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理清這案子裏的複雜人物關系,我必須向紀雪融及肖劍峰問話,而前者為了安安的事情,一直都待在局裏並沒有離開,所以我先找了她來問話。 她不是疑犯,而我又不想讓她太緊張,所以我沒把她帶到審訊室,而是請她到詭案組的辦公室。 她一坐下就沒完沒了地說她女兒不會殺人,我們冤枉好人之類的話。 「紀阿姨,在私而言,我也不相信安安會殺人。 可是現在所有證據都對她很不利,所以我希望你能把你所知道的老實告訴我,不然我沒法幫安安洗脫嫌疑。 」我好不容易才趕在她說話的空檔說上一句。 「你想知道什麼盡管問,只要能幫到安安就好了。 」她像抓住救命草似的抓住我的手,我想現在就算問她跟丈夫的性生活過得怎樣,她也會把每一個細節都告訴我。 然而,當我問出第一個問題時,她就顯得猶豫了:「你認識死者嗎?」 她沉默了一會才回答:「認識,他在報社工作,我之前見過他。 」 「你昨晚見過他嗎?」第二個問題仿佛牽動了她的神經,她的身體顫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但隨即又回避我的目光,良久也沒有說話。 她不說,我只好迫她說,略帶歉意道:「其實,昨晚我在尚雅咖啡館看見你們,你們當時似乎起了點爭執……」我沒有把話說全,想讓她親口把當時的情況說出來,畢竟我當時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 她抬起頭往四周張望,然後稍微緊張地對我說:「我可以把所有事都告訴你,但我只想說給你一個聽。 」說罷她的目光便落到辦公室裏的其他人身上。 「你大可放心,本案跟日報大廈的鬧鬼事件扯上關系,你在這裏所說的每一句話,除了我們幾個之外,就只有少數的幾名高官有權知道。 如果泄漏出去了,我們的麻煩不會比你小。 」我故意擺出一副能讓人信任正直警察模樣。 她又猶豫了片刻,最終還是下定決心,把她與死者之間的事情說出來—— 小寧是三、四個月前才到報社工作的,我第一次見到他就覺得他有點奇怪,明明是個男生,但一舉手一投足都像個女生似的。 不過,他只是老林其中一個下屬,只要他能跟孩子們處得來,其它的事情還用不著我來管。 而我除了偶爾到報社找老林和孩子時會碰見他之外,就跟他再沒有任何關系。 可是,幾天前他突然給我打電話,說有件事想跟我談談,是關於依依的事情,約我到昨晚那間咖啡館。 我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所以就過去了。 來到咖啡館後,他就跟我說:「劍峰跟你女兒已經沒有感情了,你最好叫你女兒快點離婚,別再老是纏著劍峰不肯放手。 」 我當場就懵住了,依依從來也沒跟我說過她跟劍峰出過什麼問題。 雖然他們的確是經常吵架,但夫妻之間的事情都是床頭打架床尾和好,小磨擦肯定會有,但用不著鬧到要離婚的地步吧!而且就算他們要離婚又關他這外人什麼事?所以,我就罵他神經病,並且打算離開。 可他忽然笑起來,對我說:「你先別急著走,他們是不是要離婚,你可以直接問你女兒,你還是坐下來吧,我還有件事要告訴你。 」 「我才沒空聽你這神經病胡扯!」我嘴巴雖然這麼說,但還是坐下來了。 他把一張照片拋到我面前,我看了一眼,腦袋立刻就仿佛被閃電打中一樣,轟隆地炸開了。 照片裏有兩個沒穿衣服的男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我女婿劍峰,他們竟然在做那檔事。 我真不敢相信劍峰竟然會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讓我不得不相信。 他以此來要挾我,說如果依依不肯離婚的話,就幹脆一拍兩散,把照片派給每一個認識老林或依依的人,讓我們一家永遠也抬不起頭做人。 這幾天我一直為這件事而煩惱,既不敢跟老林說,也不敢問依依,只好對安安說。 當然,我並沒有直接把這件事告訴安安,而是問她照片能不能做假。 她跟我說有一種叫「PS」的東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這東西弄出些惡心的照片來。 昨天,小寧又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麼還不叫依依離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開。 我說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來的。 他說照片是用膠卷照的,不能PS,而且他還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給我看。 於是我就跟他約好再次在咖啡館碰面…… 聽完紀雪融的敘述後,我腦海中出現了一個疑問——寧宇易為何讓她向依依求證他們夫妻鬧離婚一事?以他與肖劍峰的關系,大可以直接撥電話給對方,然後讓對方親口告訴嶽母。 他沒這麼做,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他不想讓肖劍峰知道此事。 同性戀者之間的關系很不固定,離離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維護長久的關系。 作為雙性戀者的肖劍峰,也許只是想在寧宇易身上尋找快樂,若要長相廝守,他肯定會選擇能為世人接受的異性伴侶,要不然他也不會與依依結婚。 若以此為據,再作推測則可得到這樣一個假設——肖劍峰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同性戀傾向,所以他娶依依為妻,目的只是為了掩飾他不為人知的一面。 因此,雖然他與依依經常有爭執,但也不會隨便離婚。 而寧宇易是一個占有欲極強的人,他不願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給依依,所以他想盡辦法迫依依與他的情人離婚。 再以此假設為依據,便可得到另一個假設——寧宇易想獨占情人,甚至不惜公開自己與情人的同性戀身份。 但肖劍峰卻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戀癖好,而要保守這個秘密,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把寧殺掉,並把照片及底片銷毀。 倘若以上的假設成立,那麼就能得出一個結論——肖劍峰就是凶手! 然而,這個結論是建築在多個假設的前提下,我當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設來抓人。 而且,此案還有很多疑點,單是解釋凶手如何逃脫現場就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情。 暗房在保安趕到的時候是反鎖的,唯一能讓凶手逃離現場的就只有空調管道,但狹窄的管道又不能讓人通過。 除非凶手是能穿牆過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並沒有作案動機。 肖劍峰雖然有作案動機,但又不具備作案能力。 若要我在他們兩者之間作出選擇,我當然會選擇後者,畢竟後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活人,而前者卻是至今仍無法確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當我再仔細回想與肖劍峰有關的每個細節後,發現了不少可疑之處。 首先是他聲稱看見牆壁上出現女人臉,那只是他一個看見,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他是否真的看見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腳下綁上一對小碼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沖洗盆裏,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問話時,他所表現出來的焦慮不安或許並非因為擔心安安,而是害怕自己會被抓捕。 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反正抓他回來審問一番准沒錯,於是我便立即傳召他過來問話。 本來我只是通知他一個人過來,但依依也陪他一同到來,由此可見他們夫妻之間的關系並不算很差,最起碼依依仍是關心丈夫的。 「我想知道你跟死者寧宇易之間的關系。 」在審訊室中,我開門見山地向肖劍峰發問。 他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應過來,我想他應該有想過我會問這個問題。 他沉默了一會,然後給我一個敷衍的答案:「我們是同事。 」 「肖先生,你跟我們繞***對你沒好處,你應該知道,我們不會沒事找你過來閑聊。 」我嚴肅地說。 他又沉默了一會,再次開口時聲音稍微顫抖:「你們都知道了?」 第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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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案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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