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兩瞪眼》 - P15

 一翻兩瞪眼

 厄爾 斯坦利 加德納 作品,第15頁 / 共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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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巴婁先生說我的認識還可以深化一步,在我對財寶的知識里加上一條,閃光的都不是金子。從那以後,我就明白了,自然狀態的金子不過是一種暗淡無光的東西,不能用來做裝飾品,只有賤金屬才會以它們那種燦爛的光輝引起無知者的激動。然而,象其他世人一樣,我仍然看不起象金子那樣的人,崇拜象雲母那樣的人。凡夫俗子,本性如此,豈能超脫!


第29章


出門勘察——終於找到一個銀礦——用大鎚和鋼釺去碰運氣——艱難的旅程——我們有了礦產——岩石的國度

很快,我們就真正懂得了開採銀礦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同巴婁先生出去「勘察」,登上山腰,在灌木、岩石和雪地里鑽來鑽去,直累得隨時都要倒下來,但是沒有發現銀子,也沒有找到金子。一天又一天就這樣過去了。有時,我們發現一些在斜坡上挖了幾英尺深又顯然給放棄了的洞;有時,還看到一兩個無精打採的人還在挖掘,但沒有銀子跡象。這些洞是坑道的洞口,其目的是鑽進山裡幾百英尺,有朝一日會找到含銀的礦脈。有朝一日!這似乎太遙遠了,而且希望渺茫,令人泄氣。我們一天天拚命干,攀登,搜索。我們這些年輕的夥伴感到越來越厭倦,對這毫無希望的苦役更是煩惱不堪。最後,我們在高山上一道從地面突起的石坡邊停下來。巴婁先生用鎚子砸開一些石塊,用一隻小眼鏡認真仔細地檢查了許久,扔掉,又砸開一些,說這塊岩石是水晶石,水晶是含銀的礦石!含銀!我原來還以為它至少會象膠一樣凝結在石頭外面。他繼續敲碎石塊,仔細地檢查,不時用舌頭舔一舔,又用眼鏡照一照。他終於宣布:

「我們找到了!」

一時間,我們全都眼巴巴地看著。那塊岩石乾乾淨淨的,在敲開的地方呈白色,有一條斷斷續續的藍線穿過斷面。他說那細線里有銀,還混雜著賤金屬,如鉛,鋅及其它廢物,還看得見一兩粒金。費了好大的勁兒才分辨出一些黃色的斑點,由此斷定,兩噸這種岩石加起來大概也只能提出一塊美金所含的金。我們並不興奮,但巴婁先生講,世界上還有比這更差的礦呢。他收起了那塊他稱為「最富」的岩石,留著用「火試」法來確定它的價值。接著,我們把這礦命名為「群山之王」(給礦山命名,並不講究那麼謙遜),巴婁先生書寫並立下了下面的「告示」,留下一個副本以便在城裡的礦山登記處登記註冊。

告示

我們,本告示末尾簽名者,對此含銀石英礦脈要求佔有三份所有權,每份三百英尺(另有發現者一份),礦脈從本告示向南北延伸,包括它所經過的山溝山窪、橫嶺支脈、山嘴拐角、高低起伏和蜿蜒曲折,外加兩側各五十英尺的面積,作為本礦開採之用。

城市假期 Amocity!

  

我們簽了名,極力想象我們已經發了財。但同巴婁先生討論了這個問題后,又變得心情沮喪,毫無把握。他說這個表面的礦苗並不就是我們的礦,我們那叫做「群山之王」的岩牆或岩脈插入地球數千英尺——他解釋說,它就象街沿石一樣保持著相同的厚度——就算二十英尺吧——一直深入地球內部,和它兩邊的岩層完全不同;它不會變化,不管鑽入地球多深,或跨過山巒溝谷多遠,總是保持著自己的特徵。他說,它可能有一英里深,十英里長,也未可知;無論從上面或是從下面打進去,都可以找到金銀,但在它兩側的普通岩層中是找不到的。他還說,礦脈最富的地方很深,越深越富。因此,不能在表面開採,必須打一個豎井鑽進岩石,直到礦脈——大約一百英尺吧——或者下到山谷里去,在山腰上打一個坑道,從地里很深的地方採掘礦石,無論採取哪種方法都得耗費數月的勞動;因為我們一天只能爆破,掘進寥寥數英尺——不過五、六英尺。但這還不算完事。他說,弄出礦石后,還得用馬車運到很遠的煉銀廠去進行粉碎,通過費力又費錢的方法提煉出銀,我們那財富大概還得等一百年!

