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倌和驛站看守對真正的實權派押車只不過客客氣氣,而車夫才是他們崇拜得五體投地的人物。 當車夫高高坐在車上,故作慎重地,慢騰騰地戴手套,一個幸運的馬倌高高舉起韁繩,耐心地等待他接過手去,他們是多麼崇敬地仰視著他喲!當他啪的一聲揮動長鞭,馬兒飛馳而去的時候,他們又是怎樣用讚歎的歡呼向他轟擊喲!。 驛站的房屋就是幾間長型的矮屋,用太陽晒乾的土坯壘成,土坯間沒加泥灰(西班牙人把這種土坯叫做「阿多比斯」,美國人簡稱「多比斯」)。 屋頂幾乎是平的,先鋪上茅草,再抹上草泥或墊上一層厚厚的土,上面長著相當茂密的雜草。 我們還是第一次見到一家人的庭院開闢在房頂上。 這種土坯房屋包括車房,可關十二至十五匹馬的馬廄和一間供應旅客的飯堂,飯堂里還放有驛站看守和一兩個馬倌的小床。 你的手肘可以放在屋檐上,進門時得彎腰屈背,提防著腦袋吃苦。 窗子是個大方洞,足夠爬進一個壯漢,沒有裝玻璃。 屋內沒鋪地板,地面卻搞得結實硬邦。 沒有壘火爐,但有個燒火的地方,這就解決了一切問題。 既沒有木架,也沒有碗櫃,也沒有壁櫥。 角落裡放著一袋打開的麵粉,挨著麵粉袋擱著一對黑黝黝的、已經很用了一些年月的咖啡罐,一把錫茶壺,一小袋鹽和一塊熏豬肉。 驛站看守住的那間小屋,門前的地上放有一個鐵皮洗臉盆。 旁邊放著一桶水和一條黃橙橙的肥皂,屋檐上還吊著一件破舊的藍色羊毛衫,真有意思——但這東西是驛站看守的專用毛巾,這個集團中只有兩個人有膽子享受——車夫和押車。 不過押車不會用,因為不體面;車夫不願用,因為他不願意抬舉驛站看守。 我們有毛巾,是放在旅行袋裡的;它們也許給放在索多姆和戈摩拉完全一樣。 我們(還有押車)用自己的手帕,而車夫則用他的燈籠褲和袖子。 緊靠著門,釘著個老式小鏡框,它的一個角上還殘留著兩片玻璃,你往裡一看,鏡子里就會出現一個滑稽的雙鏡頭的人像,腦袋的上半和下半相隔兩英寸遠。 鏡框下用繩子吊著半把梳子——但是如果要我選擇去死或者去描述這個老掉牙的家什的話,我相信我肯定寧願去要一副棺材。 它是以掃和參孫傳下來的,上面有從那時起歷代積存下來的頭髮——還有一種不幹凈的東西。 在屋子的一個角落裡,靠著三四支步槍和滑膛槍,還有些火藥筒和子彈袋。 驛站看守們穿的是手工編織的粗布褲子,褲子屁股上和大腿內側還縫上大塊的鹿皮,便於跪著幹活和騎馬——這樣,褲子就成了一半是晦暗的藍色,一半是黃色,說不出的奇形怪狀。 褲腳塞進長統靴里,靴跟上裝有大號西班牙馬刺、每走一步,上面的小鐵墜和鐵鏈就叮噹作響。 那車夫長著滿臉大鬍子,帶頂破草帽,穿件藍色羊毛衫,沒有吊褲帶,沒有穿背心,也沒有穿外衣——腰帶上吊著個皮套子,裡面裝著把長長的「海軍左輪」(它原來是掛在右邊的,給甩到了前面)。 靴筒里伸出一把角把長獵刀。 茅屋裡的傢俱既不豪華也沒有幾樣,沒看見有安樂椅和沙發,也許從來就沒有過,但代替它們的是兩個三隻腳的凳子,一根四英尺長的松木長條凳,還有兩個空燭台。 桌子是一塊油膩膩的木板,安在高蹺似的四根木棒上。 沒有送來餐巾和桌布,看樣子他們也不打算去找。 每個座位前放一個儘是缺口的錫镴盤,一副刀叉,車夫面前放著一個見過世面的奶油色碟子,當然是這位爵爺坐上首。 另有一樣孤傲的餐具儘管在不幸中也閃現著動人的光輝,那是只白銅調味盒,歪歪斜斜,銹跡斑斑,但它是那樣鶴立雞群,令人想起被流放到野蠻人中的衣衫襤褸的國王。 它昔日的高貴,甚至在這默默無聞的處境中也擁有壓倒一切的尊嚴。 只有一個醬油瓶,是個沒有蓋子,蠅屎狼藉,斷了脖子的東西,裡面裝有兩英寸高的醋,上面漂著十多個四腳朝天的蒼蠅,似乎在為自己不幸的命運而悔恨。 驛站看守端出一盤上周的麵包,其形狀和大小就象舊時的乳酪,他切下一些麵包片,象尼可爾松街上鋪的路磚一樣厚,但沒有那樣硬。 他為每人切下一片熏肉,但只有那些閱歷豐富的老手才敢吃下去,因為這是美國不願拿去喂塹壕里的士兵的那種該死的處理熏肉。 