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墨子

 墨翟 作品,第3頁 / 共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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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者所染不當,故國家殘亡,身為刑戮,宗廟破滅,絕無後類,君臣離散,民人

流亡。舉天下之貪暴苛擾者,必稱此六君也。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以其行理

也。行理性於染當。故善為君者,勞於論人,而佚於治官。不能為君者,傷形費

神,愁心勞意,然國逾危,身逾辱。此六君者,非不重其國、愛其身也,以不知

要故也。不知要者,所染不當也。

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義,淳謹畏令,則家日益,身日安,

名日榮,處官得其理矣,則段幹木、禽子、傅說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奮,創作

比周,則家日損,身日危,名日辱,處官失其理矣,則子西、易牙、豎刀之徒是

也。《詩》曰「必擇所堪,必謹所堪」者,此之謂也。

○法儀第四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雖

至士之為將相者皆有法,雖至百工從事者亦皆有法。百工為方以矩,為圓以規,

直以繩,正以縣。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雖不能

中,放依以從事,猶逾已。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


  

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辯也。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當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為父母者眾,而仁者寡,

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學奚若?天下之為

學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學,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

君奚若?天下之為君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

以為法。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為治法。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

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

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於天,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然而天


  

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天之欲人

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

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無小大國,皆天之邑

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牛羊,豢犬豬,‧為酒醴粢盛,以敬

事天。此不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

相利也?故曰:「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曰:「殺

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是以知天欲人相愛相利,而

不欲人相惡相賊也。」

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愛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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