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倫·坡中短篇小》 - P1

 愛倫·坡中短篇小說

 愛倫 坡 作品,第1頁 / 共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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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失竊的信

18……年秋,在巴黎的一個風聲蕭瑟的傍晚,天剛黑之後,我正享受著雙重樂趣,一邊沉思,一邊吸著海泡石煙斗,我和我的朋友C·奧古斯特·迪潘待在一起,這是他的圖書室,一個藏書的小后間,在聖·日耳曼舊郊區登諾街33號四層樓。至少有一個小時,我們寂寂無言,在任何偶然矚目的人看來,我們兩個大概都好象在專心致志地一味噴吐繚繞的煙雲,使房間里的氣氛顯得混濁。然而,拿我自己來說,我腦海里卻在思索著黃昏初臨時我們當作話料的那個題目,我指的是陳屍所街的那件事,還有瑪麗·羅歇謀殺案難解的謎。因此,當我們那套房間的門被人推開,迎進了我們的老相識,巴黎警察局長G一先生的時候,我認為這也是一種巧合。

我們向他表示熱烈歡迎,因為這個人談吐有趣,差不多有一半抵過了他為人的可鄙,而且我們已經有幾年沒看見他了。我們一直坐在黑暗的房間里,這時,迪潘站起來打算點燈,可是他又坐下了,沒去點燈,因為G一說,他來拜訪是為了一些已經引起很多麻煩的公事要向我們請教,或者更確切地說,為了要徵求我的朋友的意見。

「如果這是什麼需要思考的問題,」迪潘既然不想點燃燈芯,於是說,「我們在黑暗中研究,效果會更好。」

「這又是你出的怪主意,」警察局長說,他習慣於把超過他理解能力以外的一切事情都叫作「怪」,因此,他完全是在怪哉怪哉里過日子的。

「完全正確。」迪潘說,他遞給他的來客一隻煙斗,又向他推過去一張舒服的椅子。

「這一次是什麼難題呢?」我問道,「但願不會又是什麼謀殺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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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是的,完全不是那一類的事。其實,這個案子也的確十分簡單,我覺得沒有疑問,我們自己能處理得八九不離十,可是我又想,迪潘也許願意聽一聽其中的詳細情節,因為這件事怪得出奇。」

「又簡單又古怪,」迪潘說。

「呃,對;可又不能完全這麼說。事實上我們全都一直覺得十分難解,因為這件事真是非常簡單,可又使我們完全沒有辦法。」

「也許正是因為案情簡單才弄得你們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說。

「你真是在說廢話!」警察局長回答說,他盡情地笑著。

「也許謎底有點過分明顯吧。」迪潘說。

「唉呀,老天爺!誰聽見過這種話呢?」

「有一點過於不言自明吧。」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我們的客人大笑起來,他覺得太有趣了,「唉呀,迪潘,你把我笑死了!」

「那麼,究竟手頭是件什麼案子呢?」我問道。

「嘿,我這就要告訴你,」警察局長回答道,他於是深思再三地慢慢噴出一長縷煙雲,在他那張椅子上坐下來。「我可以用幾句話告訴你,不過,在我未講之前,讓我先提醒你們,這是一樁要求絕對嚴守機密的案子,萬一讓人知道我向誰透露了消息,我大概十之八九會丟掉我現在擔任的職位的。」

「說下去吧。」我說。

「要麼別說了。」迪潘說。

「那麼,好吧;我得到的情報是由地位很高的人親自通知我的,有人從皇宮裡偷走了一份極重要的文件。也知道偷文件的那個人是誰,沒有任何疑問,有人看見他拿走的。還有,也知道文件仍然在他手裡。」

「這是怎麼知道的?」迪潘問道。

「這是明擺著的,」警察局長回答道,「從文件的性質可以推斷出來,還有,文件從搶走的人手裡一傳出去,立即會引起某種後果,這就是說,他要利用這個文件,而且他一定會計劃在最後利用這個文件,但是,並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請你說得再清楚一點。」我說。

「好吧,我只敢說到這一步,這個文件會使拿到它的人得到一種在一定場合下極有價值的權柄。」這位警察局長很愛好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十分明白。」迪潘說。