驛車公司把這種便宜貨買來作為乘客和僱員的糧食。 我們有可能在前面的大平原上碰上這種該死的軍用熏肉,而不應該是在這個歇腳的地方,但是,我們的確碰上了,這是無可置疑的。 然後,他給我們倒了一種東西,他把它叫做飲料。 但是,他在取這個名字時如果沒有得到靈感,那才不可思議。 他確實是把這種東西當成飲料送上來的。 不過,裡面有太多的抹布條、泥沙,老肉皮,這矇騙不了聰明的旅客,他沒有糖,也沒有牛奶——連一把用來攪動調料的小匙也沒有。 那麵包和肉,我們無法下咽,那「飲料」也喝不下去,看著那隻令人傷感的醋瓶子,我想起了一位旅客的故事(就在當時,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位旅客坐在桌旁,桌上除了一條鯖魚,一瓶芥末,別無它物。 他問老闆,是不是只有這麼多,老闆說: 「只有這麼多!哎呀,雷打火燒!我覺得這條鯖魚足夠六個人吃呢。 」 「不過,我不喜歡吃鯖魚。 」 「哦,那麼就請用點芥末吧。 」 以前我還以為這是件有趣、很有趣的奇聞軼事,但此時此刻,它居然成為一樁凄涼的現實、連一丁點幽默味兒也沒有了。 早飯就擺在面前,但我們的牙齒都消極怠工。 我嘗了一口,聞了一下,說我要咖啡,那驛站看守驚得目瞪口呆,盯著我說不出話來。 他終於回過神來,轉過身去,就象一個人在沉思一件茫然不可理解的東西。 他喊道: 「咖啡!天哪,如果還剩下一丁點兒,鬼——鬼——」 我們吃不下去,馬倌和車夫間又無話可說——我們都圍著一張桌子坐。 間或,只不過發出一聲簡短的請求,總是同樣的方式,總是既粗魯又親熱。 開頭,這種西部的新鮮故事和傳奇還使我吃驚,覺得有趣,但現在,卻變得單調乏味,失去了魅力。 談話是這樣的: 「把麵包拿過來,你這黃鼠狼的小嵬子!」不,我忘掉了,大概說的不是黃鼠狼,似乎比這個詞還更有味道些,我明白是這個意思,但到底是什麼,我的確記不得了。 儘管如此,這關係不大——大概味道太濃而不能印進書里吧。 這是我記憶中的里程碑,它告訴我是在什麼地方第一次聽到這種西部平原和山區的熱情而新穎的方言的。 我們沒有吃早飯,每人付了一美元飯錢就回到了車裡的郵包床上,在煙袋裡尋找安慰。 在這裡,昔日王公般的生活第一次衰落了,我們十分悲痛。 卸下那六匹好馬,換上六匹騾子,但它們是些墨西哥野種。 車夫戴皮手套作準備時,每頭騾子前面站一個人,緊緊地勒住韁繩。 當車夫最後抓住韁繩,吆喝一聲,牽騾子的人猛地跳開,馬車象炮膛里打出的炮彈一樣從驛站射出去。 那發瘋的畜牲狂暴地飛奔,勁頭一刻不減,一氣直奔十到十二英里,來到下一站的茅屋和馬廄前面。 我們就這樣整天賓士。 下午兩點,那依傍北普拉特河逶迤穿過大平原的森林帶映入眼帘。 下午四點,渡過北普拉特河的一條支流,五點,渡過普拉特河,在卡尼堡靠岸。 從聖約出發已有五十六小時——行程三百英里! 這就是十到十二年前的橫越大陸的驛東旅行。 那時,在全美洲,希望活著見到沿這條線路修條鐵路通向太平洋的人,大概還不到十個。 但是,現在有鐵路了,我在《紐約時報》上讀到一則遊記,寫的差不多就是我說的這個地方,心中湧起成千種奇怪的對照。 對這種新奇的事我幾乎不能理解: 星期日下午四點,我們開出奧馬哈車站,開始了向西部的長途旅行。 兩小時過後,宣布開晚餐——對於那些想見識在托普曼車輪旅館里吃是怎麼一回事的旅客來說,這可真算是件「大事」。 於是,從我們的「寢宮」向前走進下一節車箱,就來到了餐車。 星期日的第一次晚餐對於我們來說還是一次新發現。 雖然四天以來,我們一直在這裡吃飯,共進早餐和晚餐,乘客們仍然交口稱讚那些完善的設備和它們取得的驚人的效果。 桌上鋪著雪白的亞麻桌布,擺著純銀餐具,身著潔白制服的黑人侍者來往如梭,象變戲法一樣地擺上菜肴。 這樣的宴席,就連德爾蒙尼哥本人也不會感到寒磣的,在有些方面,連這位著名廚師也難以配出這樣的美膳,因為,除了通常的頭等宴席所具有的各個方面外,我們還吃了羚羊排(那個好吃鬼還沒有嘗過這種東西呢,呸!