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的東西嗎?」龜井把從佐伯房間搜查來的君原久仁子的泳裝照片放在桌子上。 「從我房間偷出來的?」佐伯不滿地問。 「不是偷,是以物證收存的。 」 「什麼物證?跟我上情人旅館的可不是這個女人。 」 「我知道。 這是君原久仁子,十九日星期五被殺的女人。 」 「從報紙上己經知道了。 」 「你怎麼會有她的泳裝照片?」 「有照片也構成犯罪嗎?」 「你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拍的這張照片?」 「八月底,在王子飯店拍的。 我因為工作太忙,沒有時間去海濱,所以利用星期日到飯店的游泳池去玩玩,我和她早就相識,她常到我們店去。 在游泳池遇見她,拍了照片。 」 「你很喜歡她嗎?」 「你問這個幹什麼?」 「你拍了她的泳裝照片,又鄭重地收藏起來,這不說明你很喜歡皮膚晒黑的比基尼泳裝照片嗎?」 「我不清楚你這話的意思。 」 龜井笑道:「問你的愛好啊,你大概喜歡健康的晒黑女人勝過皮膚白皙的女人吧?」 「實話說,兩種女人我都喜歡。 」 「兩者都喜歡嗎?」龜井說完頓時嚴肅起來,問,「你對普通的性關係不能滿足吧?勒住女人的脖子,見她痛苦,你才會興奮吧?」 佐伯一聽惱羞成怒,象發瘋的野獸一樣吼道:「你說的象什麼話!我是正常人,不是變態人!」 「可是,你十八九歲時曾勒過女人脖子,以強姦罪被拘捕過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發怒才勒住她,從那以後再沒犯過。 」 「你一怒就會勒女人脖子嗎?這次你也是一怒就勒人脖子吧!」 「不,是撕打時,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 「是律師要你這樣說的嗎?」 「我說的是事實的真相,你們仔細調查自然就了解了。 」 「我們當然要調查的。 」 審訊就這樣結束了。 -- 龜井從審訊室出來,正好與十津川走了個碰頭。 「佐伯的情況如何?」十津川問。 龜井聳聳肩,說:「女的突然要錢,佐伯勃然大怒才動手。 他死咬定他們在打架。 」 「這是東田律師授意的。 」 「我也這麼想。 可是,很難證明他是星期五的漢子,目前,幾乎沒有確鑿證據。 」 「你說得不錯。 」十津川點頭說,「可是,目前除他以外,還沒有嫌疑犯。 而且,二十六日,在東京都內,除吉川知子外,再沒有年輕女人遭到強姦被害。 給我們寫匿名信的人,在星期五不會不幹的,因此,佐伯不能被解除懷疑。 但也正如你說,目前還沒有確鑿證據。 「看來只有以強姦案收審,作為連續殺人案的突破口。 「可以這樣。 但以東田律師為對手,很難拖延拘留時間。 最多只能拘留四十八小時。 在這個時間內,我們必須證明他是殺人兇手。 」 「實在不行,乾脆就以這次的強姦案起訴。 如果他是星期五的漢子,至少可以防止下一次的命案。 」 「關於這一點,東田律師的話確實令人擔心。 」 「東田說了什麼?」 「他說如果對佐伯起訴,只能使我們背包袱。 」 第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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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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