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裏,一顆頭顱直直地瞪著我。 這顆頭顱雖已開始腐爛,但由於塑膠袋隔絕小蟲的蛀蝕,使得臉部的肌肉仍保留著。 不過樹林裏的溫度和濕氣已使這張臉完全變型:兩只眼睛幹枯而緊縮,眼險半垂著;鼻子彎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狀;兩夾下垂;嘴唇卷縮,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齒。 這個人泛青的臉皮,幾乎是緊貼著臉骨。 壓在這顆頭下面的,則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紅色的卷發;夾雜著從腦部流出來的液體。 我顫抖地把塑膠袋口束起來。 我看向那兩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個紮馬尾的家夥站得比較近,而另一個則躲得遠遠的,駝著背,把雙手插入褲袋裏。 我脫下手套,從他們身邊經過,逕自離開森林,往停車處走去。 他們兩個一句話也沒吭,默默在我後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來。 格魯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車的引擎蓋上,雖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勢一直沒變。 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態度。 「可以借一下無線電嗎?」我的態度也很冷。 他雙手一撐,挺直身子,走到駕駛座旁,從車窗探頭進去把無線電拿出來,一臉狐疑地看著我。 「是命案。 」我說。 他面露驚訝、懊惱的表情。 按下通話鈕。 「是命案。 」他用法語對總機說。 在一連串例行的拖延、轉接、等待後,無線電裏終於有了回應。 「我是克勞得爾。 」聲音有點急躁。 格魯克斯立刻將對講機遞給我。 我報上名後,便報告這裏的情況。 「這裏有一起命案,」我說:「可能是棄屍,死者可能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屍案。 你們最好立刻派人來處理。 」 無線電那端停頓良久。 看來這個「好消息」還沒有人知道。 「對不起,請重複一遍!」 我把剛才的話複述一次後,要克勞得爾替我把話轉告給在停屍間的拉蒙斯。 這一回,就不幹考古學家的事了。 說完,我把無線電還給格魯克斯,他應該全聽清楚了。 我提醒他,把那兩個工人帶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筆錄。 他聽了之後,臉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監禁的罪犯一樣,因為他知道這個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湯。 對此,我沒有必要同情他,因為我也是如此。 這個周末我鐵定不能出發旅行了。 事實上,當我開過幾條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後,我想,這個案件會讓大家雞飛狗跳,別想有人能好好睡覺了。 果然,這件案子後來的發展證明我當時的看法是對的。 只是,當時我並不知道,我們面對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第二章 翌日,天氣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這必然讓我心情愉快。 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氣影響,天氣好,心情就好;天氣不好,心情也跟著低落。 但這一天,我的情緒已無關乎天氣好壞:早上不到九點,我已經在第四號驗屍間裏工作。 這間驗屍間是所裏最小的一間,但是通風卻異常良好。 我常在這裏工作,因為我接的屍體多數保存不善。 不過,再好的通風設備也沒用,抽風機和消毒藥水根本無法掩蓋腐屍的氣味。 在聖米內大教堂附近發現的屍體,又是分到第四號驗屍間。 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發現屍體的地方,直到9點30分,才總算將屍體送進停屍間。 現在,這屍骸就裝在袋子裏,擺放在我右側這具編號2670號的屍體,在早上會議中決定依循一般程序,由所裏五名法醫中選派一名,到實驗室裏進行解剖。 我之所以被選上,實則因為這屍體幾乎只剩骨頭,而僅剽的細微組織部分又腐爛得差不多,已超過一般驗屍程序,因此才需要用到我的專業技術。 