他懂得豐盛宴席是什麼?)可口的山溪鱒魚,精美的水果和櫻桃,以及(開胃的,買也買不到辣醬油!)甜美誘人的草原空氣,不是嗎?你可以相信,我們對好東西有公正的評價。 當我們用滿杯泡沫洋溢的克魯格酒把這一切都衝進肚裡的時候,與此同時列車以每小時三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飛奔,我們承認,這是我們經歷過的最快的生活。 (兩天後,又打破了這個記錄,二十七分鐘前進二十七英里,而斟滿的香檳酒卻沒有溢出一滴!)晚餐后,我們來到卧車箱,因為是安息日前夜,大家哼著莊嚴而古老的讚美詩——「讚美我主」,還有「閃光的海岸」,「加冕禮讚」,等等——男女歌手的聲音在晚風中甜美地混在一起,同時,火車上那燦爛的波里菲摩斯巨眼劃破草原深處,衝進黑夜和荒野。 然後,我們回到豪華的卧鋪,享受那應得的睡眠。 第二天(星期一)早上醒來,我們發現火車正在渡北普拉特河,離奧馬哈已經三百英里——才用去十五小時又四十分鐘。 第05章 新相識——郊狼——狗的經歷——抱憾終身的狗——郊狼的親屬們——天涯海角尋找食物 又過了一個時而寧靜,時而喧囂的夜晚,但早晨慢慢來臨了。 又一次愉快地醒來,清新的微風,大片平坦的草地,燦爛的陽光,動人的孤寂,四處杳無人跡,也不見一座房屋。 大氣具有某種神功妙法,把一切都放大了,三英里以外的樹木似乎伸手可及。 我們脫得只剩內衣,爬到飛奔的馬車頂篷上,腿懸在車箱旁邊搖蕩著,不時地對那些瘋狂的騾子吆喝一聲,只是為了讓它們抿著耳朵蹦得更歡,同時用手把帽子扣緊,以免頭髮被吹走。 我們舉目眺望,窮盡視野,掃視四周那無邊無際的地毯,搜索著新奇的事物。 時至今日,每當想起那種生活,想想在橫越大陸旅程中那些美妙的早晨,那種歡快舒暢,自由自在和無拘無束的感覺,血液便在脈管里跳蕩沸騰,我禁不住一陣又一陣地激動不已! 早飯後過了一小時,我們見到了第一個草原犬鼠群落,第一隻羚羊,第一隻狼。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後者是名正言順的「郊狼」。 如果千真萬確是它的話,那這種草原深處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 由於後來我同這東西打過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紹一下。 郊狼是一副身架細長,惹人討厭而又可憐巴巴的骷髏,披著灰色的狼皮,那條勉強還看得過去的毛鬆鬆的尾巴,卻永遠帶著喪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著,眼睛又狡猾又邪惡,臉又尖又長,嘴唇向上翹起,露出牙齒,總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樣子。 郊狼是飢餓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詞。 它永遠吃不飽,永遠可憐巴巴、不幸而孤獨。 最下賤的動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會拋棄它而寧願去叮兒童三輪車。 它是那麼精神不振,膽小怯懦,儘管它那暴出的牙齒裝出一副嚇人的樣子,臉上的其餘部分卻同時在表示道歉。 它多麼難看!——瘦骨嶙峋,肋骨畢現,皮毛粗糙,形象可鄙。 它一看見人就咧開嘴唇,現出一排牙齒,一下子跳開,微微低下頭,穿過山艾樹叢,輕身一躍,啪地一竄老遠,一次又一次地扭過頭來看你,一直跑到手槍打不到的地方,然後停下來,慎重地打量你一番。 它會跑五十碼,停下來,再跑五十碼,又停下來,最後,它那流線型的灰色身軀和灰色的山艾樹叢融合在一起,不見了。 你無意傷害它,它就會這樣。 要是你有那種意圖,行動就會靈活得多,它立即發動四條腿,就象通上了電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間便丟下一大段距離。 