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一直都想寫點自己的故事,但知道故事的男主角不會同意,所以一直沒寫,像他說的一樣,一個故事,只有到它完結了的時候,才好寫出來。 故事故事,就是故舊的事嘛,沒有成為過去,怎麼算得上故事呢? 人們寫故事,寫已經稱為過去的事,可能是因為蓋棺論定。 對於一個人,只有等到他進了棺材了,我們才好評論他,給他下個結論,因為進棺材之前,他是可以變的,你今天下了結論,他明天又變了,使你的結論成了空話。 所以寫溫柔的時候,就沒有想到把艾米的故事寫太多,潛意識裏可能是不想讓艾米的事成為「故事」。 當然這只是開個玩笑,選擇從CAROL的角度寫,而不從艾米的角度寫,是因為CAROL的家庭更有故事可寫,而且她本人愛得很真誠,很辛苦,也更值得一寫。 她的故事是CLEARCUT,愛或不愛,從什麼時候開始愛,怎樣愛,都是清清楚楚的,比較好寫。 艾米的故事就比較糊裏糊塗了,很多事情在彼時彼地和在此時此地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和理解,一個跨越十年的故事,寫起來不是顯得不連貫,就是顯得詳略不當。 現在決定寫,也沒有劃句號的意思,只要生命還在,就有希望。 當然這個希望是什麼,就連艾米自己也不知道了。 不過艾米是個膽子大的人,行起事來不管不顧,所以什麼可能都存在。 雖然是寫自己的故事,但我不想用第一人稱,因為我跟他一樣,寫自己的東西時很幹巴無味,寧願象寫別人的故事一樣來寫,也許那樣就能拉開一段距離來看自己,可以嘲諷,可以調侃,可以分析,可以批判,也可以省掉一些心理活動的描寫。 一直沒動筆寫,主要是沒想好一個題目。 曾經想過用「飛星傳恨」做題目,但又覺得其實心裏沒多少恨,沒有仇恨,也沒有怨恨,甚至沒有「飛星傳恨」原本所有的「遺憾」之意。 也想過用「十年生死」做題目,「十年」是掛得很緊的,但生死卻不是男女主人公之間的。 其實如果仔細想想,雖然男女主人公的肉體沒有被生死隔開,但精神上情感上又可嘗不是被生死所隔?但這題目太沉重,我肯定是要寫跑題的,實在不好用「生死」這樣的東西來搞笑。 又想過用「縱使相逢」做題目。 真的象是冤家路窄,男女主人公在中國分開,卻在美國重逢了。 也許他出國是為了逃避,我出國也是為了逃避,至少逃避是動機之一。 但沒想到英雄英雌所見大同,兩個人都選擇了美國,而且都來到了C大。 重逢的時候,對當初為什麼躲,已經都不理解了。 但相逢不等於回到從前,因為很多事情都變了。 說來說去,都是在某幾首詩詞裏找題目。 「十年生死兩茫茫」一首,是他的最愛。 「飛星傳恨」一首,是我的最愛。 愛,是因為這兩首很能傳達自己的心情,愛到極處,可能就造成了生活模仿藝術,不知不覺地開始LIVETHEPOEMS了。 昨夜在夢中,夢見自己最終選擇了「霧裏看花」做題目。 我做夢很少奇幻玄虛,很少噩夢,也很少嫁王子發大財,都是最平常的事情,跟真實的生活沒有兩樣。 尤其好笑的是,我做夢常常是真實地看到英語的句子或文章,不是亂糟糟的詞語,而是很有內容的句子。 有時在夢中,我進行非常符合邏輯的推理,修WEBPROGRAMMING課的時候,我還在夢中寫小程序或者網頁,醒來居然有些IDEA可以用上。 總而言之,我就決定用「霧裏看花」做題目了,這個題目象「幾個人的平凡事」一樣,無所不包,怎麼寫都不會跑題。 最近比較忙,所以不會每日上貼,也不會按時上貼。 貼在自己的博克裏,比較自由,碼一點,就貼一點,覺得碼得不好,可能改一些,或者撤下去。 貼在自己的博克裏,也是為了避免那些「冷血評論家」。 有那麼幾個人,總象是生活的大師或者專家一樣,對人沒有寬容和同情,有的只是對他人情感的刻意貶低鄙薄,還打著一面「我是為你好」的旗幟,擺出一付「良藥苦口」的架勢。 早就煩透了。 附記::SAM兄建議改名為「十年忽悠」,令我眼前一亮。 據說「忽悠」這詞是趙本山給弄流行的,可能是「騙人」的意思,不過聽上去又有折騰的意思,而且「忽悠」本身又有晃蕩的意思。 一詞多義,每個詞義都跟故事掛得上鉤,決定改名為「十年忽悠」。 有道是:群眾的眼睛是「刷」亮的。 謝SAM兄。 第 1 節 艾米從中國飛到美國的過程,實在是沒有什麼好寫的,一是她沒有看到什麼令她觸景生情的影片,二是她一路昏睡,幾乎沒有清醒到能回憶從前的地步,至少是沒有清醒到能回憶出幾萬字幾十萬字的地步。 可能是上飛機之前的那幾天,她興奮過度沒睡好,所以上了飛機就開始猛睡。 即使是沒睡著的時候,她也是腦子空空如也,所以這一趟國際飛行,對她來說,就象中國巨龍一樣,「昏睡百年」,到了底特律,才「國人漸已醒」,不由得套了一下那個誰的名言: 那個誰說:「一覺醒來,我發現自己成了名人。 」 艾米篡改為:「一覺醒來,我發現自己到了美國。 」 (讀書人,竊個名句,不算偷,更何況還篡改過了,好歹也加入了自己的心血,至少是擁有聯合版權了。 ) 接機的當然不是JASON,如果是,故事就不是這個寫法了。 而且對五、六年前剛從中國到美國來的艾米來說,JASON這個名字毫無特殊意義,因為她所認識的那個男孩,英文名並不叫JASON,而是叫ALLAN,中文名當然不叫江成,而是叫成鋼。 JASON和江成都是他後來才用的名字,可能是為了逃避認識他的人,或者是表一下與過去劃清界限、脫胎換骨、重新做人的決心。 (不管是什麼原因,在艾米看來,都是該打PP的。 ) 艾米那時老是說:「艾米艾倫,親如家人,你是不是我的親哥哥?」 ALLAN就齜牙裂嘴:「你說得我汗毛立正,細胞跳舞,虧你——」 艾米從來不叫他成鋼,卻叫他「百煉」;不叫他ALLAN,卻叫他「POE」。 這只是她比較持之以恒的兩個稱呼,大多數時候,她幾乎過兩天就會想出一個新的詞來稱呼他,而他也早就習慣於她的瞬息萬變、有始無終了。 不管她叫他什麼,他都是揚一揚眉毛,表示知道那是在叫他。 剛到美國的時候,艾米還不知道ALLAN就在她將要去的C大。 她已經很久沒有他的消息了,也很久沒有費勁去打聽他的消息了。 俗話說,「哀莫大於心死」,但艾米不舍得讓自己的心死掉,所以就安慰自己說:「只當他已經死了」。 第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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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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