑出聲來。

難道占據了梅瑞姆心靈的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聽見獅子咳嗽就渾身哆嗦的人?這樣一個膽小鬼怎麼能保護梅瑞姆免受森林中無盡的苦難呢?啊,不過他們用不著在叢林裏忍饑受凍。他們將生活在歐洲繁華的世界裏。在那兒,那些身穿制服的警察會受雇來保護他們的。一個有權有勢的歐洲闊公子難道還用得著親自出馬,保護她的妻子嗎?克拉克的嘴角又露出輕蔑的微笑。

漢森和他的仆人徑直向林中空地跑去。他們到那兒的時候天已大黑。他把仆人留下,自個兒牽著仆人那匹馬到叢林邊兒上等梅瑞姆。大約九點,他看見一人一馬從莊園飛馳而來。不一會兒,梅瑞姆便來到他的面前。她滿臉通紅,神情緊張,認出來人是漢森,驚訝得倒退了幾步。

「貝尼斯先生從馬背上跌下來扭傷了腳脖子,」漢森連忙解釋道。「他沒法兒來接你,只好讓我來把你領回到宿營地。」


  

暮色已經很濃,姑娘看不見漢森滿臉得意的神色。

「我們最好馬上出發,」漢森繼續說。「如果不想被他們追上,路上還得走快點兒呢!」

「他傷得厲害嗎?」梅瑞姻問。

「不厲害,」漢森回答道。「還能騎馬呢!不過我們倆都覺得,今天夜裏他最好躺下來好好休息休息。從明天起,他得騎著馬艱苦跋涉好幾星期呢!」

「可不是,」姑娘表示同意。

漢森掉轉馬頭,梅瑞姆跟在他的身後。他們沿著叢林向北走了一英裏,然後鑽進從林直奔西面。梅瑞姆跟著漢森就像盲人騎瞎馬,一點兒也沒注意這種「方向路線」的變化。何況她壓根兒就不知道漢森的宿營地在哪兒,因此也談不到什麼注意不注意。整整一夜他們騎著馬向西迤儷而行。天亮之後,漢森停下來,簡單地吃了早點——離宿營地之前,他的馬褡褳裏裝了足夠的幹糧。早餐過後,他們繼續趕路,而且一直沒有再停下來休息,直到烈日當空,他才勒住馬韁,朝姑娘打了個手勢,讓她翻身下馬。

「我們在這兒睡一會兒,讓馬也吃點兒草,」他說。

「沒想到你的宿營地這麼遠,」梅瑞姆說。

「我給他們留下過話,讓他們天一亮就拔營起寨,向北轉移,」漢森解釋說。「這樣我們可以有個好的開頭。我知道我這支商隊東西很多,腳夫肩背擔挑,走得很慢,咱倆很容易就能追上他們。我估計,明天你就能看見你的小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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