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本悠然自得地回答。
「混話!自首還有什麼正式和非正式的?事實上,天下都知道了!」
「啊,對不起。您不知道,我也為難哪。報社的人來了,電視台的人也來了。沒法子,非讓我參加今夜11時『深夜演播室』的的演出不可,題目是《話題的焦點》。我是第一次上電視,心裡撲通直跳哪。」
你以為他是滿心羞愧地道歉吧?可是又漫不經心地叫你上賊船。笛木也覺得對這種人發脾氣太無聊。
他無心觀察「深夜演播室」的電視節目。但又放心不下,便坐在床上欣賞起電視里的半裸體舞。這時場面忽然一變,成了《話題的焦點》。
隨著一對男女司儀輕盈有趣的主持詞,映出影片特寫:案件的當事人來演播室漫談。
把刑事訴訟法錯說成刑法,把時效的中斷說成終止。還常出現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滑稽可笑的錯誤。不過對於案情的介紹一般人都能明白。
「那麼現在就請自稱真犯人的林進一出場吧。」
演播員的聲音和模仿鋼管樂的小號齊發。出場男人的後面,緊跟著的是岩本修。
兩個演播員交替詢問。林低著頭,慢吞吞地回答。
「啊,介紹晚了。這位是陪同林先生自首的,請問尊姓大名,和林先生是什麼關係?」
演播員伸過去麥克風。岩本喜形於色,圓臉上皺紋累累。
「我叫岩本修。和這位是朋友。說老實話,原想請律師笛木先生陪同自首,可……」
剛剛在電話里被暴跳如雷地訓斥了一頓,現在又搖尾巴,先生長,先生短的。
像這樣的狗雜種,真叫人啼笑皆非。
終於看得入迷了。紗面女郎取下乳罩,漸漸隱去,推出字幕,節目結束了。他沒有得到任何新材料。
剛要睡覺,電話鈴響了,是看過方才的電視的報社記者打來的。大概又是那個岩本告訴他我住在這個旅館的。
因為出現了律師的名字,所以馬上打來了電話。
「你支持那個人的背景是什麼?」「我是好奇,請問審理殺人犯的法律時效是多少年」等等,簡直是翻一下《六法全書》就會明白的普通常識,卻被沒完沒了地糾纏了好長時間。他內心也不是沒有反感,然而對方是報社的人,所以只好以禮相待。
剛剛放下聽筒,別的報社又來電話。平素自命堅韌不拔的笛木,電話應接不暇,被搞得精疲力盡。
他第二天返回東京的事務所,周刊雜誌的記者、廣播電台的採訪班子蜂擁而至。一周時間沒處理法律事務所的工作,倒被「真犯人事件」鬧得頭昏腦脹。
真犯人事件使他靜靜地思索,奪走了寶貴的法律工作時間,頗令笛木怏怏不快。
但是應記者採訪所說出的事實,無論哪家報紙大體上都忠實地刊載了,這倒令他高興。
當記者們詢問他的感想時,笛木說:
「時效的事不成問題。真犯人,應該自首。因為這是重大問題,所以我想親自慎重地調查之後,妥善運籌。我已告訴要在查明之前等一下,可偏偏在去大分進行此案調查的期間發生了此事,真叫人為難。據我調查證實,林氏供出的二三事,非真犯人是不知道的。因此,現在可以認為林氏也許就是真犯人。假如是真的,林氏算做出了有勇氣的行動,對無罪而服刑的飯島來說,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他談了上述的感想。
電視台屢次邀請他出演,他卻一律拒絕。
拒絕的事也被報紙和電視台報道出來了。這與他迄今的發言相輝映,有很多人對笛木律師的謙虛人品抱有好感。
令人意外的是,從那以後,委託他辯護和前來商談法律事宜的人突然猛增,件數超過平常的10倍。
笛木再一次為早已領教過的大規模的宣傳威力驚愕不已。
說起大規模宣傳的威力,岩本也信服,因為這使他一躍成為名人了。
他那嘻笑輕薄的態度惹人討厭。但天生一副使對方心情愉快的明快性格,卻成了滿有人緣的原因。在他現在工作的食品店裡,熱鬧非常,想親眼看一下岩本,希望和他交談三言兩語的顧客,簡直是擁擠不堪。
估計銷售額超過平常的好幾倍。
八
那天清晨,笛木哭喪著臉,瞪著報紙。
晨報上登有一組有關這起案件的特輯,而且末尾還登有大野教授的談話。
「對自己的鑒定是自信的。我認為飯島以外不會另有犯人。」
談話的意思大致如上,寥寥數語。正因為是具有權威的大野教授,話雖少,卻具有不容置疑的嚴肅性。
笛木想:如果林是真犯人,那麼對作為惟一證據的血型判斷就是錯誤的。
歲月流逝了二十多年的今天,難道教授還有如此斷言的根據嗎?
第6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