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網王之淺愛

十一二月 作品,第14頁 / 共16頁  

 大小:

朗讀: 

不二頓了頓,隨即委屈道:龍馬欺負我!!!

呐,不二前輩。

什麼?

我想,我喜歡你。雙手放在不二放自己胸前的手上,金瞳裏,閃過一絲溫柔。真的,很喜歡你。他重複說著。

沒有聲音的回答。不二那溫暖的體溫,驟然變得冰冷。他能感覺到,自己快窒息了。

明顯地,越前聽到了什麼破碎的聲音。身體顫抖了,不曉得是天冷,還是心冷。沉默不過那麼幾秒,卻仿佛幾個世紀那麼長。身體的重量變得輕了,手放了下來,他不敢回頭,在害怕著什麼。

害怕,害怕看到的只是背影。

僵在原地。無法動彈。

冬天,月光冷冷的呢……聲音很輕,他笑著望向那早掛在天空的上玄月。雖然看不清楚,可是那隱約的朦朧的白光,深深得刺痛了他的雙眼。沒由來的,心情很平靜,可是身體有一個地方,好象開始下雪了。

那年,他17歲。網壇的佼佼者。同時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失敗者。

越前回到家,窗戶沒關,在仙人掌旁邊的日記本已被雪給覆蓋了。雪……愛……在雪花落下的同時,眼淚也落下了。他發現,自己開始喃喃自語了。雪愛,這是什麼意思呢?視線模糊地什麼都看不清,但是眼前卻清晰地看到,那個曾說過喜歡冬天的前輩的笑容,

城市假期 Amocity
城市假期 Amocity

  

走到窗邊,半掩上。簡單的動作,他卻感覺到,自己很像是在把自己關起來。那本厚得像《聖經》的日記本,看到那上面的滿滿的雪,越前有點猶豫地,最後還是伸出了手,寫下了今天的日記的卷首語:

冬天來了,春天也不遠了吧。

字很小,寫在了把本子覆蓋住的雪上。寫字的,是食指,它已凍得通紅。

但是,越前卻一點都不覺得冷,也不覺得痛。只是覺得,自己很傻。從來就沒有想過,會和前輩一起,從12歲到17歲這5年裏,他得到了很多很多。自己快高中畢業了,要參加職網,而不二前輩,早已經是遠近聞名的年輕攝影家,盡管還只是個大學生。

前輩雖然是讀大學,但是他仍舊像國中那是一樣,選了離自己最近的一個地方。

每次想到前輩所做的,他就會莫名地感覺到幸福。

自己是喜歡不二前輩的吧!他曾經無數次這樣問自己。前輩是為了自己才每天到學校一趟的吧!他曾經無數次這樣問不二。然而,這兩個很簡單的問題,卻始終沒有人去回答過。

從回憶中回過神,抬頭望向自己始終沒有關上的窗。窗外的雪花,雪白,雪白的。他突然這麼說道。然後,提起筆,那是只藍色的熒光筆,帶著銀色的別樣誘惑,很像,某個人的眼睛。不再多想,越前提筆:

今年平安夜的鐘聲,我想,我聽見了心碎那悅耳的聲音。祝自己,生日快樂。

依舊是簽下名,然後寫上日期:17歲生日,藍色的天空,春天,不遠了。

然後停筆,合上。沒有鎖上,因為雪順著滑掉了,這一滑,雪掉了,卷首語,也掉了。越前怔了怔。然後,在房間找了些紙巾,擦拭著剩餘的痕跡。就連眷戀,也做不到了。

天,的確是藍色的。

城市假期 Amocity
城市假期 Amocity

  

5年。

自從那天以後,前輩再也沒有來過了。

他這麼對自己說的。

自己也回到了原來的生活————回到沒有不二周助這個人之前的生活。

只是——越前龍馬已經回不到遇到不二周助之前的越前龍馬了。這就是唯一的不同。打那以後,他的日記,就不再只是為不二周助這個人。

——今天,卡魯賓睡在了日記本上,它好重,希望它別壓碎我的記憶。

——今天,攝影大賽的現場直播,媽媽要看,電視被我砸了。

——今天,房間的仙人掌開花了,淡黃色的花,但是只有一朵——五年來,每年只開一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