你舉起武器時,覺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槍就夠了,瞄準時,你覺得需要一門加農炮,到你開火時,你會十分清楚地意識到,這時什麼武器也無濟於事,除非是一條特長而蜿蜒的閃電才能打到它那個地方。 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獵狗去追,尤其是一條自我感覺良好,生來就受到訓練,對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獵狗,那時,你就可以大飽一下眼福了。 郊狼會用輕捷的快步斯文地跑開,欺騙獵狗上當。 它邊跑邊扭過頭來溫和地一笑,給那狗兒鼓起飽滿的勇氣和十足的野心,使它頭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長,氣喘得更急,尾巴綳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動它那發狂的腿,捲起的塵煙愈來愈寬,愈來愈高,愈來愈濃,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劃出一條長長的航跡!在追擊中,獵狗一直緊跟在郊狼之後,距離只不過短短的二十英尺,獵狗無論如何也無法理解為什麼不能靠得更近一點,它開始冒火了。 郊狼跑起來是那麼輕鬆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氣,又不流汗,還不停地微笑,這使它越看越惱火;原來那沉著、輕鬆自如的大步完全是個卑鄙的騙局,獵狗發現自己被一個素不相識的傢伙這樣無恥地戲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後,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還得放慢腳步才能和它保持那個距離———於是,這個城市狗兒真的發瘋了,它開始玩命、嘆氣、咒罵、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盡吃奶的氣力不顧一切地去追趕郊狼。 這一「衝刺」使它離那滑行的仇敵只有六英尺了,而離它的朋友們已經兩英里遠。 這時一個新的不切實際的希望使它喜形於色,郊狼又扭過頭來對它和藹地一笑,似乎是在說:「好了,我們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歸正事。 成於這麼鬼混可不行。 」——接著就是一次猛衝,一陣長長的破裂聲劃過空中,再看那隻獵狗已經是孑然一身,被孤獨地留在這廣闊的荒野之中了。 獵狗昏頭轉向了,停下來,向周圍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搖了搖頭,一聲不吭地轉身回到它的隊伍中去,在最後一輛馬車下面撿個最低下的位置卧下來,顯得說不出的下賤和羞慚,尾巴下半旗一周。 以後一年裡,每當聽到追捕郊狼的喊叫聲,那條狗只不過朝那個方向望一望,一動也不會動,顯然它在告誡自己,甭想吃那餡餅。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涼的沙漠上,晰蠍、大耳野兔和禿鷹為伍,過著一種無規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 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隊里掉隊而死的牛、騾、馬的屍體,落地腐敗的水果,還有那些富足的、有好東西享用而不致於吃那該死的軍用熏肉的白人有時留下來的殘羹剩飯。 