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豈若:我退出這個圈子。 …… 特案組和浦江警方分析認為,兩名女警的房間不是凶殺現場,根據小區監控和保安提供的信息,兩名女警星期六晚上7點30分離開小區,再也沒有回來。 房東和房東兒子殺人的可能性不大,可以排除嫌疑,警方很快將兩人釋放,刑警隊長遵守承諾,為兩名女警結算了房租,並且叮囑房東回去後對老婆好點,還要保證警方傳喚時隨叫隨到。 會議室內,大家重新討論分析了案情,一致認為尋找凶殺現場應該可以作為此案突破點。 梁教授找了十張紙,寫了十個問題,他告訴大家,只需要回答出這十個問題,即可偵破此案,找出真凶。 一 兩名女警工資以外的收入是怎麼來的?誰給她們的? 二 電腦桌為什麼會移動?是想尋找還是毀掉某種東西?吵架中提到的U盤又在哪裏? 三 那一組SM寫真照片是誰拍的,女警為何對拍照的人如此信任,肯暴露自己的隱私? 四 SM照片中的槍是真槍還是假槍,如果是真槍,那麼是誰的?文職女警不可能配槍。 五 豈若腳上捆綁的內褲,江中打撈出的鞭子,手銬,項圈是從哪裏買到的,店鋪?網上購買? 六 SM調教場所應該在哪裏?賓館酒店還是她們另有一間調教室? 七 SM中S為施虐方,M為受虐方,兩名女警是S還是M? 八 豈若是處女,黎宛婷沒有受到性侵犯跡象,她們是否性侵犯了別人? 九 星期六晚上離開,星期天午夜發現屍體,這段期間吃過什麼東西?在哪吃的? 十 她們提到的那個「重要客人」是誰?她們和客人是通過什麼方式聯系? 電腦中那一組SM照片已經被打印出來,其他證物也拍了照,畫龍看了一眼照片中的槍說道: 92式9毫米手槍,真槍。 會議室內其他一些老刑警也看了一下,認為這是真槍,不會看錯。 刑警隊長站起來,猶豫了一下,說道,我來回答其中的一個問題,槍是我的,我違反了紀律。 據刑警隊長介紹,他對黎宛婷一直有好感,倆人也發生過關系,但是他有老婆和孩子,婚外戀這種事情並不光彩,所以他一直隱瞞此事。 那把槍是他借給黎宛婷拍照用的,其中穿警服的幾張照片也是他幫忙拍下的,他只是覺得兩個女孩出於好玩,並不知道黎宛婷和孫豈若拍這種照片幹什麼用。 刑警隊長聲稱,周末兩天,他和局長在外出差,星期一早晨才回到局裏。 局長點頭證實了刑警隊長的說法,局長說,周末兩天,他們確實在鄰市出差開會。 梁教授重新作出分工,畫龍和刑警隊長負責調取市內各大賓館的監控錄像,查看兩名女警是否出入;包斬和法醫對兩名死者胃內的食物重新化驗,根據鑒定結果排查餐館、酒店等場所;蘇眉和女警調查市內哪些成人用品店鋪可以買到此案中出現的SM工具。 第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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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
第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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