「不明白嗎?好吧;如果把文件透露給第三個人,現在且不說他的姓名,那可要使人們對一個地位極高的人的名譽產生懷疑;這樣就使持有文件的人佔了優勢,弄得那位輝煌人物的名譽和安靜生活都要因此受到危險。」

「可是要依仗這種優勢,」我插嘴說,「盜信的人得知道失信人也知道誰是盜信的人。誰會敢……」

「這個賊,」G一說,「正是D一部長,他什麼都敢,不論是象男人做的,還是不象男人做的事。偷盜的方法之巧妙也不亞於他的膽大妄為。所說的這個文件,坦率地講,就是一封信,它是失去信件的人單獨待在皇宮內院里的時候收到的。她正在仔細地看信,可是突然被人打斷了,另外有一位高貴人物進來了,而且她正好特別不願意讓他看見這封信。她打算把信塞到抽屜里,可是匆匆忙忙,白費力氣,她只好把那封信,照原樣敞開著放在桌子上。儘管這樣,最上面的是地址,內容並沒有暴露,這封信也沒有引起注意,正在這個關節上,D一部長進來了,他那雙狸貓眼立刻看見了信紙認出了地址的筆跡,看出了收信人不知所措,並且揣測到她的秘密。他辦了幾件公事,像他平常那樣匆匆處理完畢,然後,他拿出一封信,跟所說的那封信彷彿差不多,拆開來,假裝在看信,接著又把這封信放在靠近另外那封信的位置。他又談起了公事,大約談了15分鐘。最後,他告辭了,可是他把桌子上那封他無權佔有的信也帶走了。這封信的合法的主人看見了,可是,當著那第三者的面,他正站在她旁邊,當然,她不敢要人注意這樣的行為。這位部長轉移陣地了,他把他自己的信,一封不要緊的信.留在桌子上了。」

「現在,看起來,」迪潘對我說,「這正好是你所要求的佔有十足優勢的條件,盜信的人知道失信的人完全知道是誰盜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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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警察局長回答道,「而且把這樣弄到手的權柄,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在前幾個月運用到了十分危險的程度。這位失盜的人一天比一天更透徹地認識到有必要把她的信收回來。可是,當然,這也不是可以公開地做得到的。最後,她被逼得走投無路,把這件事委託我了。」

「因為比起你來,」迪潘說,周圍儘是滾滾翻騰的煙雲,「我想,所能想望的,甚至所能想象的,也不會有更精明強幹的代理人了。」

「你過獎了,」警察局長回答說,「不過當時倒也可能有過這一類的意見。」

「很清楚,」我說,「正像你所判斷的,信仍然在這位部長手裡,因為有信才有權,而不是運用這封信可以拿到權柄。一經運用,權柄也一去不回了。」

「的確,」G一說,「我也是抱著這樣的信心開始做起來的。我首先考慮的是要徹底搜查這位部長的旅館。在這一點上,使我為難的主要問題在於有必要不讓他知道在搜查。其他的一切都不必談,我已經得到警告,要是讓他感到有理由懷疑我們的企圖,那就會產生危險的後果。」

「可是,」我說,「這一類的調查,你是十分在行的。巴黎警察局以前也常常做這種事情。」

「哦,是的;正因為有這一層,我並沒有感到失望。這位部長的習慣也對我十分有利。他常常整夜不在家。他的僕人也絕不是十分多的。他們睡的地方離他們主人的那套房間有一段距離,還有,他們大半是那不勒斯人,所以很容易弄得喝醉酒。我有鑰匙,你也知道,巴黎的任何一間房,任何一個柜子,我都能打開。一連三個月,為了搜查這家D一旅館,一夜都沒有錯過,我每一夜都親自參加一大部分的工作。我的名譽要緊,再告訴你一件十分機密的事,酬金的數目極大。所以我沒有放棄搜查,直到後來我才完全佩服這個賊比我更加精明。我以為凡是可能隱藏這份文件的每一個角落我都檢查過了。」

「可是有沒有這種可能,」我提了個意見,「儘管信可能在這位部長手裡,因為毫無疑問信也是在他手裡,他是否可能把信藏在別的地方面又不放在自己的房子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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