世界上的任何東西,凡是郊狼的嫡親——經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東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麼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動。 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歷史上僅有的吃得下硝化甘油的動物,如果吃了不死,就還要吃。 落磯山脈那邊的郊狼日子特別不好過,因為它的本家印第安人和它一樣善於第一個聞到微風送來的誘人的氣味,並且循著氣味搶先找到那發出味道的死牛爛馬。 這時,它只好無可奈何地蹲在一旁,遠遠望著印長安人把可以吃得的每一部分都帶走。 然後,它和那些等候著的禿鯊才去剔骨架,啃骨頭。 有人認為,郊狼、令人噁心的禿鷲和沙漠上的印第安人互相十分信賴地,單密無間地居住在地球上那些荒涼的地區,它們仇視一切別的動物,渴望參加它們的葬禮,這就證明它們具有血緣關係。 郊狼不在乎跑一百英里去吃早飯,跑一百五十英里去用晚餐,因為它明白,它要三四天才能弄到一頓飯吃。 它可以四處遊盪,觀賞風景,也可以躺著,無所事事,給父母增加負擔。 不久,我們就熟悉了郊狼那尖厲可怕的叫聲,它常在夜間走過黑沉沉的平原,打斷我們在郵袋上的睡夢;想起它那副可憐相和它的艱難的命運,我們衷心希望它一天的辛勞能夠得到恰當的報酬,第二天能找到吃不完的美味。 第06章 處長——押車——車夫——一百五十英里無眠的跋涉——教訓下屬的方法——我們的老朋友傑克和一個香客——本·哈利德和摩西的比較 新上來的押車已經二十小時沒睡覺了。 這種事情是家常便飯,乘馬車從密蘇里州的聖約瑟夫到加利福尼亞的薩克拉門托約一千九百英里。 通常要用十五天的時間(現在乘汽車只用四天半),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依照郵政合同的規定,可用 十八 九天時間,這是為冬天的暴風雪天氣和其它無法避免的耽擱而留出的餘地。 驛車公司把一切都置於嚴格的紀律和卓越的管理之下,每二百五十英里設一名代辦或主管,賦於他極大的權力。 他那二百五十英里線路或轄區,就叫做「處」。 他購買馬匹、騾子、馬具和人畜的糧草,並根據需要隨時分配到各個驛站。 他還負責修建驛站房屋,挖掘水井,發放驛站看守、馬倌、車夫和鐵匠的工錢,並可隨意解僱他們——他是他的「處」里的非常、非常偉大的人物——有幾分印度蘇丹莫卧兒大帝的氣派。 只要他在場,人們的一言一行都得謙恭有禮,只要他一瞪眼,連那氣壯如牛的車夫都會化成銅錢那麼大一點兒。 在這條線路上,共約有八個這樣的君王。 在地位、級別上僅次於處長的就是「押車」。 他的轄區和處長一樣長——二百五十英里,他和車夫坐在一起,(必要的時候)還得日夜兼程完成那可怕的行程,只能在那飛馳的馬車頂篷上打個盹、大家想一想吧!他對郵包、急件、乘客和馬車負完全責任,直到將責任移交給下一押車,扯了回銷。 總之,他得是個聰明、果斷、謹慎幹練的人。 通常,押車是個沉著、快活而忠於職守的人,一個紳士派頭十足的人。 處長並非必為紳士,有時也的確不是紳士,但一定得是個具有統帥才能的將軍,意志緊毅而行為果斷的硬漢子——否則,對這條線上那些無法無天的下屬們的領導權就屁也不值,而不過是一個月的威風和苦惱,最後吃一顆子彈,得一副棺材的同義語罷了。 每天各段發出一輛車,每輛車上一個押車,因此,整條大陸驛車路上共有十六到十八個押車。 在職權、官銜和重要性方面都次於押車的,就是我津津樂道的車夫——實權雖在其下,卻顯然威風得多——我們已經知道,在一般馬夫眼中,車夫之與押車,猶如海軍上將之與旗艦艦長。 車夫出一次車的路程相當長,有時在驛站上睡覺的時間很短。 因此,就他的煊赫的地位來說,他的生活真算是可憐、艱苦而乏味的。 