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賀徑直走向總服務台,梅村正巧在。 「刑警先生,又有什麼事?」 他還以為平賀是為其他案件而來。 「在你工作時打攪你,對不起。 那個3401室和有坂秘書住的3402室鑰匙,以後你們怎麼處理的。 」 「噢,那件事阿!房間以後沒有出借,在這裡。 」 梅村說道,隨手從身後口琴式的鑰匙箱里取出兩把鑰匙。 「這鑰匙能不能借我用一用?」 「你用吧。 反正這房間租不出去了。 」 平賀接過兩把鑰匙,走到大廳的深處在沙發上坐下,凝視著兩把鑰匙。 大約三十分鐘后,他才站起身來。 他一邊站起身一邊自嘲似地喃語著。 「我真笨。 如此簡單的詭計都沒有看出來。 」 平賀去總服務台再證實一個問題。 「有坂君7月21日夜裡離開旅館時,有沒有將3402室鑰匙交回給總服務台?」 「多半沒有。 因為有坂君總是將鑰匙隨身帶著。 不過,我再查一查。 」 梅村進到裡面,捧來一疊表格。 「這是鑰匙登記本,主要是了解住客在凌晨2點外出還沒有回來的人有多少。 」 「是登記鑰匙?」 「原則上客人外出時要將鑰匙留在總服務台。 旅館方面將房間出借給住客后,根據鑰匙箱里的鑰匙在不在,來判斷住客有沒有回來。 」 「嘿嘿!就是說,房間出借后,倘若鑰匙箱里有鑰匙,就說明客人在外出。 」 「是的,每天凌晨2點核對時,就能確定那時還沒有回來的客人人數。 因為住客中也有人住在外面的。 」 「住在外面?在這裡借宿卻住到外面去?」 「是啊。 嘿!各人有各人的情況嘛!我們把2點鐘還沒有回旅館的客人算作未歸客,也就是作為訂房間卻沒有使用卧床的人登記下來。 」 梅村一邊說著,一邊打開7月21日(準確地說是7月22日凌晨2點)的登記表。 「有了。 3402室,無鑰匙。 有坂君總是將鑰匙帶在身上,所以被作為未歸客登記著,登記時間是2點30分。 」 了解這些就足夠了。 案發那天夜裡,至少凌晨2點30分以前,3402室的鑰匙沒有交還給總服務台。 -- 調查報告書 昭和40×年9月30日 警視廳刑警部搜查第一 課司法警察員巡查 平賀高明 警視廳刑警部搜查第一課課長 司法警察員大田中國治殿下 適用罪名和條款脅從殺人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刑法第六十二條 刑法第六十三條 嫌疑人:本籍東京都練馬區貫井町256 住址同上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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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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