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鵜鶘案卷》 - P25

 鵜鶘案卷

 約翰 格里森姆 作品,第25頁 / 共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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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當然不是,但是我只能如此。」

「好的,加西亞。跟我說吧。」

「我不是很有把握,但是我覺得我在辦公室里撞到了一點我不該看的東西。」

「你有一份複印件嗎?」

「也許。」

「好了,加西亞。你給我來了電話,是吧,你想說呢,還是不說?」

「我說不準。如果我告訴你是怎麼回事,你要怎麼辦?」

「把它徹底查清楚。如果我們要指控某人暗殺了兩位最高法院法官,請相信我,這個新聞要處理得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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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一段時間的沉默。格蘭瑟姆坐在搖椅邊上,一動不動,等待著。「加西亞,你還在嗎?」

「是啊。我們以後再談好嗎?」

「當然可以,現在也可以談。」

「我還得再想想。我吃不下睡不著已經一個星期了,我也沒法清清楚楚地思考。我會再給你打電話的。」

「可以,可以。那樣也好。你可以在我上班的時候打電話——」

「不。我不會上班時給你打電話。對不起,吵醒你了。」

他掛掉了電話。格蘭瑟姆看著電話上的一行數字,便撳了七個數碼,等一下,又掀了六個,接著再掀四個。他在電話旁邊的簿子上寫下一個數字,便掛掉電話。付費電話是在五角大樓城的十五街。

加文-維爾希克睡了四個小時,醒來的時候酒醉未消。一小時後到達胡佛大廈,酒精是消失了,酒後的難受卻乘虛而入。他咒罵他自己,也咒罵卡拉漢,他無疑可以睡到中午,一覺醒來,精神煥發,便可以馬上登機飛回新奧爾良去。昨晚他們在飯店裡坐到午夜關門的時候,後來又接連再上幾家酒吧,他們開玩笑說還要再看一兩場裸體影片,但是他們常去的影院已經炸毀,只得作罷。他們一起飲酒直到三四點鐘。

11點鐘他要和沃伊爾斯局長見面,到時候非要顯得頭腦清醒、精力充沛不可。然而這是不可能的。他告訴他的秘書把門關上,他說染上了討厭的病毒,也許是感冒,只得單獨一人辦公,除非有什麼不得了的大事。

她轉身出去把門關上。他鎖上了門。為了不讓卡拉漢獨自享福,便撥電話到他的房間,但是無人應接。

什麼世道。他最要好的朋友,薪金跟他相差不多,但是工作三十小時,便算一個星期,還挑選了比他年輕二十歲的稱心如意小妞。

一陣噁心在他胸口泛起,直上他的食道,他立即在地板上躺下不動。他作深呼吸,只覺得頭頂心受到槌打似的。三分鐘后,他知道不會嘔吐了,至少現在不會。

他的公文包就在夠得著的地方,他小心地把它拉到身邊。他找到了公文包里的信封和當天的早報。他開掉信封,翻開案情摘要,兩手拿著,離開臉孔六英寸。

一共十三頁信紙大小的計算機紙,雙行間隔打字,邊上空白很寬。他看得清楚。空邊上有手寫的註解,有幾處成塊的標上橫線以示重要。頂端是「第一稿」三個用海綿筆寫的字。她的名字、住址、電話號碼都列印在封面上。

他先睡在地板上花幾分鐘看個大概,然後便可以坐到辦公室桌旁,儼然擺出一副政府律師的架子,照章行事,他想到了沃伊爾斯,頭頂的撞擊更加沉重。

她的文字寫得很漂亮,標準的、學究氣的法律文筆,長句子裡面充滿了大字眼。但是她寫得清楚明白。她擺脫了大多數學生拚命追求的那種模稜兩可的法律行話。她寫文章永遠不會像一個美國政府任用的律師。

加文從來沒有聽說過她所點名的涉嫌人士,而且確實知道此人沒有上過任何人的名單。在技術上說來,這不是一份案情摘要,而是一篇關於路易斯安那州的一樁訟案的報道。她要言不繁地敘述了事實,述說得趣味盎然,娓娓動人。

事實部分佔了四頁,接下去是涉訟各方面的簡要介紹,寫滿三頁。這裡寫得有點拖沓,但他還是往下看。這份摘要的第八頁上概括說明了庭審過程。第九頁說的是上訴,而最後三頁則提出了一條把羅森堡和詹森從最高法院掃地出門的令人難以置信的線索。卡拉漢說她已經拋棄這個說法,她的結尾部分似乎草草收場。

但是它十分引人入勝。在這片刻時間裡他忘掉了當前遭受的痛苦,看完了一個法律學生的十三頁案情摘要,這時候他也有著無數件事情要做,而入卻睡在一塊臟地毯上。

一聲輕柔的敲門。他慢慢坐了起來,戰戰兢兢站起來,走到門邊。

門外是秘書。「我不願打攪您。可是局長要您過十分鐘上他的辦公室去。」

維爾希克拉開門。「什麼?」

「是的,先生。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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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擦著眼睛,呼吸急促。「幹什麼?」

「我問這樣的問題要降級的,先生。」

「你有漱口劑沒有?」

「我想有的,你想要嗎?」

「如果我不想要我就不會問你了。拿給我。你有膠姆糖嗎?」

「膠姆糖?」

「膠姆口香糖。」

「有的,先生,您也要嗎?」

「把漱口劑和膠姆糖給我拿一點來,還要點阿斯匹林,如果你有的話。」他走向辦公桌坐下,兩手捧頭,揉擦太陽穴。他聽見她開關抽屜的聲音,接著她便把東西送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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