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礦之謎》 - P13

 金礦之謎

 E S 加德納 作品,第13頁 / 共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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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喝杯茶嗎?」內爾-西姆斯問道。

「麻煩你了。」梅森說。

在她倒茶時,班寧-克拉克繼續講故事:「兩天後的中午,歌勒筋疲力竭,眼前出現了連綿的群山,他越過這些群山,進了峽谷,峽谷里有各種植物,還有一條小溪——他欣喜若狂地伏在小溪岸邊上,在一株楊樹下的陰涼地里咕嘟咕嘟地豪飲。就在他喝水的時候,一陣微風吹過枝頭,讓一縷陽光照射到離歌勒幾英寸遠的水裡,那裡似乎有什麼東西反射出黃色的光芒。」

「歌勒停了下來,把胳膊伸進水裡撈出個黃色的東西。是一個天然金塊,有幾盎司重。在它附近小溪的河床上還有幾塊,歌勒把這些金塊拾起來都塞進了他的襯衣裡面。」

「要是我,得裝滿一大包。」內爾-西姆斯說。

「發了筆橫財,嗯?」梅森說道。

「當然是發了筆橫財,」克拉克說,「可是在沙漠裡面對一片荒漠,你根本不知道會遇上什麼情況,歌勒弄到了金子,可它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他距離有人煙的地方太遠了,他的馬又餓又累,由於缺乏食物,他自己的身體也很虛弱,猛然間,他意識到除非回到文明世界,在這荒漠里他手裡的金子不值一文,只是給疲憊不堪的坐騎增添額外負擔而已。這幾塊金塊已越來越成為他回到文明世界的障礙。」

「想到這兒,歌勒有點兒著急,他決定把其他東西儘可能地扔掉,只帶金塊回去,他還解下了他的左輪手槍,扔進了灌木叢。就像所有過度疲勞的人一樣,歌勒無法判定他的確切位置。更不幸的是,他迷了路,這使他心慌意亂。」

「他沿著峽谷前進,來到平坦的田野,眼前是一片大湖蒸發后留下的平滑、乾燥的平原。到這兒他才辨認出方位,聖-安東尼奧山就在正西方向——我們現在把這座山叫老頭子山——它是歌勒的第一個路標。沿這座山的方向向前,山腳下有一個採礦城,歌勒朝著這個小城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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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達這個小城后病倒了,襯衣里的金塊兒磨得他皮開肉綻,傷口已經感染了。感染使他一直在病床上躺了3周,然後他才有時間想回去確定他發現的金礦的位置。如果你一直全神貫注地想一件事兒的話,3周的時間真是有點兒太長了,用不了多久,你的記憶力就該跟你開玩笑了。」

「當然會這樣。」內爾-西姆斯說,她正背過身兒去從烤爐里取兔肉出來。

克拉克接著說:「他自然不會一個人去,一大群探礦的夥計跟在後面,一心想著在這片富礦脈開一片礦。這一大幫人在沙漠里轉悠了一段時光,有些人受不了掉了隊開小差兒了,歌勒不知道怎麼迷路了,漫無目的地瞎闖。」

「歌勒一個月之後才回來,休息了一下,帶上更多的給養,重新出發。他再也沒能找到那個峽谷——甚至連那一連串的小山也沒有找到。」

「這些歷史記載很可靠,你可以在韋斯特的書里讀到大部分。有些是我從其他渠道搜集的——比如說,槍就是個例子。我是找到了歌勒寫的一封信才了解到的;這封信被珍藏在帕薩德那的圖書館中。」

「一個大男人連路都找不到真是不可思議。」德拉-斯特里特說。

「很可能,」克拉克說,「在沙漠里容易迷路,比方說,那些外出野營的人,早上離開營地時把駐地記了一遍又一遍,想在晚上回來時能找到『家』,可真正到了回來的時候,他們來來回回走上幾個小時,也沒法找到熟悉的路標。」

梅森點頭贊同道:「這就是『歌勒礦藏』故事的結尾了?」

班寧-克拉克嘴角掠過一絲神秘莫測的微笑:「哦,好吧,再看看霍勒斯-韋斯特的記錄。提個醒兒,這時的時間是1886年,幾年後,也就是1891年,有個叫漢-莫斯的身材魁梧的老採礦人在聖-伯那迪諾出現了,他常常到沙漠里做探礦旅行。」

「有一次,莫斯旅行時,他剛買的頭一次外出旅行的小驢子鬧著要脫離隊伍,可以想象得出,莫斯有多惱火。這頭小驢子馱著好多莫斯旅行時要用的東西,可它卻不管這些只是自個兒悶著頭走,莫斯攔不住也抓不住它。他只好跟在隊伍後面嘴裡罵罵咧咧地嘟噥著,這下正合那隻小驢子的意,它一下成了整個隊伍的頭兒。漢-莫斯跟在他後面,一會兒罵它幾句,一會兒追它,一會兒又哄它掉頭回來,可是,這頭小驢子是個怪傢伙,它認死理兒,朝著一片漢-莫斯從未到過的荒地走去,沒有幾個探礦人到那兒轉過,因為那是一片光禿、乾旱的地帶,弄不到給養。在那個年代,到那地方去簡直就是自取滅亡。」

