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是中國最早的一部國別史著作。記錄了周朝王室和魯國、齊國、晉國、鄭國、楚國、吳國、越國等諸侯國的歷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前990)西征犬戎(約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前453年)。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
關於國語的作者是誰,自古至今學界多有爭論,現在還</p>
正文
卷一 周語上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
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幹戈,載‧補‧浮N儀
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
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
大。 「昔我先王世後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
‧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
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
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
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
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
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
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
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
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增修於德而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
聽,遠無不服。
「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
固,其有以禦我矣!」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
至。
恭王遊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於王。夫獸三為
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下眾,王禦不參一族。夫粲,美之
物也。眾以美物歸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小醜乎?小醜備物,
終必亡。」康公不獻。一年,王滅密。
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
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
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
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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