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鍾》 - P17

 怪鍾

 阿加莎 克里斯蒂 作品,第17頁 / 共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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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將對十九號左右兩側的房子作例行的查詢,問他們是否曾經看見有人到那房子里,這一類的問題。很可能我也要走一趟後面的那戶人家,也就是它的後花園與十九號的後花園相毗鄰的那一家。根據我的印象,六十一號很像就是在十九號的背後。如果你想的話,我可以帶你一起去。」

我迫不及待地點頭說要。

「我當做警佐藍姆,負責速記。」

我們約好翌日早晨九點半在警察局會合。

第二天早晨,我依照所約時間趕到,正巧我的朋友正在發怒喝斥。

待他遣返那不幸的部下之後,我小心翼翼地問他發生了什麼事情。

好一會兒,哈卡斯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良久,他才口水激濺地迸出:「就是那些要命的時鐘!」

「又是時鐘?出了何事?」

「掉了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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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了?哪一隻?」

「旅行用的皮鍾,鍾角有『Rosemary』幾個字的那一隻。」

我嘬了一聲口哨。

「似乎太離奇了。怎麼會呢?」

「一群笨蛋——我也是其中一個——」(狄克是個非常坦白的人)——「做事一定要防著萬一,否則就要遭殃。哈,那些鍾昨天還好端端地在客廳里。我請佩瑪練小姐將它們都摸過一次,看看是否熟悉。她幫不上忙。後來有人來將屍體移走。」

「然後呢?」

「我走到外面大門口吩咐幾句話,然後返回屋內,到廚房裡和佩瑪縮小姐說話,說我得把鍾帶走,我會給她收據。」

「我記得,我聽見了。」

「然後我告訴那小姐,說我會用警車送她回家,並要求你送她上車。」

「沒錯。」

「雖然佩瑪縮小姐說那些鍾並非她的,無需收據,但我還是開了一張給她。然後我便和你會合。我吩咐愛德華,要他把客廳里的鐘小心包好送到這裡。全部的鐘,除了布穀鍾和老爺鐘之外,都要包起來。錯就錯在這裡,我寫好了『犬』字,卻忘了點一點。我當時應該特別叮嚀,一共有四隻。

愛德華說,他當時立即進屋,照我所說的去做,但他堅持除了那兩隻固定的鐘外,一共只有三隻。」

「這一出一進之間並沒有多少時間,」我說。「那麼表示——」

「可能是佩瑪編那女人乾的。她可能趁我離開房間后,隨手拿起,直接到廚房去了。」

「極為可能,但是為什麼呢?」

「我們想知道的事對多羅。還有別人嗎?會不會是那個女孩?」

我想了一下,「我想不會罷。我——」我住口不說,突然想起一件事來。

「那麼是她乾的了,」哈卡斯特說。「說下去啊!是啥時候?」

「那時我們正走出門外要上車去,」我悶悶不樂地說:

「她把手套留忘在屋內。我說:『我替你去拿。』她說:『噢,我知道我放在哪裡,現在我已不怕,屍體已經移走了。』然後她便奔進屋裡。但她只去了一分鐘——」

當她回來時,手上是否戴著手套,或者拿在手裡?」

我遲疑了一下。「是的——有的,我想她有的。」

「顯然沒有,」哈卡斯特說:「否則你用不著踟躕」也許她是塞在口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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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哈卡斯特以責難的口吻說:「你給那小妞迷上了。」

「不要那麼笨啦,」我振振反駁。「昨天下午我才第一次看見她,何況更非你所謂的浪漫的邂逅。」

「這點我可沒把握,」哈卡斯特說。「一個年輕貌美的小姐,以維多利亞的古典姿態,在尖叫聲中撲入年輕人的懷裡,這種事不是每天都有的,使男人覺得自己是個英雄,一個英勇的保護者。你不要再保護那女孩子了。就是這樣。你自己也知道,那女孩涉及這樁謀殺案也許已經沒及頸部。」

「你是否在說,一個女孩輕鬆地向一個男人激了一刀,然後把兇器小心地藏好,讓你的部下一個也找不著,然後故意地奔出屋子外,在我面前尖叫演戲?」

「如果你是我,就不會覺得意外,」哈卡斯特沉聲說道。

「你難道不知道,」我憤憤諸問他,「我的生活中充滿各國的美麗間諜嗎?她們害人的數目可以令美國人勝目結舌。對於一切女性的誘惑,我是有免疫力的。」

「人總是有遇到滑鐵盧的時候,」哈卡斯特說。「那要看是哪一型。雪拉-威伯就是你的那一型。」

「總之,你算定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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