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剝下手套丟掉,走出解剖室。我一面脫下手術服,一面對丹尼爾說話。我告訴他今天的工作已經結束,他可以把屍體送去拍x光照片了,正面側面都要拍,尤其是頭蓋骨部分。在上樓時,我在組織學研究室前停下,告訴裏面的技師長但尼斯可以把屍體拿去清洗了。我還特別請他小心,因為這次是件分屍案。其實,提醒也是多餘的,這裏沒有人比但尼斯更會照料屍體。兩天後我就可以看到幹淨完整的頭蓋骨了。
我利用下午的空閑時光,繼續拼湊桌上的頭蓋骨。雖然殘缺不全,但是己足夠用來辨識死者的身分了。這個家夥再也不能開裝滿丙烷的油罐車了。
回到家後,先前在陳屍處出現的那個不祥預感又回來了。一整天下來,我都不去想它,刻意把這個憂慮封鎖起來,讓自己專心一意,好能進行被害者屍體的查驗工作和拼湊那個卡車司機的頭蓋骨。現在我已完全自由了,可以開始思想,開始憂慮。我一把車子開進車庫,關掉收音機,這些煩心的事情便開始湧現。音樂一停,憂慮便竄了上來。現在不行!我對自己說。晚點才發作,至少也得吃完晚餐再說。
我走進公寓,聽見安全系統的警示聲,讓人心安不少。我把公事包先放在一進門的地方,隨即關上大門,走向街角處的黎巴嫩餐廳,點了一份我最愛的烤羊肉大餐外帶。這是我喜歡住在城裏的原因,離我住的地方不到一個街區,就可以吃到世界各國名菜。至於我的體重……哎,就先別提了。
在收銀台左側的架子上放了許多瓶紅酒。我的酒癮又犯了,每當我看到這些酒,就會有千百個沖動想嘗滋味。我記得紅酒的口感、香氣、甘美和微酸的感覺。我記得紅酒在體內燃起的暖意,由內至外,徐徐發散。酒能讓我手舞足蹈,在黑暗中燃起希望的火炬。酒能讓我充滿活力,讓我無所畏懼。沒錯,以現在的情況,正是需要酒的時候……我在開什麼玩笑?我不能停在這裏,這是誰擺的陷阱?我趕緊離開酒架前,不讓紅酒進入我的視線。不行,酒的愉悅只是一時的,付出的代價卻相當昂貴。我已經戒酒6年了,絕對不可以前功盡棄。
我提著食物回家,與我一起共進晚餐的,只有我的貓兒博蒂和蒙特婁的景色。貓兒睡了,蜷縮在我的腿上,發出咕嚕嚕舒服的聲音。當我洗完長長的一個熱水澡,躺在床上時已經10點30分了。在黑暗寂靜中,我已無法再壓抑思緒。就像細胞一個個都發了狂似的,雜亂的思緒如排山倒海而來,逼迫我的意識非得正視這些問題,堅持要我思考。我想起另一起謀殺案,同樣是年輕女孩被殘忍分屍。我清清楚楚地一寸寸看過她的屍體,心中仍存在那時勘驗她屍骨時的感覺。她的名字叫茜兒·托提爾,年紀只有16歲。她被人勒死、痛毆、頭被砍斷,身體也被肢解裝在塑膠袋內,過了一年才被人發現。
時間己晚了,但是我的腦子仍不肯休息。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好不容易才得以入睡。整個周末晚上,那些屍體的數字編號不停在我腦海裏跳躍,像幽靈一樣,緊緊糾纏著我。
第三章
戈碧的聲音從機場的擴音器裏傳來,催促我趕快登機。我拖著一個巨大無比的行李箱,在機場的空橋上動彈不得。在我後面的旅客已很不耐煩,但是沒有人過來幫我的忙。我看見凱蒂站在頭等艙旅客的行列中,正往我這兒看,身上穿著她高中畢業典禮時所穿的黃綠色絲質洋裝。她後來告訴我說她不喜歡這件衣服,有點後悔選擇穿它。她為什麼又穿這件洋裝?她應該穿她最喜歡的那件碎花圖案的洋裝才對。還有,為什麼戈碧會在機場工作,而不是在大學教書?她的聲音透過擴音器,越來越大聲,越來越刺耳。
我坐起來。現在是星期一上午7點30分。窗外光線正亮著,但受到窗簾阻擋,透進來的卻很少。
戈碧的聲音仍持續著。「……我待會可能沒時間打給你,所以想看看人起來了沒有。反正,我要問你關於……」
「喂!」我拿起電話,盡量不讓自己的聲音太虛弱。對方說到一半的話被我打斷了。
「唐普?是你嗎?」
我點點頭。
「我吵醒你了嗎?」
「沒錯。」我頭腦還有點昏沉,無法機智答她的問題。
「抱歉。要我晚點再打嗎?」
「不、不,我醒了。」我堅持說下去,省得待會又接一次電話。
「你也該醒了,寶貝,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對了,關於晚上的事,我們能不能……」一陣高頻刺耳的尖鳴聲打斷她的話。
「稍待一下,我得先把答錄機關掉。」我放下話筒,走到客廳,答錄機上的紅燈正在閃耀著。我關掉答錄機,拿起客廳裏的無線電話,回到臥房把裏面的電話掛上。
「好了。」現在我已經完全醒了,而且極想喝咖啡。於是我便逕往廚房走去。
「我打電話來是要問你晚上的事。」她的聲音有點冷淡。這不能怪她。她快等了五分鐘了,就是無法好好把話講完。
「戈碧,很對不起。我整個周末都在看學生的報告,結果太晚睡了。我睡得太熟,連電話聲都沒有聽見。」我終於完全清醒了。「你剛才要說什麼事?」
「是晚上的事。我們不是約好7點嗎?我想改成7點半好不好?這些研究計劃讓我雞飛狗跳,可能要忙一整天。」
「沒問題,改晚一點對我也比較方便。」我用脖子把電話夾在肩上,伸手打開櫥櫃,拿出咖啡豆罐,舀了三湯匙到研磨機裏。
「要我去載你嗎?」她問。
「隨你高興,我也可以自己開車去。問題是,我們要去哪裏?」我本來想打開研磨機,但是戈碧的聲音已經夠不清楚了,再打開機器伯什麼也聽不見了。
話筒那端一陣沉默。我能想見她現在正摸著鼻環,思考要去哪裏玩的樣子。也許她今天掛的是飾釘,而不是鼻環。在她剛穿好鼻洞掛上鼻環時,我一直無法好好專心和她說話,注意力老是放在她的鼻環上,想像這樣做得承受多少痛苦。不過,後來我就習以為常了。
「今晚一定要好好玩一下,」她說:「我們找個地方吃露天大餐如何?到亞瑟王餐廳或聖旦尼斯餐廳?」
「很好,」我說:「我想,沒有理由要你來載我。晚上7點30分我會准時出現。不過,你能不能再想想別的餐廳,最好帶點異國風味的。」
這樣直截了當地對話聽來很刺耳,然而這卻是我們兩人習慣的對話方式。這個城市她比我熟,選擇餐廳的任務當然是交給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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