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文史通義

 章學誠 作品,第2頁 / 共1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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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之典教,非文王初意所計及也。夫子生不得位,不能創制立法,以前民用;

因見《周易》之於道法,美善無可複加,懼其久而失傳,故作《彖》、《象》、

《文言》諸傳,以申其義蘊,所謂述而不作;非力有所不能,理勢固有所不可也。

後儒擬《易》,則亦妄而不思之甚矣!彼其所謂理與數者,有以出《周易》

之外邪!無以出之,而惟變其象數法式,以示與古不相襲焉,此王者宰制天下,

作新耳目,殆如漢制所謂色黃數五,事與改正朔而易服色者為一例也。揚雄不知

而作,則以九九八十一者,變其八八六十四矣。後代大儒,多稱許之,則以其數

通於治曆,而蓍揲合其吉凶也。夫數乃古今所共,凡明於曆學者,皆可推尋,豈

必《太玄》而始合哉?蓍揲合其吉凶,則又陰陽自然之至理。誠之所至,探籌鑽

瓦,皆可以知吉凶;何必支離其文,艱深其字,然後可以知吉凶乎?《元包》妄

‧《歸藏》,不足言也。司馬《潛虛》,又以五五更其九九,不免賢者之多事矣。

故六經不可擬也。先儒所論僅謂畏先聖而當知嚴憚耳。此指揚氏《法言》,王氏

《中說》,誠為中其弊矣。若夫六經,皆先王得位行道,經緯世宙之跡,而非‧

於空言。故以夫子之聖,猶且述而不作。如其不知妄作,不特有擬聖之嫌,抑且


  

蹈於‧c竊王章之罪也,可不慎歟!

○易教中

孔仲達曰:「夫《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先儒之釋《易》義,

未有明通若孔氏者也。得其說而進推之,《易》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與治曆明

時相表裏,其義昭然若揭矣。許叔重釋「易」文曰:「蜥易,守宮,象形。秘書

說,『日月為易』,象陰陽也。」《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鄭氏注:

「易者,揲蓍變易之數可占者也。」朱子以謂「《易》有交易變易之義」。是皆

因文生解,各就一端而言,非當日所以命《易》之旨也。三《易》之名,雖始於

《周官》,而《連山》、《歸藏》,可並名《易》,《易》不可附《連山》、


  

《歸藏》而稱為三連三歸者,誠以《易》之為義,實該羲、農以來不相沿襲之法

數也。易之初見於文字,則帝典之「平在朔易」也,孔《傳》謂歲改易,而周人

即取以名揲卦之書,則王者改制更新之大義,顯而可知矣。《大傳》曰:「生生

之謂易。」韓康伯謂「陰陽轉易,以成化生」。此即朱子交易變易之義所由出也。

三《易》之文雖不傳,今觀《周官》太卜有其法,《左氏》記占有其辭,則《連

山》、《歸藏》,皆有交易變易之義。是羲、農以來,《易》之名雖未立,而

《易》之意已行乎其中矣。上古淳質,文字無多,固有具其實而未著其名者。後

人因以定其名,則徹前後,而皆以是為主義焉,一若其名之向著者,此亦其一端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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