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麼知道的?」
「根據他所說的話。」
「他說什麼了?」
「他說如果他死了,我就打開那封信,親眼看到警察拿到裡面的信紙。但是如果有人在他活著的時候想奪走那封信的話,我就把它毀掉。」
「也就是說,他控制著這封信?」
「在他活著的時候,是這樣的。」
「不論何時他想讓你把那封信交還給他,你都會那樣做,是嗎?」
「那當然了,信是他的。」
「信現在在哪兒?」梅森問道。
她剛要張嘴告訴梅森,又考慮了一下,說:「我需要的時候自然會去拿。」
梅森打了個哈欠,說:「我想也是。好吧,警官先生,這兒得來個特寫了,現在的情況是,據諾格小姐所說這裡有一封可能是起訴性質的信件,我的意見是最好保證沒人從遺物里拿走任何東西。」
「我們會把那封信拿走的,」美寶·諾格堅決地說,「我現在就打開它,交給警察。」
「噢,你不會的。」梅森微笑著說。
「你這是什麼意思?」
「隨著代文浦先生的死對你的僱用已經中止了。你是他的辦事員、他的僱員、他的代表,他的死亡終結了他對你的僱用;當然了,你是有權得到賠償的,但是你已經沒有權利碰這裡的任何東西了。」
警官先生說:「等等,我不清楚法律,但是我不想讓任何證據消失。」
「當然不能,」梅森說,「我建議您把所有的門鎖起來,而且既然諾格小姐有鑰匙……」
「你是怎麼進來的?」她問道。
「我說過我有鑰匙,我有代文浦夫人的鑰匙。」
「不可能,我知道她不可能把鑰匙給你。」
梅森微笑著,「是嗎?警官先生,您怎麼看這件事?」
警官說:「如果代文浦留下一封可能提供他死因線索的信件,那麼我們最好把這封信交給地方檢查官。」
「問題是,」梅森說,「沒有人知道這封信里含有什麼樣指控或者能提供什麼線索,信封裡面可能是一份遺書。」
「好,我們來看一看信吧,」那位警官說,「你代表妻子,秘書在這兒,我代表法律,我們看一看信的內容。」
「除非妻子允許誰都不能打開那封信。」梅森說。
「等等,等等,你這個人可真難相處哇。」警官對梅森說。
「只要你按照法律行事我就不難相處。請問您叫什麼名字?」
「我是悉尼·包姆,是不屬於州執法官辦公室的官員,這個地區是非合併區域,它是屬於郡的區域。」
「很好,」梅森說,「那麼您是願意依照法律做事還是不依照法律呢?」
「我當然願意依照法律做事了。」
「那好吧,」梅森說,「就目前這裡的私人物品所說,它屬於共有財產,妻子擁有其中的一半,這一半向來就是屬於她的,另外一半將通過遺囑執行過渡到她名下。從原則上講,她現在就擁有這裡財產的所有權,但是直到遺產經過遺囑執行而且還清債務以後她的所有權才生效。」
「好吧,好吧,」包姆說,「我不懂這個法律,但是我想把事情搞清楚,如果這裡有什麼證據我可不想讓它發生什麼意外。」
「說的沒錯,」梅森說,「從另一方面講,如果它不是什麼證據而是貴重物品,我也想確保它不會從遺產中消失。」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梅森說:「我怎麼能知道這封在他死亡時被打開的信件不是一封遺書?或者不是他想給他秘書的可流通公債或證券?大家都知道,裡面可能是現金。」
「那好,找出答案的最佳方法就是打開信看看。」
「相反,」梅森說,「裡面可能是對遺產分配至關重要的內容,應該予以保密。」
「但是他把信給了秘書。」
「問題就在這兒,」梅森說,「他沒有給她,他只是讓她保存,而不是給她。她剛才自己已經承認了無論何時他想要回那封信她都會給他。」
「我並不是那個意思,」美寶·諾格說,「我的意思是說他把信給了我,讓我在他死亡時交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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