但是,我們還是開始了工作。我們決定打一口豎井。於是,我們把鋼鎬鋼釺、楔子、撬棍、鐵鍬、炸藥和導火索背上了山,努力奮鬥起來。起初,岩石破碎而疏鬆,我們用鋼鋸挖開,再用鐵鏟拋出去,洞順利地向下伸展。不久后,岩石更加堅實,楔子和鋼釺派上用場。又過不久,就除了炸藥什麼也不起作用了。這是件最費勁的工作!一個人掌住鋼釺,另一個人揮動八磅大鎚,就象往一塊大鱗片上敲釘子似的。敲打一兩個小時,釺子打進兩、三英尺,打出一個直徑二英寸的洞,填進炸藥,裝上半碼長的引線,再填上碎石和泥沙,最後點上火就開跑。一聲爆炸,岩石和硝煙衝上天空,我們走回去,發現只炸松大約一斗那種堅硬、難以馴服的石英岩,充其量才那麼多。這樣幹了一周,我受夠了。我不幹了,克拉杰特和奧利芬特也跟我學。我們那口井才十二英尺深。大家決定開一個坑道。

於是,我們走下山腰,幹了一星期;到頭來炸開一個洞,才足以容下一個大桶,估計還得鑽九百英尺才達得到礦脈。我又不幹了,其他夥伴也只比我多堅持了一天。我們決定,我們並不需要坑道,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已經開發出來的」礦脈。這在營地里是找不到的。

我們暫時放棄了「群山之王」。

這時,營地里擠滿了人,人們對洪堡礦越來越感興趣。我們又染上了這種流行病,抽緊了每根神經去奪得更多的「英尺」。我們進行勘察並提出新礦產的要求。在礦上立起」告示」,冠以堂皇的名字。我們還拿「英尺」去同別人的「英尺』作交易。不久,我們就擁有「灰鷹」,「哥倫比亞」,「敏特支流」,「瑪麗亞·簡」,「宇宙」,「不勝則亡」,「薩姆森和德利拉」,「聚寶盆」,「寶庫」,「王妃」,「飛鏢」,「大眾」,「莫卧兒大帝」,以及另外五十個礦,他們都從沒被挖過一鏟,或刨過一鎬。我們一共在「地球上最富的礦」(瘋狂時髦語)上擁有不下三萬英尺——同時卻欠著屠夫的賬。我們激動萬分——為幸福所陶醉——被未來的幸福壓得喘不過氣來——高傲地同成千上萬不知道我們那些神奇的山谷的人交往——但我們在雜店裡的信用並不咋樣。

這段時間過的是可以想象得出的最奇特的生活,是乞丐們的歡樂。在這裡什麼也沒幹————沒有開採,沒有提煉,沒有生產,沒有收入,全營地的錢加起來還不夠在東邊的村子里買一塊邊角地。但一個初來乍到的人還會以為他來到了一些趾高氣揚的百萬富翁之中。天剛蒙蒙亮,勘察隊就開出了城,夜幕降臨時又湧進來,滿載著岩石——廢物而歸。沒有別的,全是岩石。每人的口袋裡都裝滿了岩石;每人的小屋裡都擺滿了岩石;這些岩石上貼有標籤,一排排地擺在架子上。


第30章


不謀私利的朋友——怎樣把「英尺」賣掉——我們不再打坑道——愛絲梅拉達之行——我的同伴——一個印第安預言家——洪水——那期間我們的住處

我們經常遇見在未開發的銀礦中擁有一千到三萬英尺的人,他們相信他們的每一英尺馬上就會價值五十到一千美元——但通常他們連二十五美元也拿不出。你遇到的每個人都有值得吹牛的新礦,並且隨時都準備著「樣品」;一有機會他一定會把你拉到一個角落去,給你一些好處,並不是要佔你的便宜,把「黃金時代」,「莎拉·簡」或別的什麼不知名的露頭礦床分幾英尺給你,代價只是湊夠「大吃一頓」的錢,看情形說話。你絕不要露出他給你的好處會使你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因為完全是出於對你的友誼,他才肯作出這種犧牲。然後,他會從衣袋裡掏出一塊岩石,神秘地往四周看了看,好象害怕他這筆財產會給人搶去似的,他會舔一舔那塊岩石,用眼鏡蓋在上面,激動地說:

「看這個!就在那塊紅色的泥土上頭!看見了嗎!看見這金斑點了嗎?還有那條銀線?這是從『艾貝大叔』礦里采來的,那裡有十萬噸這種東西呢!眼都看得見。注意!當我們挖到礦脈,礦石集中的地方,它就是世界上最富的礦!看這張化驗結果吧!我並不要你相信我說的,看看這化驗報告吧!」

接著,他摸出一張油漬漬的紙,上面寫明這塊化驗過的岩石確實含有金銀,按比例折算每噸礦石價值幾百美元或幾千美元。當時,我還不知道那時的習慣作法是選一塊「最富」的岩石拿去化驗!一般說來,這塊棒子果一樣大小的礦石是一噸礦石中唯一含有點金屬的那一塊,而化驗結果卻弄得好象它代表那一噸廢物的平均價值!

由干這種檢驗制度,洪堡地區變得瘋瘋癲癲。由於這種檢驗的權威性,這裡的報紙記者們唾沫四濺,大吹大擂每噸值四到七千美兀!

讀者是否還記得幾頁前摘引的那一段報道?照這樣計算,采出礦石要用船運往英國提煉,礦主可以收回金銀作為純利潤,礦石中的銅、銻和其它副產品就足以償付一切費用。每個人滿腦子都是這種「計算」,這倒不如說是在發痴。很少有人去實施這種計算,或者拿錢去支付費用,除非人家出錢,人家幹活。

我們再也沒有去碰一下我們那個坑道或豎井。為什麼?因為我們認為我們已經知道了開發銀礦的奧秘——那就是,不是靠自己額頭上的汗水和雙手上的氣力去開發銀礦,而是把礦脈賣給那些獃頭獃腦的股東,讓他們去開發!。

在離開卡森之前,州務秘書和我從幾個愛絲梅拉達來的人手裡買了「英尺」。我們原來希望不久就會得到金塊銀錠,萬萬沒有想到反而給定期交納的、沒完沒了的「應繳股款」弄得十分苦惱——要錢開發上述名礦。這些應繳的股款成了沉重的負擔,似乎有必要親自去過問一下。因此,我制定了個經卡森去愛絲梅拉達的計劃,買了匹馬就出發了,同行的還有巴婁先生,一個叫奧倫多夫的普魯士紳士。這傢伙不象別的外國人那樣給自己的糟糕的外國語法弄得狼狽不堪,而是沒完沒了地重複人在談話中從未發生過的、今後也不象有可能要發生的語法問題。我們冒著風雪走了兩三天,來到了「蜜湖史密斯旅館」,一家開設在卡森河畔的孤獨的小客棧。這是一座二層樓的木房子,座落在一塊大盆地或沙漠中央的小山丘上,醜陋的卡森河凄凄涼涼,彎彎曲曲地穿過這塊沙漠。房子附近就是大陸驛站的土坯馬房。在一二十英里的範圍內再也看不到任何建築。黃昏時分,來了大約二十輛乾草車,圍著房子紮下營來,車隊的人一齊進來吃晚飯——一群非常粗野的人。有一兩個驛車夫,六七個流浪漢和從其它隊伍里掉隊的人;結果,房子給擠得滿滿的。

晚飯後,我們出去走訪了附近一個印第安人營地。這些印第安人正忙得不可開交,不知為了什麼。他們在收拾行李,準備要儘快地離開這裡。他們用那糟糕的英語告訴我們,「馬上,許多水!」靠他們的手勢我們才搞明白,他們的意思是洪水就要來了。天氣好極了,又不是雨季,那條不起眼的河裡只有一英尺深的水——大概兩英尺吧,它並不比村子里的背巷子寬些,堤岸還不到一人高。那麼,洪水從哪裡來呢?我們就這個題目討論了一會兒,然後得出結論,這是大驚小怪。印第安人要那麼匆忙地離開這裡,是因為某種特別的理由,而不是因為在這極乾旱的時候害怕洪水。

