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琴忽搖搖手,又說:「霍先生,請再等一等,別打岔。我還有幾句話。我此刻所以自供罪狀,也有幾層理由:第一,我幹了這件事,雖說復仇,良心上終不能安寧。第二,阿榮是個忠實的人。他受了錢,明知我幹了違法的事情。他又知道有人已到他的家中去查問過,他的哥哥深恐連累,催他回來把錢還給我。第三,這件事我的嫂子實在處於嫌疑地位,我未免對不起伊。有剛是這樣無情無義,媽的觀念又太舊,還是重男輕女,嫂子也沒有過得好日子。要是這件事再讓伊受冤屈,我的良心也不允許。所以剛才我特地請伊回來,給伊完全說明白了。況且霍先生既然擔任了這件事,我的虛偽的掩飾,遲早到底是瞞不過的。我知道剛才我們吃晚飯的時候,你們曾在牆外私探過。是不是?因著這幾種原因,我知道我的計劃終於不免有破露的一日,還不如爽快些自己宣布了罷。」
霍桑目光灼灼,走近一步,作驚駭聲道:「張小姐,你不是已經服過——」
效琴的右手搖著作勢,左手從伊的衣袋中摸出一封信來,授給霍桑。
伊道:「霍先生,別問我。我謀殺有剛的原由,你瞧了這一封信,大概終可以明白。我——我不能多說話了!他——他直接殺了志廉,間接也殺了我!他——他實在是一個狠毒、殘忍的人——不!他實在不能算人,是一頭惡毒的怪獸!
伊說到這裡,雙眉緊蹙著,兩隻手都緊捧了心。伊的身子坐不直,使漸漸地橫倒在椅子上。我站起來扶住伊。書室門突然給推開。顏擷英惶怖地站在門口,後面隨著焦黃面孔的阿榮,張大了嘴眼在發愕。
霍桑不理會他們,搶步走到窗口,大聲呼叫。
「國英兄,快進來!這女子已經服了毒,應得立刻送醫院,再遲怕來不及了!」
這件案子終於結束了。效琴授給霍桑的一封信,也是有結束作用的,我現在把它披露在下面。
那通道:
「效琴妹愛鑒:這封信我知道你是不願意讀的,可是我也出於萬萬不得已,請你原諒我吧。我幸而獲得了你的愛,又蒙你允許了婚約,那原是萬分幸福的。不料你的哥哥有剛,不知為著什麼,竟存著破壞的心,無論如何不應許你出嫁。當初我曾親口向他解釋過,請求他的同意。他一概不理會,一定要我取消婚約。後來他用污辱的話誹謗你,我自然不聽他。他忽而又變計了。唉!他那殺人不見血的陰毒的計劃真厲害,可惜我早先不覺悟啊!
「原來他套上假面,忽而重新和我親近起來,天天約著我一塊兒玩。我沒有成見,不防他懷著惡意。他竟引我進了賭場,又教我入賭局;我自己也太愚,竟進了他的圈套。我賭了幾個星期,輸掉不少;他又勸我翻本,並由他的介紹,用重利借到了七千元,不久也完全輸去了!我原是在求學時代,沒有財產權,又不知再向哪裡去借貸。可是債主逼得緊,我的名譽將近破產了!這時候我正走投無路,有剛就強迫我做一種不名譽的行動,那就是『偷』!
「唉!我真慚愧啊!我聽了他的話,偷了我母親的一對珠花,又加上我妹妹的一隻鑽戒,方才清償了賭債。但債雖清償了,我的偷盜的罪卻已被我父親發覺了!
「琴妹,你知道的,我父親是怎樣一個嚴厲的人。他起初要送我往法庭上去,後來因我母親的勸阻,才把我驅逐了。其實我幹了這樣的事,無論再不能置身於社會,就是我親愛的爸和妹妹都不將我看做人,我在家庭里,也沒有面目立足了!我此刻已成了沒人格的人,再也不能見你,更不配做你的愛人了!現在只有一條出路——那長江里的清流也許能洗掉我的污跡,恢復我的清白!
「唉!琴妹,是的,我太懦弱!我覺得沒有勇氣再見你,請你宥恕我!你讀這一封信時,我的身體早已安葬在江波中了!
姜志廉絕筆
十月九日」
這封信解釋了這慘劇的因果。我曾問過霍桑,有剛和他的妹妹究竟有什麼樣的怨仇,竟忍心用卑鄙的陰謀,破壞他們的婚姻。
霍桑嘆息道:「有剛是二房裡承繼過來的。他的願望也許想一個人單獨承襲全部的產業。可是張老太告訴我,效琴的父親在臨死的時候,竟把遺產讓兄妹倆均分了。這就是結怨的主因。有剛是個貪婪殘忍的人,效琴又不是他嫡親的妹妹,自然無所不用其極了。他大概認為只要效琴不出嫁,伊名下的財產總逃不出他的手掌。但瞧效琴的年齡已近花信,還遲遲不出閣,可見伊的婚事的被阻擾也許已不止這一次。你也聽得,有剛借著酒醉曾毆打過效琴,這也可見兄妹間的怨嫌的一斑。唉!
我也不禁嘆了一口氣。這一件事的主因還是中了遺產私有制度的遺毒。那宗法社會的渣滓——無聊的同血統的男性嗣族觀念——也推波助瀾地造成了這一幕慘劇。(當時女子承繼法還沒頒行)可是新教育的力量太薄弱,一般人的眼光還都被那傳統的魔障所阻隔,到底瞧不破。於是怨海中的風波也就永永洶湧,沒有寧息的一日了!
