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這裏可不像現代,屋頂可都是磚瓦之類的東西,走起路來都會有聲響,更別說是狂奔了。 金乘風自然不會放過他,一個閃身,就再次沖出了窗戶。 此刻已經是深夜,恐怕除了打更的人,也沒多少人還清醒著。 大街上基本沒有人。 除了青樓之類的行業還亮著燈,偶爾街上還有幾個酒鬼,基本就沒有其他人了。 那個飛賊動作很是敏捷。 在金乘風的腦子裏,盜賊一般都是不甚魁梧,甚至稍顯瘦削的人,可看著這個穿著夜行服的黑影,他只覺得顛覆了自己的慣性思維。 這家夥,少說有一百六十斤!而且身高絕對一米七差不多了!不高,但是夠胖!說不上胖的太離譜,但這麼「大」的盜賊,還真是少見! 可是,那一套動作,卻另金乘風咋舌。 一腳微微點地,整個人就淩空飄起數丈,在空中微微轉身,然後雙腳微蹬,就又到了另外一座房屋。 而且在瓦片上行走,基本沒有聲響。 他總能很准確地踏在瓦片厚實的地方,也就是跟其他瓦片的連接處,而不是凸出來的地方,這樣能踩得更結實,聲響也就小。 而且身子肥胖,但好像體重就像是一根羽毛那般,踩上去也沒有聲響,瓦片基本上連動都沒有動! 金乘風看著心驚,這等功力,絕對算得上是絕世輕功! 看來,今日自己算是碰到了盜賊中的高高手了! 第二十一章 外八門——盜門! 前面的盜賊壓根就沒有回頭看,在他看來,此刻逃跑才是最重要的,回頭看有什麼用?忙著逃跑才是最重要的。 回頭看不但需要轉身浪費時間,而且如果追的人就在後面了,還會亂了陣腳。 回頭看看他又不會就跌到,有啥子用? 而且毛大山和金乘風有個共同的想法。 無論是如今的衙役,還是未來的警察,追人的時候都會喊:站住!或者別跑。 這實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拜托,你站住了他就會不跑了?那你還追個啥子?你自己在哪裏呼喊,反而亂了氣機,最容易肚子痛,白費力氣的事情,還不如專心追! 毛大山懂得所有道理,他可來曆不凡,也不認為自己就會栽在這裏。 跑了許久,後面居然沒有聲音了。 他可不認為隨便來個人,就能像自己一樣,在瓦片上奔跑而不帶聲響。 估計是被自己甩遠了吧。 毛大山停下腳步,長舒了一口氣,大笑道:「你以為你是誰?你毛爺爺是這麼好追的麼?」 剛說完,就聽到後面一陣涼風,然後聽到了一聲說話聲:「毛爺爺,嚇死我了,要不是老子知道這裏是什麼朝代,還真被你這個體型和稱呼給唬住,不過話說你可比毛爺爺要矮多了。 」 毛大山大驚,大叫道:「誰!」 一轉身,只見一只大雕正飛在空中,俯視著他。 毛大山長相很普通,肥頭大耳的,重要的是,這家夥此刻蒙著面,可是,蒙面的面巾似乎有點兒小,把臉上的肉給勒著了,一塊地方凹陷進去,顯得煞是可笑。 他有些恐懼了,身上有些發抖,全身上下的肥肉都顫抖著,那家夥,實在是有些惡心。 不過顫抖的曲線還是比較優美的,肉多,呈波浪狀。 。 。 。 。 「你。 。 。 。 你。 。 是你說話?」毛大山指著金乘風道。 那胖小手,肉呼呼的,這家夥,說他一百六十,絕對是低估了,金乘風把他劃入了一百八十至兩百斤的行列之中。 收攏翅膀,控制氣流,緩緩落地。 說起來金乘風後來才清楚,鳥兒飛翔,氣流的控制最重要,揮翅膀,要揮動得恰到好處,就是因為不懂這些,才會學習了整整月餘的飛行,徒增笑料。 「沒錯,就是你雕爺爺。 」金乘風抬頭道。 雕本身看起來就是一副高傲的模樣,畢竟雕目跟鷹眼都是看起來比較銳利的那種樣子。 而且原先的神雕雖然是一只醜雕,但是,實力強大,還是很傲慢的。 毛大山開始害怕了,該死的,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別多。 你說自己是飛賊,本身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的,但是剛好路過那麼個客棧,發現了一個窗戶居然都不關。 礙於飛賊的職業道德,既然這戶人家打開窗戶讓人偷,自己怎麼能不進去?雖然自己是個俠盜,至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但是,職業操守在這行裏還是出了名的好,順手牽羊的本事自然不差,更別說是這種自己找偷的了。 這種事情已經夠少見了的,更少見的是,裏面居然空無一物?除了客棧的東西,沒有錢財?而且剛翻找不久,居然有人從窗戶外進來了。 一開始還以為是同行,可那道黑影太大了! 同行裏,自己除了身份尊貴,技巧無雙之外,還有出名的地方,那就是體格。 像爺爺這樣健康的體格,整個飛賊行列裏,獨此一家。 如果那個黑影是人類,絕對比自己還要大一圈。 現在一看,從窗戶外進來的是只鳥? 而且丫的這只鳥會說話!這種鳥事,還是第一次見到。 而且因為主角是只鳥,還真他媽的是鳥事! 毛大山鬱悶啊,總不會碰到妖怪了吧? 「居然偷到你家雕爺爺身上了,你不是很會跑麼?你跑跑看?看是你跑得快,還是我飛得快。 」 第4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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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鵰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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