晚上七點,我們上樓睡覺了——照常和衣而卧,三人同床,因為地板上所有可以利用的地盤連椅子上都佔滿了,就是這樣還差點沒有地方安置客人。一小時后,一陣騷動聲把我們驚醒了,我們跳下床,從地板上那一排排正在打呼嚕的人中間穿過,來到這間房子的前窗。一眼就看見了月光下的奇怪的景象。彎曲的卡森河水已經漫到岸邊,波濤洶湧,白浪翻滾,在急彎處猛然一掃而過,水面上漂浮著一堆堆木頭、灌木和各種廢物。有一處窪地,原來曾是河床,現在已經灌滿水,有一兩處,河水已開始涌過主堤。人們跑來跑去,把牲口和馬車一齊趕到房子旁邊來,房子所在的這塊高地前面只約有三十英尺寬,後面約有一百英尺。緊挨著老河床,有一座木馬棚,我們的馬就關在那裡。在我們觀看的時候,那地方河水漲得飛快,才幾分鐘,一股大水就在那小馬棚旁邊咆哮,水的前鋒正對直向它撲去。我們猛然醒悟,這洪水不僅僅是一副壯觀的景象,也意味著是一場災難——不僅對那座小馬棚,對河邊的大陸驛站也同樣是場災難。這時波浪已翻過堤岸,正在堤壩上流淌著,向附近的大草捆進攻。我們跑下去,加入到那激動的人群和驚慌的牲口的行列。我們淌著沒膝深的水進了馬棚,解開馬匹,水已齊腰,漲得真快。接著,人們一齊沖向草車,把大捆大捆的草卸下來,滾到房屋旁的高地上去。這時,有人發現一個叫歐文斯的馬車夫不見了,一個男人衝進大馬房,淌著齊膝的水進去,發現他還在床上睡覺,他把他喚醒后又淌水出來。可是歐文斯很疲倦,又睡著了,但只睡了兩分鐘,因為他在床上一翻身,手掉在床沿上就摸到了冰涼的水!這時水已淹到草墊了!他剛淌著快要齊胸的水走出來,那土牆就象糖一樣融化在水裡,那座大房子倒下來,一眨眼就被沖走了。

到七點鐘,只有那小木馬棚頂還露在水面上,我們的客棧立在一片汪洋大海中的小島上。極目望去,月光下再也看不到沙漠,而是閃光的海洋。印第安人是真正的預言家,但他們是怎樣得到信息的呢?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我們這一群奇形怪狀的人被水圍困了八天八夜,每天的生活就是咒罵,喝酒,打牌,有時為了換個花樣就毆鬥一場。這是些社會渣滓和蒼蠅——但讓我們忘掉這些東西吧,他們精力充沛得令人難以置信——最好讓他們永遠這樣吧。

有兩個人——不過,這一章已經夠長了。


第31章


「蜜湖史密斯客棧」的客人們——「頂呱呱的老阿肯色斯」—一「我們的老闆」——存心打架——老闆娘——一她制服了那惡棍———又一次上路——渡過卡森河——死裡逃生——踏著自己的腳印前進——新嚮導——雪中迷路

城市假期 Amocity!

  

在這一伙人中,有兩個人使我特別不舒服。一個是小瑞典人,大約有二十五歲,他只會唱一首歌,總是唱個沒完。白天,我們都擠在一間又小又悶的酒巴間里,所以沒有人逃得脫這傢伙的音樂。在一片咒罵,酗酒,拳斗和爭吵聲中,他那單調的歌聲蕩漾開來,絕無變化,使人討厭死了。最後,我覺得為了擺脫這種折磨,我倒願意高高興興地去死。另一個人是個身材魁梧的流氓,名叫「阿肯色斯」,他的腰帶上別著兩把左輪,靴筒里冒出一把短刀,他總是喝得醉熏熏的,不惹事生非心裡憋得難受。但大家怕他怕得要命,無人敢和他打交道。他總是耍出各種精心策劃的詭計,設下圈套,誘使某人說出一句冒犯的話。每當他以為已經找到一個打架的借口時,他的臉會興奮得直放光,但他的對手總是避開他的圈套,這時,他失望得叫人可憐。約翰遜老闆是個溫和善良的人,阿肯色斯找到了個很滿意的對象,很早就盯住了他,叫他一刻也不得安寧。第四天早晨,阿肯色斯喝醉了,正在等待機會。不久約翰遜進來了,他給威士忌弄得格外和藹可親,他說:

「我估計,賓夕法尼亞選舉……」

阿肯色斯意味深長地豎起一根指頭,約翰遜閉了嘴。阿肯色斯站起來搖搖擺擺地走到他面前,說:

「你知道些、些賓夕法尼亞什……什麼?回答我。」

「我只不過是要說——」

「你只不過要說。你!你只不過要說——你要說點什麼?就是這個!我就是要知道這個。我要知道你知道賓夕法尼亞些什……什……么了?既然你閑著沒事,回答我!」

「阿肯色斯先生,如果你肯允許我——」

「誰逼你了?別給我指桑罵槐!——別來這一套。別在這裡耀武揚威,象個瘋子一樣走來走去——別來這一套!我受不了!如果想打架,出來!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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