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貞觀政要

 吳兢 作品,第13頁 / 共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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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能諫人?」

貞觀六年,太宗以禦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杜正倫、秘書少監虞世南、著作

郎姚思廉等上封事稱旨,召而謂曰:「朕曆觀自古人臣立忠之事,若值明主,便

宜盡誠規諫,至如龍逄、比幹,不免孥戮。為君不易,為臣極難。朕又聞龍可擾

而馴,然喉下有逆鱗。卿等遂不避犯觸,各進封事。常能如此,朕豈慮宗社之傾

敗!每思卿等此意,不能暫忘,故設宴為樂。」仍賜絹有差。

太常卿韋挺嘗上疏陳得失,太宗賜書曰:「所上意見,極是讜言,辭理可觀,

甚以為慰。昔齊境之難,夷吾有射鉤之罪,蒲城之役,勃‧為斬袂之仇。而小白

不以為疑,重耳待之若舊。豈非各吠非主,志在無二。卿之深誠,見於斯矣。若

能克全此節,則永保令名。如其怠之,可不惜也。勉勵終始,垂範將來,當使後

之視今,亦猶今之視古,不亦美乎?朕比不聞其過,未睹其闕,賴竭忠懇,數進

嘉言,用沃朕懷,一何可道!」

貞觀八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居靜坐,則自內省。恒恐上不稱天心,

下為百姓所怨。但思正人匡諫,欲令耳目外通,下無怨滯。又比見人來奏事者,


  

多有怖懾,言語致失次第。尋常奏事,情猶如此,況欲諫諍,必當畏犯逆鱗。

所以每有諫者,縱不合朕心,朕亦不以為忤。若即嗔責,深恐人懷戰懼,豈肯更

言!」

貞觀十五年,太宗問魏徵曰:「比來朝臣都不論事,何也?」徵對曰:「陛

下虛心采納,誠宜有言者。然古人雲:『未信而諫,則以為謗己;信而不諫,則

謂之屍祿。』但人之才器,各有不同。懦弱之人,懷忠直而不能言;疏遠之人,

恐不信而不得言;懷祿之人,慮不便身而不敢言。所以相與緘默,俯仰過日。」

太宗曰:「誠如卿言。朕每思之,人臣欲諫,輒懼死亡之禍,與夫赴鼎鑊、冒白

刃,亦何異哉?故忠貞之臣,非不欲竭誠。竭誠者,乃是極難。所以禹拜昌言,


  

豈不為此也!朕今開懷抱,納諫諍。卿等無勞怖懼,遂不極言。」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自知者明,信為難矣。如屬文之士,伎

巧之徒,皆自謂己長,他人不及。若名工文匠,商略詆訶,蕪詞拙跡,於是乃見。

由是言之,人君須得匡諫之臣,舉其愆過。一日萬機,一人聽斷,雖複憂勞,安

能盡善?常念魏徵隨事諫正,多中朕失,如明鏡鑒形,美惡必見。」因舉觴賜玄

齡等數人勖之。

貞觀十七年,太宗問諫議大夫褚遂良曰:「昔舜造漆器,禹雕其俎,當時諫

者十有餘人。食器之間,何須苦諫?」遂良對曰:「雕琢害農事,纂組傷女工。

首創奢淫,危亡之漸。漆器不已,必金為之。金器不已,必玉為之。所以諍臣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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