「但是,漢-莫斯就是捨不得小驢子身上馱的東西,他也不願意失去這隻小驢子,他只是一個勁兒地想,如果再走1英里,還逮不著它,我扭頭就走,讓那小驢子愛上哪兒就上哪兒,就在他準備放棄的時候,小驢子卻朝著有水的方向走去——你把驢子帶到沙漠里來,一旦它朝有水的地方走,你總會從它的舉動中看出些蛛絲馬跡來。當然,其它的動物也會嗅到水源。於是它們都朝著同一方向走了。莫斯跟在它的小驢子後面來到了有水和有金礦的峽谷。」

「漢-莫斯一看到金礦,欣喜若狂,拚命往口袋裡裝金塊。他又叫又喊地繞著圈跑,然後起程返回聖-伯那迪諾,準備享受生活。大約走了一半路,他突然意識到他興奮得過了頭兒,忘記在他發現的金礦上立塊標記,證明金礦屬於自己。他猶豫了一下,但是一想到他會在聖-伯那迪諾狂歡,就立刻朝城裡走去,準備先好好地樂一樂,然後再回到峽谷里,找到他的金礦,認真地開採一下。」

「男人在他們快喝醉的時候和喝醉了以後總會做出正確的決定。」內爾-西姆斯說。

克拉克微笑道:「出乎他意料之外,他在聖-伯那迪諾引起了轟動,人們看到莫斯的天然金塊,整個小城沸騰了,他們都知道,老莫斯發了大財,而且不久之後他就得回去取更多的金子。他們就給他灌酒,一直盯著他不放。」

「老莫斯終於花光所有的錢,再也無法買酒了。他開始清醒過來,並且意識到他要面對的是什麼。他啟程想去金礦,可他一出城,差不多半個城的人都跟著他,他們都騎著好馬,帶著足夠在沙漠呆一陣子的給養。」

「老莫斯在沙漠上轉來轉去想把他們甩掉,他假裝迷失了方向,晚上偷著趕路,尋找擺脫他們的機會,可就是不成功。他們就是在後面跟著。」

班寧-克拉克停住了,然後他說:「你們不覺得乏味嗎?」

「很精彩。」西姆斯太太說道。

「非常有意思,我可是把你的每一句話都當真了。」梅森說。

班寧-克拉克輕輕拍著小藍皮書,「我在給你講歷史事件,」他說,「所以根本不可能出錯。即使我能把這事兒背下來,我也要邊講邊核對。但是這事兒畢竟發生在10年前,那會兒沙漠里都是金子,沒有快速的運輸工具。」

「我明白,」梅森說,「繼續講,老莫斯怎麼樣了?他擺脫了跟蹤他的人嗎?」

「沒有,他最後不得不返回了聖-伯那迪諾,他渾身酸痛,氣急敗壞,身無分文。可他知道他該去哪兒,而且只要幾個小時,他就可以拾到足夠讓自己成為沙龍和舞廳的名人的金塊。可現在他只要前腳一出城,後腳就會有聖-伯那迪諾全城的人跟在後面。他想找個辦法神不知鬼不覺地出城,但還沒出發,這計劃就流產了。不帶行李進沙漠無異於自殺,而且聖-伯那迪諾的人把他看得很緊,他連把一些馱東西的小驢子藏在某個地方,以便到時牽出來的機會都沒有。」

「他發現的這個礦就是歌勒找到的金礦吧?」梅森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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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要說到這兒呢,」克拉克說,「一般認為他發現的這個礦就是歌勒找到的那個。」

梅森若有所思地說:「我對可憐的老莫斯和他的處境很感興趣。這些事似乎不大有可能發生在聖-伯那迪諾。呃,我們開車從那個城市疾駛而過,在那兒停下來加點兒油,然後就走了,只不過是熱鬧的小城而已,現代,時髦——跟其他城市沒什麼兩樣。」

「聖-伯那迪諾城發生過許多事,」克拉克說,「可汽車掩蓋了歷史,它過去一直是真正的採礦城。」

內爾-西姆斯站在電烤爐旁說:「幸虧都是過去的事兒了。想想那些在那兒開飯館的人吧,沒有電冰箱,交通也不便利。」

「他們總有辦法過下去的。」克拉克說。

西姆斯太太悲觀地搖了搖頭說:「我看不出有什麼好辦法。保存食物是大自然生存的第一法則。」

「自我保存才是。」克拉克糾正她的話。

「哦,對食物來說難道不是這樣嗎?沒有食物你無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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