照例,我要請霍桑說明偵查這一件兇案的過程。
他說:「我在這件事上留下了一個不可恕的錯誤。因為這是一件雙重謀死案,一是下毒,一是刀刺。下毒的是主犯,刀刺的是次犯:我以為是兩個人。誰知竟是一個女人所包辦!」
我說:「這委實是意想不到的,你也用不著自咎。但案中的主犯,你在什麼時候知道的?」
霍桑道:「我在張家察驗之後早就知道了。」
我詫異道:「這麼早?你怎麼樣知道的?」
他說:「我第一點著眼,就在有剛的死由於中毒,不是刀刺,我憑著觀察所得,就知道下毒的是他自己家裡的人。因為我瞧見死者鼻孔和唇嘴上面都還微微留著些血跡,顯見是流血以後經人抹去的。你想兇手為什麼要抹去血跡?不是要滅跡亂人的視線嗎?這樣,若是外人,何必多此一舉?並且事實上也未免太從容。我當時曾指給姚國英瞧,他卻沒有注意到。還有那窗帘的剪角也是滅跡的一怔。不過最主要的證物,還是那把茶壺中的余茶。你難道沒有覺得?」
我點頭道:「現在我明白了。茶壺中是滿滿的一壺,見得有剛飲酒回家后並沒有喝過茶。這原是出於情理以外的,但當時我竟想不到。」
「是,這是一個反常點。還有一點哩,你也明明瞧見。」
「唔?什麼?」
「那茶壺中的茶葉不是都浮在面上嗎?這也是反常的。正常的現象,茶葉都應得沉在底上,即使泡茶的水不曾沸透,浮起的葉也不過少數。可是那時你看見的,全部茶葉差不多都浮在面上。可見茶葉已給換過了;而且換的時候沒有沸熱的水,因此茶葉泡發不開,就自然而然地浮在面上。你若能注意到這一層,就可以進一步推想,那所以換茶葉的內幕也是自然『洞若觀火』了。」
「唔,我的觀察力本來比不上你啊。但你既然早就知道,為什麼不爽爽快快地宣布了?」
「包朗,這句話,又顯得你躁急鹵莽了!你想當時有種種疑點都沒有著落,怎麼就可以武斷?況且我雖知道下毒的人是家裡人,但還不知是那一個。因為那時候他的妻子顏擷英最有嫌疑。並且屍體上又刺上了一刀,是件雙重謀殺案;鐵箱中又失去了錢,又像夾雜著盜竊。於是我假定案中至少有兩個罪人。我想主凶既然是家裡人,那麼行兇的目的決不會單為著區區的錢。我又料定這兩個人都是和死者相熟的。那麼去手印的痕迹顯示了那人行事以後,只準備滅跡,卻並不想急急逃走。所以我就也從容不迫地一步一步進行了。」
「你在什麼時候才確實知道那主凶就是效琴?」
「我直到瞧見了他們吃晚飯以後,方才完全證實。我起初也覺得顏擷英很可疑,後來據調查所得,才覺伊沒有行兇的必要。因為他們夫婦倆固然不和睦,但有剛既然企圖另娶,有過離婚的意思,又在假造證據——就是那張毀謗女人的信稿——準備作離婚的把柄,可見這一方面已沒有什麼拘束。如果顏擷英不滿意他,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恰好是雙方願意。何況現在的離婚又是很稀鬆平常的事,伊的哥哥也不能反對到底,伊何必冒險行兇?解除了這個疑障,我的眼光就轉到效琴身上去。
「效琴是有剛的堂妹,感情素來壞,但瞧伊吃過兩次虧,便可見一斑;產業又是均分的,這裡面更有因果可尋。
「更從事實上推想:效琴說伊聽得了重物倒地的聲音,才走下樓來。但想書室是在東邊的樓下,效琴的卧室卻在西邊憩坐室的樓上。伊怎麼能夠聽得這樣清楚?並且據伊的母親和金壽說,當他們聽得伊的呼聲的時候,都在將近睡著的朦朧中。這可知他們起先被有剛的吵鬧聲所驚擾,大家都睡不著;但後來竟能夠朦朧睡去,顯見那時候有剛的吵聲一定已停止了。就在這個聲音靜寂的當兒,你想效琴又在幹些什麼事呢?
「從物證上說,那把剪刀太小巧,不像是書桌上剪信封的東西,卻像是刺繡用品。誰在刺秀?張老太?不是。伊的年齡太老了,像是個享福人。是顏擷英嗎?伊常在外面跑,當然坐不定。那麼只有效琴最近情了。剪刀既然是伊的,剪窗帘的也是伊嗎?那是值得進一步考慮的。你總也瞧見,窗帘上剪掉的右角是自下而上的,可以想見剪的人用的是左手。
「因此種種,我就想從這條線路進行。後來事實開展,汪巡官發見了那把兇刀,給予我行刺的也是屋中人的影子。我正要趕到張家去證實我的理想,忽然許濟人來了一個岔子,幾乎把我擬成的主要理想根本推翻!」
「是不是那張有剛寫的滲墨紙,使你相信下毒的是賈子卿?」
「是啊。這紙既然是有剛的親筆,我怎能不相信?直到和賈子卿談過之後,我才迴向正路,看見了效琴確是用左手執剪的,我的理想的基礎才穩穩地奠定。」
「但有剛怎麼會寫這張紙?你可也能推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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