我們每天或每晚都換上一個新的車夫(因為他們在原路上成天不停地跑來跑去),因此,我們同車夫一直沒有混得像我們同押車那樣熟。 話說回來,他們一般也不屑於同乘客這些廢物搞熟。 不過,每當換班的時候,我們還總是渴望見到新換上來的車夫,因為對不受歡迎的車夫我們急於擺脫,而我們漸漸喜歡,開始交往而相處友好的,我們又不願離開。 於是,每到一站換車夫時,我們問押車的第一個問題是,「他是哪個?」這句話的語法大概是錯的,但當時我們沒有想到有一天它還會上書呢。 只要諸事順利,大陸驛車車夫的日子還十分好過。 一旦有個車夫得了暴病,這就麻煩了。 因為馬車一定得開動,於是,這位在長夜中同風雨進行了搏鬥正要下車去美美睡一覺的君王,又只好坐回他的寶座,頂那個病人的班。 在落磯山區,有一次,騾子們又象通常那樣不要命地飛奔著,車夫卻在車箱上呼呼大睡。 押車說別管他,沒有危險,他幹了兩個人的活——他已經在一輛車上趕了七十五英里,沒有打個盹或睡個覺,又得趕著這輛車回去。 在一百五十英里的路途上,掌握這六匹惡狠狠的騾子,不讓它們去爬樹,這真不可思議!但我記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那麼說的。 驛站看守和馬夫之流,如我已經說過的那樣,是些粗野下賤的傢伙。 從內布拉斯加西部到內華達,可以不算冤枉地說,他們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土匪、亡命徒、罪犯,他們最安全的避難所就是這沒有法律和甚至連冒充法律的東西都沒有的鄉村。 「處長」完全懂得,要對這樣的傢伙發號施令得用六響左輪手槍。 於是,他一貫「收拾」他們,使一切正常運轉。 有時,本來用棍子就可以教會馬夫的一件小事,如果情況和環境不同,「處長」卻不得不用手槍打碎他的腦袋。 但是,他們都是些精明能幹的人,當那些處長想教訓下屬的時候,下屬們通常是「用腦袋來接受的」。 這部龐大的機器的一大部分——數以百計的人和車,數以千計的騾馬——都操在本·哈利德先生手中,西半部的這個行當全在他的掌握之中。 這使我想起了我在巴勒斯坦旅行時的一件事,和這有關。 下面就是我在聖地時所寫的日記里原原本本的記載: 無疑大家都聽說過本·哈利德——一個精力蓋世的人物。 他把郵包和乘客裝在馬車裡,象一陣旋風一樣送過大陸——十五天半接力運輸兩千英里。 但這一節記載的不是本·哈利德,而是一個名叫傑克的紐約小夥子,他和我們這一小隊朝聖者在聖地旅行(三年前他乘哈利德的大陸馬車到過加利福尼亞,他從來沒有忘掉過那次旅行,或失去對哈先生那火一般的崇拜)。 傑克十九歲,是個本性善良,一貫好心腸的小夥子,在紐約城長大,雖然聰明,懂得很多東西,卻根本沒有受過聖經教育,他對此十分無知,以致對聖地的歷史毫無了解,對所有聖徒的名字都聞所未聞,這些東西從來沒有鑽進他那處子般的耳朵。 我們這一組裡還有個和傑克恰恰相反的老香客,他通曉教義,並且態度虔誠。 他是我們的百科全書,他的言談我們百聽不厭。 從貝興到伯利恆,每到一個有名的地方,他從不放過任何機會發表一通演說,為該地增光添彩。 有一次,我們在傑里科遺址旁歇下來,他一下子就滔滔不絕地談出下面的一番話來: 「傑克,你看見那環繞約旦河谷的山脈嗎?那是莫亞山脈,傑克!注意,我的孩子,那是真正的莫亞山脈,在聖經史上是極有名的!我們正面對著這些輝煌的懸崖和山峰——就我們所知。 」(他意味深長地壓低了聲音,)「說不定我們的眼睛此時此刻正盯著神秘的摩西之墓那個地方呢!嘿,傑克!」 第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一翻兩瞪眼》
第3頁
精確朗讀模式適合大多數瀏覽器,也相容於桌上型與行動裝置。
不過,使用Chorme瀏覽器仍存在一些問題,不建議使用Chorme瀏覽器進行精確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