今天實在很不巧,剛好有一名法醫生病請假,使得所裏人手不足。 到了晚上簡直是忙翻天:一個20來歲的年輕人自殺,一對老夫婦陳屍寓所,以及一具在轎車裏被燒得難以辨認的屍體。 四具屍體,而我得獨力完成驗屍。 我穿著一身綠色的手術袍、塑膠眼鏡及手套,接著抬出昨天那具屍體。 目前,屍體的頭部己完成清理及照相的步驟。 今天早上照過x光之後,便讓它泡過沸水,去除頭部的腐肉及腦組織,如此我也才能對頭蓋骨做更詳盡的檢視。 我仔細檢查這屍骸的頭發,想從中找到一些纖維或蛛絲馬跡。 就在我撥開這堆腐爛的發絲時,我忍不住想像:這位死者最後一次梳頭發時,心情是喜悅、是沮喪,或是沒感覺;是過了快樂的一天,糟糕的一天,還是麻木不仁的一天? 我強壓住不胡思亂想,把采下來的樣本用塑膠袋裝好,准備送去做更詳盡的生物顯微分析。 至於那根通條和裝屍體的塑膠袋,已經送到司法科學研究所去采集指紋和體液,搜尋所有和被害人有關的細微證物。 昨天在發現屍體後,警方花了3個小時的時間把命案現場地毯式搜尋了一遍。 翻遍了所有的石頭和枯樹幹,結果一無所獲,搜索工作一直進行到晚上才收工,但只是徒然浪費時間:沒有衣物、沒有鞋子、沒有珠寶戒指、沒有任何個人物品。 警方的現場重建小組今天會再回去現場,但我很懷疑他們能有什麼新發現。 我所面臨的情況也一樣,這個死屍身上沒有任何商標品牌,沒有拉鏈、扣子,沒有珠寶項鏈,沒有任何能證明死者身分的東西。 這個屍體不但全棵,而且支離破碎,所有和死者有關的東西都被剝除了。 我把屍袋打開,取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屍塊,淮備做初步的勘驗。 我得先把死者的四肢和軀幹清理幹淨,才能進行骨骼的分析。 凶手雖把整個頭都砍下,但至少頭骨是完整的,這使得勘驗工作容易得多。 凶手把頭、手、腳和軀幹分開裝袋,整整齊齊分成四包,輕松地就像丟垃圾一樣。 我忍住胸中憤怒的情緒,強逼自己專心勘驗。 我把這些被肢解的屍塊搬到解剖室中央的不鏽鋼解剖櫃上,按照解剖學上的順序排好。 首先,我把軀幹擺在解剖櫃正中央,胸部朝上。 裝死者軀幹的塑膠袋並沒有封得很緊,因此腐爛的情況很嚴重,骨頭上幾乎僅剩關節韌帶。 我注意到這軀幹的上脊柱部分不見了,希望待會能發現連接在頭顱上。 死者軀幹裏的內髒都爛光了,只剩一點點痕跡。 接下來,我把手臂和雙腳都擺上解剖台。 死者的四肢並未暴露在陽光下,因此不像軀幹那樣幹燥,還保留相當多腐肉。 當我把死者的四肢拿出屍袋後,一些依附在四肢上的淺黃色蛆便開始四處逃竄。 蛆只要一見光,就會放棄屍體逃離;它們滾下解剖台,像雨點一樣紛紛掉落地面,在我腳邊扭曲滾動。 我小心躲開,害怕腳踩到它們,這麼多年來,我還是無法習慣這些蛆,只能強迫自己不要在意它們。 我抓起寫字板,開始填寫表格。 姓名:不詳。 驗屍日期:1994年6月3日。 調察員:路克·克勞得爾、麥可·查博紐,蒙特婁市警局凶案組。 我填上警方筆錄編號、太平間編號和解剖室編號,此時,心中又升起一股不平之氣,因這不合情理的制度而氣憤。 被害人的屍體毫無隱私可言,法律制度毫不留情地奪走死者的尊嚴,正如凶手奪走死者的生命一樣。 屍體經過處理、細察、拍照,每個步驟都會填上一連串的數字編號。 被害人的屍體成為證物之一,也成為一種展示品,毫無掩飾地展示在警察、病理學家、檢察官、律師,甚至是新聞記者眼前。 編號、拍照、采樣、在腳趾上掛上標簽。 從我一進這行開始,就一直無法接受這種完全不人道的制度。 至少,我會給被害人取個名字,而不用編號。 我換了一張表格,繼續開始例行的勘驗工作。 我不想馬上把頭顱拿出來,因為目前警方只想知道幾件事:死者的性別、年齡和人種。 人種是最容易辨認的。 死者的頭發是紅的,皮膚看起來相當白。 不過,這也有可能是腐爛造成的結果。 雖然我待會才要勘驗頭顱,但到目前為止,死者是白種人的可能性較高。 我先前就猜死者是女性。 這點可由死者柔和的臉部線條和纖細的軀幹加以判斷。 至於死者的長頭發,則對判斷性別一點幫助也沒有。 我檢視死者的骨盆,把軀幹側翻起來檢視胯骨,死者的胯骨既寬又淺。 我把軀幹放回原位,檢查骨盆最前方的恥骨。 恥骨弓起的角度很大,柔和地隆起在骨盆的前端,與胯骨形成明顯的三角形。 這是典型的女性骨骼。 雖然待會我還是得用電腦來做性別分析,但現在就可斷言死者是女性。 第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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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頭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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